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師范學院已經將2016年藝術碩士專碩考研復試細則公布了,請考生們認真閱讀相關細則,做好考研復試復習安排,小編搜集的詳細內容如下: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為了培養(yǎng)適應社會、經濟、文化和藝術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藝術專門人才,我校2016年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攻讀藝術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主要招收音樂領域南音(演唱、演奏、文化產業(yè)與南音文化推廣)方向、音樂領域器樂演奏(鋼琴、小提琴、琵琶、二胡、古箏、打擊樂等)方向、音樂領域聲樂演唱方向、音樂領域合唱指揮方向、音樂領域音樂教育方向、舞蹈領域(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舞蹈教育方向)和美術領域(書法方向)的學生。為了完善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培養(yǎng)選拔機制,根據(jù)教育部和福建省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
二、組織管理工作
(一)學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錄取等各項工作。相關學院負責藝術碩士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實施。
(二)招生領導小組必須認真確定學科(專業(yè))復試專家組(以下簡稱復試專家組)的成員名單。復試專家組原則上由5人以上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組成。其中須配備1名具備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能力的教師;復試專家組設秘書1名,負責復試情況記錄和安排相關事宜。復試專家組具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專業(yè)復試考核。
(三)招生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全面提高復試教師素質。要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的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四)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泉州師范學院2016年藝術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shù)要求根據(jù)教育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確定,實施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不超過1:1.4。招生領導小組應嚴格按照教育部對參加復試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及錄取原則,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四、調劑復試
(一)調劑政策與要求
1.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A類地區(qū)的教育部復試分數(shù)線。
2.調劑考生的外語語種僅限英語。
3.調劑考生的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必須與調入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其他未說明的事項,以教育部的最新文件為準。
(二)調劑程序
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的調劑平臺(網(wǎng)址:https://yz.chsi.com.cn/tjxx/)上填報調劑申請。音樂與舞蹈學院、文學與傳播學院和研究生處負責審核材料并通知審核合格考生參加復試。
五、復試資格的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報到,由音樂與舞蹈學院、文學與傳播學院進行資格審查,校研究生處進行復查?忌殧y帶本人以下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復試通知書(或手機短信);考生情況調查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https://qztc.yjszsw-edu.com資料下載處下載)。
在網(wǎng)報或現(xiàn)場確認階段提示學歷學籍校驗有疑問的考生,務必于復試前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學籍驗證,驗證成功后,往屆本(專)科畢業(yè)生可獲得《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獲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若驗證失敗,往屆本(專)科畢業(yè)生請立即到該網(wǎng)提供的各地學歷認證代理機構申請學歷認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請立即與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確認學籍注冊信息。
相關考生在復試時,將認證報告或在有效期內的在線驗證報告復印件交給所在學院。因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錯過錄取時間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對持不合格證件、復試材料不全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
六、復試內容和計分方式
(一)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以及外語聽說測試等。
音樂領域專業(yè)技能復試內容與要求:
1.南音演唱方向:
考試內容:
每人演唱或自彈自唱三首南音傳統(tǒng)曲目。(自備伴奏)
2.南音演奏方向:
考試內容:
(1)每人演奏三首南音傳統(tǒng)曲目,其中須演奏南音“四大名譜”中的一首作品;
(2)南音琵琶作為必選演奏樂器,另須任選一至二項樂器(洞簫、二弦、三弦)演奏。
3.文化產業(yè)與南音文化推廣方向:
考試內容:
(1)考核考生對南音與文化產業(yè)相結合的見解;
(2)考生須從音樂或南音方向自選一項可體現(xiàn)自身專業(yè)技能(演唱或演奏)水平的項目進行考核。
4.二胡演奏方向:每人必須演奏3首作品。(自備伴奏)
考試內容:
(1)練習曲;
(2)任選一首傳統(tǒng)樂曲;
(3)任選一首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
5.琵琶演奏方向:每人必須演奏3首作品
考試內容:
(1)練習曲;
(2)任選一首傳統(tǒng)樂曲;
(3)任選一首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
6.小提琴演奏方向:每人必須演奏3首作品。(自備伴奏)
考試內容:
