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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樂器介紹
中國的樂器有著極其悠久的歷史,河南發(fā)現(xiàn)的18支七音孔和八音孔的骨笛,距今已有8000多年。據統(tǒng)計,《詩經》中所提及的樂器有29種,而有文獻可考的周代樂器多達70余種。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漢族樂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起源和發(fā)展
漢族古代音樂的最初,樂和舞是密不可分的,“樂”時必有“舞”,“舞”時必奏樂;在遠古時期的祭祀儀式中,巫者所跳的娛神舞,往往就有音樂伴奏,這可能就是中國音樂的最早起源。據史書記載,傳說中的黃帝、堯、舜和夏、商、周三代都有自己的樂舞。周代將這六代的樂舞合為六部,稱為“六樂”,也可以稱“六舞”,這說明,在周代文化中,樂和舞是可以舉一而及其二的。當時的樂舞統(tǒng)歸大司樂掌管,大司樂還負責以樂舞來教育貴族子弟!吨芏Y·春官·大司樂》記載:“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云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特別是其中的《韶》樂,在孔子時代仍然備受推崇!墩撜Z·八佾》說:“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薄墩撜Z·述而》也說:“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知為樂之至于斯也!
孔子十分重視音樂的社會功用,他把樂看成個人道德修養(yǎng)得以完成的一個重要階段。他說:“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論語·泰伯》)孔子也是音樂家,善于論述音樂的隨筆很多。他曾正式習琴,在悲傷與歡樂時撫琴以慰,并傳授弟子。據說他有三千弟子,其中通六藝者達七十二人?鬃又,可稱為"詩、書、禮、樂"。也就是說,在他的哲學中,道德與音樂居于同等地位,力圖以音樂來品德。
孔子非常愛好古琴,并能自行作曲,關于音樂的評論也見于論語中。他認為韶樂那樣的音樂,盡美亦盡善,但武王的音樂,雖盡美而不盡善,這恐怕是指后者非常偏重技巧而沒有內容,這是值得注意的(韶盡美矣,又盡善也;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在《詩經》時代,隨著民間詩歌的興起,樂、舞又和詩歌緊密結合起來,形成了詩、樂、舞三位一體的文化傳統(tǒng)。這種文化傳統(tǒng)在其后的音樂發(fā)展中得到了很好的繼承。如戰(zhàn)國時期的楚辭、漢代的百戲和樂府民歌、隋唐的歌舞、宋代的詞曲等,都和音樂有著密切的關系。
秦統(tǒng)一六國后,秦地本土音樂和東方六國音樂出現(xiàn)了大的融合,胡地音樂也開始對秦樂產生了一定影響。自漢代起,西域音樂逐漸傳入中國,如橫吹、羌笛、琵琶、羯鼓等,本來都是西域的樂器,這時已經與來自北方胡地的笳、角以及中原本有的樂器共同組成了漢代的鼓吹樂,這種樂器的組合反映了各民族間音樂文化的融合。魏晉至唐代,南北方少數(shù)民族音樂進一步與漢族音樂相交融,流行在北方的相和歌與南方的吳歌、西曲相結合,形成了新的音樂形態(tài)“清商曲”,產生了《春江花月夜》等著名的傳統(tǒng)民族樂曲。佛教音樂也在此時傳入中國,出現(xiàn)了“改梵為秦”的中國佛教音樂。中國音樂對各民族音樂的兼收并蓄,充分反映了中國文化的多民族特色,也反映了中國文化具有很強的兼容力和適應性。
中國對樂理的認識也很早。周代就已經創(chuàng)立了五音階體系和七音階體系,稱“五音”(或“五聲”)和“七音”。五音即宮、商、角、徵、羽,大致相當于現(xiàn)代簡譜上的1、2、3、5、6;七音是在五音的基礎上增加了變徵、變宮,大致相當于現(xiàn)代簡譜上的4、7。古人還把五音和五行相配合,宮、商、角、徵、羽分別對應土、金、木、火、水。這說明,當時的音樂觀念也深受陰陽五行哲學思想的影響。
