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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入南京高校學生集體戶落戶南京浦口分局受理點
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guī)定的條件并辦理一定的手續(xù)才能落戶該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戶口遷入南京高校學生集體戶落戶南京浦口分局受理點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戶口遷入南京高校學生集體戶落戶南京浦口分局受理點
珠江派出所
地址:浦口區(qū)江浦街道珠江路10號
電話:025—58140049
拓展內容
2018年3月1日起,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制定了《南京市關于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試行)》(寧公規(guī)〔2018〕1號),全面實施了南京市人才落戶新政。為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能,為人才落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不斷提高落戶便民化水平,現(xiàn)通知如下:
增設受理窗口,下放審批權限
1、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zhèn)地區(qū)擁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由合法穩(wěn)定住所地的分局受理,戶口登記在合法穩(wěn)定住所地址處。
2、本人在我市有工作單位,且單位有集體戶的,由單位所在地的分局受理,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地址處。
3、本人在我市有工作單位,但單位無集體戶的,由單位所在地的分局受理,戶口登記在社區(qū)集體戶。
4、本人、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zhèn)地區(qū)無合法穩(wěn)定住所,且本人在本市無工作的,由市公安局、江北新區(qū)、江寧分局受理,戶口登記在指定的地址。
5、在寧高校畢業(yè)生(含應屆、往屆),屬第1、2、3種情形的,由所屬地分局受理。屬于第4種情形的,由高校所在地的分局受理,戶口登記在指定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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