(1)三個八度音階、琶音(音階要求12音1弓),三、六、八度雙音;
(2)任選一首中外著名小提琴獨奏曲;
(3)任選一首協(xié)奏曲中的第一樂章。
7.古箏演奏方向:每人必須演奏3首作品。(自備伴奏)
考試內容:
(1)練習曲;
(2)任選一首傳統(tǒng)樂曲;
(3)任選一首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
8.鋼琴演奏方向:每人必須演奏3首作品
考試內容:
(1)練習曲;
(2)復調;
(3)古典奏鳴曲一首。
9.打擊樂演奏方向:每人必須演奏3首作品
考試內容:
(1)練習曲;
(2)任選兩首樂曲。
10.聲樂演唱方向:每人必須演唱三首聲樂作品。(自備伴奏)
考試內容:
采用二種以上語言演唱:歌劇大、中型樂曲各一首,藝術歌曲或民歌一首。
11.合唱指揮方向:
考試內容:
(1)聽音與視唱(和弦聽辨、三升三降以內固定調視唱);
(2)指揮自選合唱曲目(三聲部以上)2首(自帶CD和樂譜一式八份);
(3)演奏鋼琴中外樂曲(自選一首);
(4)演唱中外歌曲1首(伴奏CD自備)。
12.音樂教育方向:
(1)演唱自選中外聲樂作品1首(伴奏自備);
(2)演奏自選中外鋼琴作品1首;
(3)演奏自選器樂作品1首,樂器種類自選(鋼琴除外)。
舞蹈領域專業(yè)技能復試內容與要求:
1.舞蹈編導方向:
考試內容:
現(xiàn)場創(chuàng)編2分鐘舞蹈小品。
考試要求:
(1)現(xiàn)場抽選舞蹈音樂片斷;(備考2小時)
(2)提交一份文字材料;(內容包括舞蹈小品的構思與結構)
(3)口述舞蹈小品的創(chuàng)編構思并現(xiàn)場表演舞蹈小品。
2.舞蹈表演方向:
考試內容:
(1)舞蹈基訓組合(自備音樂、服裝,時長3分鐘以內)
(2)舞蹈作品表演(自備音樂、服裝,時長5分鐘以上)
3.舞蹈教育方向:
考試內容:
(1)舞蹈作品表演(自備音樂服裝時長3-5分鐘)
(2)現(xiàn)場說課10-15分鐘。要求:1、現(xiàn)場抽選授課內容(備考2小時)2、提交文字資料(說課稿)3、口述說課內容。
美術領域(書法方向)專業(yè)技能復試內容與要求:
考試內容:
1.臨摹:按所提供的楷書、隸書、行書復印件范本,現(xiàn)場臨摹?瑫、隸書任選一種,行書必須臨摹;
2.創(chuàng)作:創(chuàng)作所提供的一首詩。
3.面試:回答專家所提問的幾個問題。
考試要求:
1.按所提供范本的原章法臨摹;
2.按所提供的內容創(chuàng)作一幅作品,字體不限;
3.上午臨摹、創(chuàng)作時間2小時,之后面試(包括英語、書法)。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
4.除了宣紙,其余工具自帶。
(二)復試計分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復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以及外語能力,其中,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45分,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45分,外語能力測試成績10分。
美術領域(書法方向)專業(yè)臨摹成績40分,創(chuàng)作成績40分,面試提問10分。外語能力測試成績10分。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復試方式
藝術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方式以面試為主。
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專家組成員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獨立打分,并寫出評語。復試成績現(xiàn)場登錄。
復試過程應做好記錄并全程錄音和錄像。
美術領域(書法方向)復試專家組成員應于考試結束后即進行評分及成績登錄。復試專家組成員不進入筆試考場。
七、體檢
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都要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wèi)生廳《關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13﹞4號)執(zhí)行。
八、錄取
按照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算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在復試工作完成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報送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并予以公示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
1.政審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者。
九、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與復議
(一)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錄取辦法與實施細則、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二)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親屬(與考生有直系親屬、近親屬關系的,或與考生存在利害關系的)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
(三)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專家組進行復議。
申訴電話:0595-22918022
違規(guī)舉報電話:0595-22919635
十、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調劑考生的復試時間待定,將另行通知)
(一)報到時間:2016年3月15日8:30—11:30
報到地點:音樂與舞蹈學院(藝術大樓E209室)
體檢時間:2016年3月15日15:00-17:00
復試時間:2016年3月16日上午8:30開始
復試地點:音樂、舞蹈領域在音樂與舞蹈學院一樓舞蹈廳106;
美術領域(書法)在音樂與舞蹈學院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會議室C301。
(二)咨詢電話:
音樂與舞蹈學院:0595-22737900(吳老師)
文學與傳播學院:0595-22918736(歐陽軍老師)
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處:0595-22918022(莊老師)
(三)通訊地址: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處(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東海大街398號),郵政編碼:362000
(四)泉州師范學院網(wǎng)站:https://www.qztc.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https://qztc.yjszsw-edu.com
十一、本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與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