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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7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旅游法》和《國家旅游局辦公室關于組織實施2017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精神,省旅游委定于2017年11月--12月舉行2017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考生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支持移動端操作),網上報名系統(tǒng)地址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國家旅游局官方網首頁→重點專項→旅游人才→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報名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和交費三個環(huán)節(jié)(報名系統(tǒng)客服電話:021-61948895)。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當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間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有關資料:新考生需彩色標準證件照(白底)、尺寸285*385像素,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復印件,體檢表或健康證明(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二批清理規(guī)范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6〕11號),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yī)院提供健康證明)。
已獲得普通話《導游資格證書》的加試外語考生需彩色標準證件照(白底)、尺寸285*385像素,身份證正反面,導游資格證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完成網上報名后,各考點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完成后,考生相關信息不能變更。
(三)交費
導游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交費(不接受現(xiàn)場交費)。按照省財政廳、物價局〔2007〕72號文件,考試報名費:新考生370元/人(其中筆試250元/人,面試120元/人),加試考生120元/人,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8日17:00。交費完成后,費用不予退還,各考點需要收費發(fā)票的與省旅游委規(guī)劃財務處聯(lián)系。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試前可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由筆試與現(xiàn)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政策法規(guī)、導游業(yè)務、全國導游基礎知識、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現(xiàn)場考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xiàn)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滿分100分。分為景點講解及知識問答兩部分,并以抽簽形式決定應考景點及相關知識問答。外語類考生必須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應試,并加試口譯(中譯外和外譯中)。抽簽景點12個,其中全省范圍5個為:1、長江三峽2、神農架3、武當山4、黃鶴樓5、大別山。各市州自定景點7個(見附表)。
2017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fā)布,考生可從國家旅游局官方網或省旅游委官方網“通知公告”欄目下載。
參考資料:旅游教育出版社2017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教材全套共4本,分別為《政策與法律法規(guī)》(第二版)、《導游業(yè)務》(第二版)、《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第二版)、《地方導游基礎知識》或湖北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系列教材全套4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分別為《導游基礎知識》、《導游實務與案例》、《旅游法規(guī)新編》和《現(xiàn)場導游考試指南》,參考教材各地新華書店出售。
四、考試時間
五、考點設置
按分片原則和機考機位條件全省設立6個考點:武漢市(含黃石、孝感、咸寧、仙桃、潛江、天門考生),襄陽市(含荊門、隨州考生),宜昌市(含荊州、神農架考生),十堰市,黃岡市(含鄂州考生),恩施州。各考點筆試(機考)設若干個考場,由國家局招標考試公司統(tǒng)一安排并組織實施,現(xiàn)場考試在筆試(機考)所在市(州)進行,具體時間、地點按省導考辦要求由各考點統(tǒng)一組織實施(詳見準考證)。
六、考試結果公布
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xiàn)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xiàn)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荚嚦煽儺斈暧行。
考試結果經國家旅游局審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考試結果。
七、成績復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湖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導考辦提出復核申請,核查后結果為最終結果?荚嚦煽儚秃斯ぷ靼础度珖鴮в稳藛T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fā)
對考試結果合格的考生,國家旅游局委托省導考辦頒發(fā)“導游資格證書”。
九、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報考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fā)〔2008〕174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中等職業(yè)學校旅游類專業(yè)2018屆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結果合格且取得畢業(yè)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三)已經取得中文導游資格證書,需要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只須參加科目五的考試。
十、考前培訓
(一)考生自愿參加培訓,各市州、直管市、林區(qū)旅游局(委)要加強對當地培訓單位的指導和監(jiān)督。
(二)省旅游委導考辦不直接組織集中培訓,但支持有良好培訓條件和旅游教育師資的院;蚺嘤枡C構承擔培訓任務。
十一、有關要求
各地旅游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管理、精心組織、扎實推進考試工作,保證2017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一)加強考試管理。各地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落實專門負責機構和人員。嚴格遵守行政審批規(guī)范,加強對報名審核、考試組織、費用收取、結果發(fā)布、證書核發(fā)等各環(huán)節(jié)的全過程管理,嚴格按照時限開展工作。
(二)加強監(jiān)督檢查。各地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和權威性。對在考試實施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違紀事件,將嚴肅查處,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導游資格考試有關信息可關注湖北旅游網及“湖北旅游”官方微信。掃二維碼關注〔湖北旅游〕→點菜單欄〔微服務〕→〔導游考試〕。
省導考辦聯(lián)系電話:027-87124682(辦)
省旅游委財務處電話:027-87124738(辦)
附件:(見下頁)
1.全省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審核點
2.2017年現(xiàn)場考試景點及編號(湖北)
附件22017年現(xiàn)場考試景點及編號(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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