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上海市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補充意見》(滬教考院高招〔2015〕7號)關于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現將我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yè)務課考核成績力求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力求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工作
本院成立以院領導牽頭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東曉(院長)
成員:
嚴安林(院長助理)
葉青(科研外事處處長)
吳莼思(國際戰(zhàn)略研究所所長)
三、復試實施工作
本院選派業(yè)務水平高、高度敬業(yè)的研究人員組成復試工作組
組長:陳東曉(研究員)
成員:
于宏源(研究員)
吳莼思(副研究員)
張耀(副研究員)
張春(副研究員)
考務:樊文光(研究生部負責人)
秘書:周亦奇(研究生輔導員)
四、復試形式和內容
1.復試采取口試形式。
2.考查內容包括知識結構、外語水平、科研潛力和綜合素質四個方面。
3.具體要求:
(1)每生復試時間為15分鐘(不含抽提后準備時間10分鐘);
(2)復試小組5位導師分別對每位考生從知識結構、外語水平、科研潛力和綜合素質四個方面進行打分;
(3)復試小組秘書對每位考生的作答的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存檔備查;
(4)確保各位考生抽到的試題難度相同、成績評定標準統(tǒng)一。
五、復試成績的產生和錄取
1.復試采用百分制,5位導師分別對每位考生知識結構、外語水平、科研潛力和綜合素質四方面按照20%、30%、30%、20%的比重打出總分;取5位導師所打總分的平均分為考生最終復試成績。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3.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按照學生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六、復試的保密工作
本次復試工作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密協議。試題移交機要人員前保密工作由命題人負責;試題移交機要人員后,機要人員迅速將試題打印、分裝并密封后移交考務人員;自接受試題到考試當日學生抽取試題前,保密工作由考務人員負責。
七、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本院成立復試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組長:方曉(院總支書記)
成員:
張迎紅(院總支副書記)
葉青(科研外事處處長)
本院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本單位網上公布,接受考生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21-54614900-8610。
如對成績有異議,可申請復議,電話021-64851026。
八、其他
1.本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上海教育考試院)備案。
2.本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針對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
九、復試時間:2015年4月19日
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章)
201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