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秋季學期開始,現(xiàn)有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將被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對于碩博連讀學生的助學金發(fā)放,基本思路是: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發(fā)放國家助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經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發(fā)放國家助學金。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由學校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階段,確定學生國家助學金發(fā)放的層次。
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發(fā)放國家助學金;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發(fā)放國家助學金。目前,教育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文件今年將出臺印發(fā)。
希望調整助學金發(fā)放制度之后能為博士研究生解決更多生活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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