二、傳統(tǒng)漢族樂器
1.拉弦樂器
拉弦樂器主要指胡琴類樂器。其歷史雖然比其它民族樂器較短,但由于發(fā)音優(yōu)美,有極豐富的表現(xiàn)力,有很高的演奏技巧和藝術水平,拉弦樂器被廣泛使用于獨奏、重奏、合奏與伴奏。
拉弦樂器大多為兩弦少數(shù)用四弦如:四胡、革胡、艾捷克等。大多數(shù)琴筒蒙的蛇皮、蟒皮、羊皮等;少數(shù)用木板如:椰胡、板胡等。
少數(shù)是扁形或扁圓形如:馬頭琴、墜胡、板胡等,其音色有的優(yōu)雅、柔和有的清晰、明亮;有的剛勁、歡快、富于歌唱性。
樂器:二胡、高胡、京胡、三胡、四胡、板胡、墜琴、墜胡、奚琴、椰胡、擂琴、二弦、大筒、軋箏。
2.彈撥樂器
我國的彈撥樂器分橫式與豎式兩類。橫式,如:箏(古箏和轉調箏)、古琴、揚琴和獨弦琴等;
豎式,如:琵琶、阮、月琴、三弦、柳琴、冬不拉和扎木聶等。
彈奏樂器音色明亮、清脆。右手有戴假指甲與撥子兩種彈奏方法。右手技巧得到較充分發(fā)揮,如彈、挑、滾、輪、勾、抹、扣、劃、拂、分、摭、拍、提、摘等。右手技巧的豐富,又促進了左手的按、吟、擻、煞、絞、推、挽、伏、縱、起等技巧的發(fā)展。
彈奏樂器除獨弦琴外,大都節(jié)奏性強,但余音短促,須以滾奏或輪奏長音。彈撥樂器一般力度變化不大。在樂隊中除古琴音量較弱,其它樂器聲音穿透力均較強。
彈撥樂器除獨弦琴外,多以碼(或稱柱)劃分音高,豎式用相、品劃分音高,分為無相、無品兩種。除按五聲音階排列的普通箏等外,一般都便于轉調。
各類彈奏樂器演奏泛音有很好的效果。除獨弦琴外,皆可演奏雙音、和弦、琵音和音程跳躍。
我國彈奏樂器的演奏流派風格繁多,演奏技巧的名稱和符號也不盡一致。
樂器:琵琶、阮、月琴、秦琴、柳琴、三弦、箏、古琴、豎箜篌、雁柱箜篌。
3.吹奏樂器
我國吹奏樂器的發(fā)音體大多為竹制或木制。根據其起振方法不同,可分為三類:第一類,以氣流吹入吹口激起管柱振動的有簫、笛(曲笛和梆笛)、口笛等。
第二類,氣流通過哨片吹入使管柱振動的有嗩吶、海笛、管子、雙管和喉管等。
第三類,氣流通過簧片引起管柱振動的有笙、抱笙、排笙、巴烏等。
由于發(fā)音原理不同,所以樂器的種類和音色極為豐富多彩,個性極強。并且由于各種樂器的演奏技巧不同以及地區(qū)、民族、時代和演奏者的不同,使民族器樂中的吹奏樂器在長期發(fā)展過程中形成極其豐富的演奏技巧,具有獨特的演奏風格與流派。
樂器:木葉、紙片、招軍、口笛、簫、尺八、笛、排笛、竹筒哨、排簫、篪、塤、嗩吶、管、雙管、喉管、笙號角竽
4.打擊樂器
我國民族打擊樂器品種多,技巧豐富,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
根據其發(fā)音不同可分為:
1、響銅,如:大鑼、小鑼、云鑼、大、小鈸,碰鈴等;
2、響木,如:板、梆子、木魚等;3、皮革,如:大小鼓、板鼓、排鼓、象腳鼓等。
我國打擊樂器不僅是節(jié)奏性樂器,而且每組打擊樂群都能獨立演奏,對襯托音樂內容、戲劇情節(jié)和加重音樂的表現(xiàn)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族打擊樂器在我國西洋管弦樂隊中也常使用。
民族打擊樂可分為有固定音高和無固定音高的兩種。
無固定音高的如:大、小鼓,大、小鑼,大、小鈸,板、梆、鈴等
有固定音高的如:定音缸鼓、排鼓、云鑼等。
樂器:梆子、梨花片、編磬、鈸、鑼、云鑼、十面鑼、星——碰鐘、鐘、編鐘、連廂棍、喚頭、驚閨、板、木魚、吾攵、花盆鼓、漁鼓、京堂鼓、腰鼓、撥浪鼓
漢族音樂
漢族是有音樂傳統(tǒng)的民族,漢族音樂有悠久的歷史和獨特的創(chuàng)造。秦以前,漢族先民已創(chuàng)造了樂器和樂曲,發(fā)明了樂律。漢唐盛世,漢族音樂以歌舞音樂見長;宋元以后,則以戲曲音樂為主。當今世界公認的音樂律制,如五度相生律(漢族稱三分損益律)、純律及平均律,漢族皆獨立發(fā)明,其成果如車條之輻輳,匯入世界音樂理論之軸心。
歷史發(fā)展
隨著中國國民經濟的飛速發(fā)展,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加速,國家對文體產業(yè)的發(fā)展予以重視,出臺各項政策措施支持文體產業(yè)的發(fā)展,中國樂器制造行業(yè)作為文體產業(yè)中較重要的朝陽產業(yè)之一,也取得了良好的發(fā)展機遇。
