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威海)船舶與海洋工程學科已經公布了2016年的考研調劑信息,請相關考生抓緊時間做好考研調劑的申請工作,詳細內容如下:
一、接收調劑的學科及名額
船舶與海洋工程學科:10個
二、校內外調劑錄取原則
(1)校內調劑錄取原則
我院優(yōu)先接收我校理工科和其他學科考生調劑,實行先校內后校外原則。
1) 原則上要求211及以上院校本科學歷背景,985院校的考生優(yōu)先考慮。調劑生的最終復試名單在綜合考慮考生專業(yè)基礎、本科學歷背景等條件確定。
2) 在校內相近學科(如機械工程、土木工程、力學和材料工程等學科)的合格生源中調劑錄取。
3) 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2)校外調劑錄取原則
1) 校外調劑考生初試成績滿足原報考學科我校的復試資格線,且滿足我校船舶與海洋工程學科的復試資格線(政治、外語50,業(yè)務課一70分、業(yè)務課二80分,總分300)。原則上不接收跨一級學科調劑。
2) 211及以上院校本科學歷背景的考生優(yōu)先考慮。調劑生的最終復試名單在綜合考慮考生專業(yè)基礎、本科學歷背景等條件確定。
3) 報名結束后,學科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和公示。
4) 學科對考生進行調劑復試,復試辦法由學科確定。復試結束后,確定調劑擬錄取名單,并報校研招辦進行審核和公示。
三、校內外調劑錄取程序
(1) 校內調劑錄取程序
1)學科將調劑錄取工作方案報送校研招辦對外公布。
2)我校第一志愿復試結束后,考生登陸學校調劑系統(tǒng)(網址:https://yzb.hit.edu.cn)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3月29日。
3)報名結束后,學科根據調劑復試方案中規(guī)定的條件,確定滿足調劑條件的復試考生名單,并通過系統(tǒng)報校研招辦審核和公示。
4)對考生進行調劑復試。復試結束后,確定調劑擬錄取名單,并通過系統(tǒng)報校研招辦進行審核和公示。
(2)校外調劑錄取程序
1)學科將調劑錄取工作方案報送校研招辦對外公布,同時也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校外調劑信息。
2)考生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進行正式報名。報名截止時間:3月30日。
3)報名結束后,學科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和公示。
4)對考生進行調劑復試。復試結束后,學院確定調劑擬錄取名單,并報校研招辦進行審核和公示。
5)擬錄取的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完成錄取手續(xù),否則將視為無效。
四、接收調劑單位及聯系方式
接收調劑單位: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威海)船舶與海洋工程學院
聯系電話: 0631-5687930
聯系人: 金老師
E-mail: 981518317@qq.com
本工作方案由哈工大(威海)船舶與海洋工程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