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南京港澳通行證異地辦理指南
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fā)的前往港澳通行證前往。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定居的,持證人須于羅湖口岸、深圳灣口岸、蛇口碼頭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定居的,持證人須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南京港澳通行證異地辦理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理條件
自2019年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等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辦理上述出入境證件,申辦手續(xù)與戶籍地一致。
辦理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須按要求填寫完整);
2、近期(6個月內)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張;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4、代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交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提出申請→填寫表格→遞交材料→采集指紋→受理申請→繳納費用→制作通行證→發(fā)放通行證
辦理地點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廳
地址:秦淮區(qū)白下路173號(紅十字醫(yī)院對面)
電話:025-84420254(非工作時間及節(jié)假日值班電話:84420018)
上班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接待時間變動,以接待大廳門口公告為準)
交通指南:
公交:30、82、128路至白下路站下
地鐵:1號線至張府園站下,3號線常府街站下
辦理時限:
1.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fā)。
2.單獨受理簽注申請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fā)。
3.因所在地區(qū)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fā)的,經(jīng)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簽發(fā)時間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4.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guī)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在20日內予以簽發(fā)。
辦理費用:
1、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60元/證
2、簽注:
1.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二次有效簽注30元/件;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120元/件;
3.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160元/件;
4.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效簽注240元/件;
3、溫馨提醒:各受理點目前只能刷卡繳費,交現(xiàn)金可前往各中國銀行受理點。
【南京港澳通行證異地辦理指南】相關文章:
南京港澳通行證及簽注辦理指南11-09
南京港澳通行證探親簽證辦理指南12-26
南京港澳通行證旅游簽證辦理指南01-11
深圳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01-11
廣州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11-16
廈門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04-20
合肥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11-10
鄭州港澳通行證續(xù)簽辦理指南11-09
港澳通行證簽注自助辦理指南02-25
武漢港澳通行證旅游簽注辦理指南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