中國樂器制造行業(yè)已經基本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工業(yè)生產體系,基本可以加工世界上所有大類樂器,門類齊全、品種眾多,大約有鋼琴、提琴、西管樂器等不同類別1200多個型號,規(guī)格3萬多個,鋼琴等大類樂器產品已經形成專業(yè)化生產格局,鋼琴鐵板、音板、擊弦機、外殼等主要鋼琴部件專業(yè)加工廠開始形成規(guī)模。
截至2010年12月,中國樂器行業(yè)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319家,總資產152.30億元,工業(yè)銷售產值達到193.31億元,實現(xiàn)利潤10.11億元,從業(yè)人數(shù)69385人。其中,廣東省是中國樂器行業(yè)第一大省,“十一五”末樂器工業(yè)銷售產值達到52.31億元,與“十五”末期相比將近翻了一番。
與此同時,中國樂器在世界樂器市場的影響力和競爭力初步顯現(xiàn),中國樂器的價格優(yōu)勢、資源優(yōu)勢和不斷提高的產品質量贏得了大多數(shù)國際樂器制造商、經銷商和消費者的青睞。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國樂器出口183個國家和地區(qū),出口額達14.67億元,比“十五”末期增長58.94%,年增長率超過規(guī)劃的8%-10%。2008年,中國已經從世界第三大樂器出口國躍升到世界第一大樂器出口國,且已連續(xù)三年保持不變。在樂器進口方面,“十一五”末期,中國樂器進口額預計達到2.29億美元,比“十五”末期增長80.31%,平均年增長率高于出口增速超過3個百分點。國內樂器制造行業(yè)已經形成了廣州珠江鋼琴集團公司、北京星海鋼琴集團公司、寧波海倫鋼琴有限公司等一批現(xiàn)代樂器企業(yè),這些企業(yè)在企業(yè)規(guī)模、經濟效益、生產技術等方面都令世界矚目。此外,企業(yè)品牌產品大幅增加,規(guī);洜I和品牌化戰(zhàn)略日趨完善,科研水平逐步提升,產品創(chuàng)新成績顯著,產品品質日益加強,職業(yè)培訓和人才隊伍進一步加強。隨著中國樂器品牌戰(zhàn)略的進一步實施,今后將有更多的品牌打入國際,從而提升行業(yè)的競爭力。
樂器種類
中國境內的竹材種類很多,不完全統(tǒng)計大約有一百多種。但是用來制作葫蘆絲、巴烏的竹材就很少了,特別是用來制作好音質的葫蘆絲、巴烏的竹材那就更少了。要進行葫蘆絲、巴烏的選材,首先要了解竹材的種類和分布,在中國境內生長的竹材中,我們用來制作葫蘆絲、巴烏的竹材主要有,紫竹、苦竹、鳳尾竹等等。這些竹材大部分生長在中國的,安徽、福建、江西、云南這些省份稍多一些,在我們制作的過程和實 踐中認識到,這些竹材生長的地質比較復雜,多為春天多霧、夏天雨水沖沛、秋天氣候較為干燥、冬天比較寒冷,在這種氣候多變的錘煉中,便使得這些地方的竹材質地堅硬、密度好、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相 當強。還有這些竹子生長的地形,大多在背陰的山坡上、地形排水條件較好、土壤肥沃,有了這些條件,因此生長出來的竹材體質較為健壯。選擇竹材:一是要注意砍伐竹材的時期、二是在制作不同調式的需要進行選擇、三是再在需要制作 優(yōu)質的葫蘆絲、巴烏時再進行選材。經過這樣重復的挑選,所以在市場上才有了要挑一支音色較好的葫蘆絲、巴烏,首先要看材料的好壞之說。竹材的砍伐期一般選擇在每年農歷的臘月為最佳砍伐時期,因為這個時候竹子含水量較少,不容易被蟲蛀,同時在砍伐竹材的當中,還要注意一些其它方面的問題,如:要會識別竹齡、一般以三到四年這樣的竹材為佳,另外還要看竹子的外形是否圓整,整棵竹子的粗細要均勻,看上去竹青老而又光滑、竹黃堅硬,這樣的竹質才較為理想,在制作樂器時,每一棵竹子的部位制作時也有選擇,以竹質的堅硬,竹子兩頭的內徑尺寸要統(tǒng)一、管壁的厚薄均勻為佳,就拿紫竹這種竹材來說,一般從竹根部向竹尖方向數(shù)的第四到六節(jié)比較好,因為這個部位它除了竹青老而又光滑、堅硬外,它是整棵竹子中纖維組織經;顒拥牡胤剑允侵谱骱J絲、巴烏音色最好的選擇段。