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公民遺失居民戶口簿
辦理材料
1、戶主書面申請報告
2、戶主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辦理
注:新的居民戶口簿補發(fā)后,原居民戶口簿自然作廢;遺失的居民戶口簿重新找到的,應當上繳公安派出所。
辦理地點
濱?h新城派出所
地址: 永寧路10號
電話:(0515)84102110
濱?h公安局頭罾邊防派出所
地址: 鹽城市濱?h
電話:(0515)84864110
界牌派出所
地址: 坎舍線附近
電話:(0515)84341007
濱?h蔡橋鎮(zhèn)派出所
地址: 蔡坎路174號附近
電話:(0515)84532120
辦理時限及費用
(一)居民戶口簿,每本10元;集體戶口簿,城鎮(zhèn)每本40元,農(nóng)村每本30元。
(二)戶口遷移證、戶口準遷證,每張5元。
(三)出具戶籍證明,每張5元。
(四)戶口簿變更,每次5元。(戶口簿變更僅限于并戶、出生申報、變更姓名、性別、民族、職業(yè)、服務處所,其他變更事項不得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