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務是稅收事務工作的簡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稅務是泛指以國家政治權力為依據(jù)的稅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全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包括稅收方針政策的研究、制定、宣傳、貫徹、執(zhí)行工作;稅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調(diào)整、修訂、改革、完善、宣傳、解釋、咨詢、執(zhí)行工作;狹義稅務一般是指稅收的征收與管理工作。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印花稅納稅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nèi)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印花稅法)
二、印花稅稅目和稅率(稅額標準)
根據(jù)應納稅憑證性質(zhì)的不同,印花稅分別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具體稅目、稅額標準詳見《印花稅稅目、稅率(稅額標準)表》:此外,根據(jù)國務院的專門規(guī)定,股份制企業(yè)向社會公開發(fā)行的股票,因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jù),應當按照書據(jù)書立的時候證券市場當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的金額,由出讓方按照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1、比例稅率
(1)借款合同,適用稅率為0.05‰。
(2)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等,適用稅率為0.3‰。
(3)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合同、記載資金數(shù)額的營業(yè)賬簿等,適用稅率為0.5‰。
(4)財產(chǎn)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chǎn)保險合同等,適用稅率為1‰。
(5)因股票買賣、繼承、贈與而書立“股權轉讓書據(jù)”(包括A股和B股),適用稅率為1‰。
2、定額稅率
對無法計算金額的憑證,或雖載有金額,但作為計稅依據(jù)不合理的憑證,采用定額稅率,以件為單位繳納一定數(shù)額的稅款。權利、許可證照、營業(yè)賬簿中的其他賬簿,均為按件貼花,單位稅額為每件5元。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2022版,2022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稅 目 | 稅 率 | 備 注 | |
合同(指書 面合同) | 借款合同 | 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 點五 | 指銀行業(yè)金融機構、 經(jīng)國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 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 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 人(不包括同業(yè)拆借) 的借款合同 |
融資租賃合同 | 租金的萬分之零點五 | ||
買賣合同 | 價款的萬分之三 | 指動產(chǎn)買賣合同(不 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chǎn) 買賣合同) | |
承攬合同 | 報酬的萬分之三 | ||
建設工程合同 | 價歎的萬分之三 | ||
運輸合同 | 運輸費用的萬分之三 | 指貨運合同和多式聯(lián) 運合同(不包括管道 運輸合同) | |
技術合同 | 價款、報酬或者使用 費的萬分之三 | 不包括專利權、專有 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jù) | |
租賃合同 | 租金的千分之一 | ||
保管合同 | 保管費的千分之一 | ||
倉儲合同 | 倉儲費的千分之一 | ||
財產(chǎn)保險合同 | 保險費的千分之一 | 不包括再保險合同 | |
產(chǎn)權轉移 書據(jù) | 土地使用權 出讓書據(jù) | 價款的萬分之五 | 轉讓包括買賣(出售)、 繼承、贈與、互換、分割 |
土地使用權、 房屋等建筑 物和構筑物 所有權轉讓 書據(jù)(不包括 土地承包經(jīng) 營權和土地 經(jīng)營權轉移) | 價款的萬分之五 | ||
股權轉讓書 據(jù)(不包括應 繳納證券交 易印花稅的) | 價款的萬分之五 | ||
商標專用權、 著作權、專利 權、專有技術 使用權轉讓 書據(jù) | 價款的萬分之三 | ||
菅業(yè)賬簿 | 實收資本(股本)、資 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 分之二點五 | ||
證券交易 | 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2021版,2022年7月1日之前適用)
編號 | 稅目 | 征稅范圍 | 稅率(稅額) | 納稅人 | 備注 |
1 | 購銷合同 |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xié)作、調(diào)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 按購銷金額0.3‰貼花 | 立合同人 | 計稅金額判斷:①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诤贤屑扔胁缓惤痤~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酆贤d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
2 | 加工承攬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 立合同人 | |
3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 按收取費用0.5‰貼花 | 立合同人 | |
4 |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按承包金額0.3‰貼花 | 立合同人 | |
5 | 財產(chǎn)租賃合同 |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 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 立合同人 | |
6 | 貨物運輸合同 |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nèi)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lián)運合同 | 按運輸費用0.5‰貼花 | 立合同人 | 單據(jù)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
7 | 倉儲保管合同 |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 按倉儲保管費用1‰貼花 | 立合同人 |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
8 | 借款合同 |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yè)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 按借款金額0.05‰貼花 | 立合同人 | 單據(jù)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
9 | 財產(chǎn)保險合同 | 包括財產(chǎn)、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 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 | 立合同人 | 單據(jù)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
10 | 技術合同 | 包括技術開發(fā)、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 按所載金額0.3‰貼花 | 立合同人 | |
11 | 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 | 包括財產(chǎn)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j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 | 按所載金額0.5‰貼花 | 立據(jù)人 | |
12 | 營業(yè)賬簿 | 生產(chǎn)、經(jīng)營用賬冊 |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 立賬簿人 |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
13 | 權利、許可證照 | 包括政府部門發(fā)給的房屋產(chǎn)權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 按件貼花5元 | 領受人 | |
**14 | 證券(股票)交易股權轉讓書據(jù)A、B股 | 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jù) | 由立據(jù)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 立據(jù)雙方當事人 | (13個正列舉稅目之外的)需要關注這類特殊交易政策的調(diào)整 |
三、印花稅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shù)為計稅依據(jù),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1.應納數(shù)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2.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shù)×適用稅額標準
四、印花稅計稅依據(jù)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zhì)的憑證,以憑證所載金額作為計稅依據(jù)。
2.營業(yè)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為其計稅依據(jù)。
3.不記載金額的營業(yè)賬簿、政府部門發(fā)給的房屋產(chǎn)權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專利證等權利許可證照,以及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等輔助性賬簿,以憑證或賬簿的件數(shù)作為計稅依據(jù)。
4.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規(guī)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jù):
(一)未按規(guī)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jīng)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未按規(guī)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征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fā)放核定征收印花稅通知書,注明核定征收的計稅依據(jù)和規(guī)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印花稅幾個注意事項——
1.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jīng)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2.納稅人根據(jù)應納稅憑證的性質(zhì),分別按比例稅率或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不足一元的,免納印花稅。
3.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額的,應就增加部分補貼印花。
4.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jīng)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5.應納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納稅人應按照憑證書立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6.印花稅是針對具有合同性質(zhì)的憑證征稅,即便雙方?jīng)]有簽訂正式的合同,但只要有合同性質(zhì)的憑證即應征稅。按現(xiàn)行印花稅政策規(guī)定,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人可采取按主營業(yè)務收入一定比例征收印花稅的方式。
7.印花稅計稅依據(jù)問題:依據(jù)合同所載金額確定計稅依據(jù)。合同中所載金額和增值稅分開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稅的合同金額確定計稅依據(jù),未分開注明的,以合同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jù)。
8.企業(yè)應在記載資金賬簿的次月,按照“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申報繳納印花稅,不是按照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注冊資本金額申報繳納印花稅。以后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guī)定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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