剛砍伐來的竹材不宜馬上用來制作葫蘆絲、巴烏,先要存放在一個雨淋不著、太陽曬不到、存放的地方不能潮濕、通風條件較好的地方,等竹材干了以后才可以進行制作。存放的時間起碼要半年以上,這樣的話比較好,當然時間越長越長好,存放期間最好相隔三到四個月需翻動一次,以防竹子存放的時間過長發(fā)霉、被蟲蛀!」艠菲饕话愣季哂须p重功能——表現(xiàn)性和實用性。即是說這些樂器既是表現(xiàn)音樂的工具,又是勞動生產的工具,或是生活用具。如在《呂氏春秋·古樂篇》中記載有:“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作歌,乃以麋革置缶而鼓之,乃拊石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蔽闹兴f用生活器皿——缶,蒙上麋鹿之皮而成鼓。而“拊石擊石”則是先民們將狩獵的石器,敲擊成聲,以伴奏化裝成百獸的原始舞蹈。又在《漢書·楊惲傳》:“酒后耳熱,仰天拊缶,而呼烏烏。”這一記載,描述了人們酒后興趣大發(fā),一面敲擊盛酒用的器皿缶,一面仰天歌唱。古時的石磬可能導源于某種片狀石制工具?梢赃@樣設想,先氏們在長期勞動過程中,逐漸發(fā)現(xiàn)某種石制片狀工具能夠發(fā)聲,可以作為樂器,于是發(fā)明了磬。
樂器的實用性不僅表現(xiàn)在某些樂器原來是生產工具或生活用器,并且人們用它們來傳遞一些特定的生活信息。如擊鼓出征、鳴金收陣、晨鐘暮鼓、打更報時、鳴鑼開道、擊鼓升堂等。樂器的發(fā)展與社會生產力的發(fā)達和提高有著密切的關系。由石磬演變成金屬的磬和出現(xiàn)金屬的鐘,在石器時代是絕無可能,只有當人類掌握了較高的冶煉技術才成。也只有當養(yǎng)蠶業(yè)和繅絲業(yè)的發(fā)明和發(fā)展,才可能產生“絲附木上”的琴、瑟、箏。
先秦時期的樂器,見于文獻記載的有近70種。僅在《詩經》一書中提及的即有29種,打擊樂器有鼓、鐘、鉦、磬、缶、鈴等21種,吹奏樂器有簫、管、塤、笙等6種,彈弦樂器有琴、瑟等2種。由于樂器品種的大大增加,于是在周代時產生了根據制作樂器的不同材料而分為: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類,稱作“八音”分類法。
在湖北隨縣曾侯乙大墓的地下音樂殿堂中,保存了124件古樂器。無論是重達五千多斤的樂器巨人——64件編鐘,或是在造型、制作和彩繪都很精致的鼓、排簫、笙、瑟等,都向我們揭示了春秋戰(zhàn)國時中國音樂文化高度發(fā)展的狀況,它是中國古代樂器光輝創(chuàng)造的見證。
自秦漢以來,又不斷涌現(xiàn)出新樂器。如秦時出現(xiàn)了一種新型的彈弦樂器——“百姓弦鼗而鼓之”。弦鼗是一種圓形音箱、直柄的琵琶,后至漢代發(fā)展成四弦十二柱的“漢琵琶”,又稱“阮咸”。
在中國樂器發(fā)展史中,值得注意的是拉弦樂器的出現(xiàn)大大晚于打擊樂器、吹管樂器和彈弦樂器。據文獻記載,唐代(公元618—907年)才出現(xiàn)以竹片軋之的“軋箏”和“奚琴”(在宋時作“嵇琴”)。宋時的嵇琴用馬尾弓拉奏,并出現(xiàn)了“胡琴”的名稱。如宋沈括在他的《夢溪筆談》中云:“馬尾胡琴隨漢車,曲聲猶如怨單于!弊栽,在奚琴、胡琴的基礎上發(fā)展成各種類型的拉弦樂器。
中國的“吹、打、彈、拉”四大類樂器,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階段。新中國成立后,對傳承樂器的音質不純、音律不統(tǒng)一、音量不平衡、轉調不方便、固定音高樂器之間的音高標準不統(tǒng)一、在綜合樂隊中缺少中低音樂器等不足方面,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并涌現(xiàn)了許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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