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學植物科學學院已經(jīng)公布了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相關安排,請考生們及時查看信息,做好考研復試的準備工作,詳細內(nèi)容如下:
一、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熊仁次
副組長:郝文芳
秘書:楊桂臻
二、學院復試工作專業(yè)小組
(一)果樹學、園藝
組長:高疆生
成員:王新建張琦吳翠云徐崇志張銳張志偉
秘書:林敏娟
(二)作物栽培學與耕作學、作物遺傳育種、作物
組長:萬素梅
成員:劉明王奉斌胡守林呂雙慶吳全忠曹新川
秘書:楊桂臻
(三)植物保護
組長:熊仁次
成員:馮宏祖王蘭郭文超朱天生賀志強楊明祿
董紅強
秘書:劉慧敏
(四)植物學
組長:李志軍
成員:白紅進梁繼業(yè)韓占江黃文娟
秘書:邱愛軍
三、復試工作的具體內(nèi)容及安排
(一)主要方式
1、筆試主要為專業(yè)課測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擬錄取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2、面試
具體要求:
(1)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3)包含外語聽說能力考察。
(4)每個復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并妥存?zhèn)洳?
(5)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tǒng)一。
(6)面試過程要求全程錄音錄像。
(7)定向培養(yǎng)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或者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
(二)主要內(nèi)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位點可以根據(jù)各自學科(專業(yè))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nèi)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三)具體時間安排
1、3月29日10:00-19:00到研究生處及老植科樓114報到,報到時需攜帶2張1寸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準考證原件。
2、復試筆試及加試具體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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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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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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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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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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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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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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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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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栽培學與耕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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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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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植科樓四樓會議室
監(jiān)考人員:
韓占江
楊桂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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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遺傳育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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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生產(chǎn)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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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專業(yè)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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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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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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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樹育種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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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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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tài)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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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藝(專業(yè)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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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藝植物育種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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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護(專業(yè)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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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生物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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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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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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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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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栽培學與耕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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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營養(yǎng)學》
《植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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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植科樓四樓會議室
監(jiān)考人員:
韓占江
楊桂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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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遺傳育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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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學》
《遺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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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專業(yè)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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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óng)業(yè)生態(tài)學》
《土壤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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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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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學》
《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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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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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學》
《遺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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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藝(專業(yè)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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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營養(yǎng)學》
《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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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護(專業(yè)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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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植物病理學》
《普通昆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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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試及體檢具體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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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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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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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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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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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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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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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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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樹學、園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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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樓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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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學生統(tǒng)一集中
在綜合樓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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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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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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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栽培學與耕作學、作物遺傳育種、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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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樓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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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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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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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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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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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樓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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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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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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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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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樓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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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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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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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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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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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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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復試成績的計算
(一)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計算方法如下:復試總成績=復試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初試成績總分換算成百分制后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計算方法如下:初試總成績=原初試總成績/5;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復試總成績×50%。
(三)同等學力、跨專業(yè)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