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yǎng)目標
掌握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培養(yǎng)創(chuàng)新能力,獨立承擔研究工作。
二、招生專業(yè)目錄
專 業(yè) | 招生規(guī)模 (人) | 研究方向 | 考 試 科 目 | |
統(tǒng)一命題科目 | 單位自命題 科目 | |||
材料科學 與工程 080500 | 1人 (洛陽) |
船體鋼、焊接材料研制及應用工藝研究 |
①101政治理論 、201 英語一 ③302 數(shù)學二 |
④811 材料科學基礎 |
1人 (洛陽) |
艦船特種功能材料及表面處理工藝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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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廈門) |
非金屬復合材料、減振降噪和隱身材料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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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青島) |
艦船腐蝕與防護、環(huán)境試驗與評價技術(shù)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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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洛陽) |
艦船材料表征及評價技術(shù)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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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洛陽) |
鈦合金材料研制及應用工藝研究 |
注:以上公布的招生規(guī)模為預測數(shù),具體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學習年限及待遇
學習年限:我所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一般為2-3年,最長不超過4年,《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按3年編制。
待遇:我所承擔研究生第一學年學費、住宿費,同時提供生活補貼,補貼標準第一學年700元/月,第二、三學年1300元/月。
四、推薦免試生接收
我所接收具備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攻讀碩士研究生,擬申請免試攻讀我所碩士研究生的學生請向我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申請簡歷;
2、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階段前三學年成績單;
3、教務部門出具的推免生資格證明信;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各類獲獎榮譽證書、身份證、發(fā)表論文等材料的復印件;
我所對申請人的資格初審后,通知符合條件者體檢和復試時間內(nèi)容及要求。復試合格后,由我所發(fā)給《接收函》。請取得我所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者在教育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nèi)及時辦理網(wǎng)上報名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