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業(yè)大學2015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742人。為做好復試工作,經(jīng)研究,我校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考生定于3月14-15 日進行復試,由我校MAB教育中心單獨組織,詳見“湖北工業(yè)大學2015年MBA和MPA復試辦法”,其它專業(yè)考生定于4月1-2日進行復試。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試基本要求
1.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考生經(jīng)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2.參加復試的考生報到時由研究生院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對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等項目完成服務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規(guī)定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考生須提供有效證明)。
4.原則上一個考生只能參加我校一個專業(yè)的一次復試。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校黨委書記、校長親自領導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開展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2.各培養(yǎng)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院系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養(yǎng)和管理工作的黨政負責人以及碩士生導師代表,一般為5-7人,負責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并嚴格執(zhí)行,確保復試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guī)范。
三、復試考生的確定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需達到下列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方具備我校復試資格:
學科門類(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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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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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
(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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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
(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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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術
學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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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經(jīng)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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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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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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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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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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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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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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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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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8職業(yè)技術教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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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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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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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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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11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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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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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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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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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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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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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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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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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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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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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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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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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農(nóng)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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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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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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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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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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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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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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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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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設計學(業(yè)務課一為688設計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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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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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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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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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設計學(業(yè)務課一為689 景觀設計學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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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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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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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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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
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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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3漢語國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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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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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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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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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工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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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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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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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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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工商管理(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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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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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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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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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公共管理(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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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4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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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藝術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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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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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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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少生需達到國家A線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凡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上述復試分數(shù)線的考生請準時到校參加復試,未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未達到上述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自行向校外調(diào)劑。
2.調(diào)劑生能否參加我校復試及復試時間以我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調(diào)劑系統(tǒng)確認信息為準。
四、復試內(nèi)容
復試科目見湖北工業(yè)大學2015年研究生招生簡章備注內(nèi)容(考生可登陸湖北工業(yè)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查詢)。
復試由專業(yè)課筆試、面試、外國語聽力測試和體檢四部分組成。
1.筆試,滿分100分,在各學院進行,主要為專業(yè)課測試。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藝術考生需自備畫板和作圖用筆等基本工具。
2.面試,滿分100分,在各學院進行,主要考察考生專業(yè)素質(zhì)、綜合素質(zhì)和能力。
3.外語聽力測試,滿分100分,筆試方式進行,統(tǒng)一在文科樓A座進行,考生需自備調(diào)頻(FM 84.75 Hz)收音機一臺。
4.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由校醫(yī)院安排。
五、復試程序
(一)資格審查
復試期間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3.應屆生帶學生證,并持該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
4.其它能顯示考生本人綜合素質(zhì)的有關材料,如:各類專業(yè)知識、能力的等級證書、各種獲獎證書等。
5.兩張1寸免冠登記照(體檢表用1張,另1張備用)。
6.報考(1351)藝術碩士的考生在復試時,必須向答辯小組提交個人專業(yè)作品冊一本。
(二)時間安排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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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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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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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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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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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報到并繳費、驗證、領取復試表格、參加體檢、到各自學院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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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科技綜合樓一樓東大門繳復試費及體檢費并領取復試表,然后到各自學院報到,了解筆試、面試等安排情況;
②考生憑體檢繳費收據(jù)在校醫(yī)院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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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考生出示資格審查相關證件;
體檢表需粘貼本人登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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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下午
12:4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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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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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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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帶身份證及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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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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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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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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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帶準考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費用交各自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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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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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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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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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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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復試總成績的計算
復試后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初試總分占70%、復試總分占30%的權重相加組成。復試總分300分,其中專業(yè)課筆試、面試及外語聽力滿分均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科目成績作為是否錄取依據(jù)之一,不計入復試后總成績。
計算公式:復試后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總分÷3)×30%
七、錄取原則
(一)在各自學院的每個專業(yè)內(nèi),按復試后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
(二)所有碩士研究生一律按三年制進行培養(yǎng)。
(三)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由學術型轉(zhuǎn)入專業(yè)學位的考生放在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后進行排名。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將一票否決,不予錄取:
1.面試不合格者;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課程中有任何一門不及格者;
3.體檢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在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者。
八、復試費用
根據(jù)省物價局核定,復試費100元,體檢費35元。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課每門收50元(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費用考生直接交所在學院教學辦)。
九、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復試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若干巡視小組,紀檢委員負責本單位的監(jiān)督工作。在復試過程中,各巡視小組將深入復試現(xiàn)場,旁聽面試過程,了解、監(jiān)督復試工作。各組織復試單位要對復試現(xiàn)場全程錄像備查。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復議制度。及時公布復試工作辦法、復試考生名單、考生編號、考試成績等信息屆時將在研究生院網(wǎng)站公示十個工作日。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申訴的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