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師范大學推薦2015年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
(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是選拔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教學廳[2014]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免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推薦。鼓勵推薦生在校際間交流,提倡優(yōu)勢互補、學科交叉,充分尊重學生意愿,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學生到校外招生單位就讀。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本年度推免工作辦法公布如下。
第一階段 推薦工作
(教務處負責組織)
一、學生申請資格
(一)基本申請條件
1.申請者為本校國家計劃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含高職升本科學生),被定向培養(yǎng)的本科學生必須取得協(xié)議地區(qū)(單位)出具的同意攻讀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2.道德品行端正,綜合測評良好。
3.在校期間體育課程成績合格,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測試達標。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場違紀、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不良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5.在學期間第一至第六學期課程考核總評成績(專業(yè)必修課程為主)為專業(yè)年級前35%。
6.在學期間(2011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2日)獲得過以下獎勵中的一項以上(含一項):
、傩6纫陨(含二等)獎學金或校專業(yè)獎學金;
②校教師教育獎學金;
、坌<壱陨(含校級)三好學生;
④校級以上(含校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
、莴@得過科研獎勵或發(fā)表過科研論文;
⑥在學科競賽或“挑戰(zhàn)杯”競賽中獲得市級一等獎、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的獎勵。
7.英語水平要求(高水平運動員除外):
、俜怯⒄Z專業(yè)(一般類)學生,申請推免研究生,要求大學英語CET-4成績達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②非英語專業(yè)(藝體類)學生,申請推免研究生,要求大學英語CET-4成績達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塾⒄Z專業(yè)學生達到專業(yè)四級及其以上水平。
(二)專項計劃申請條件
1.申請推薦思政掛職類研究生的學生,除達到上述1~7項基本條件之外,必須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高水平運動員申請推薦研究生,除達到上述1~4項基本條件之外,
必須專項技能突出,并曾獲得過以下獎項中的一項或多項:
、偃珖髮W生運動會第一名;
、谌珖\動會、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和洲際比賽前三名;
、蹔W運會前八名。
二、學院組織推薦工作基本要求
1.學院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學科帶頭人及專業(yè)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組成。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推薦和接收工作,同時要負責處理推薦和接收過程中申請者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2.各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在遵照我校“推免工作辦法”原則意見的基礎上,負責討論、制定本學院推薦和接收工作的具體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3.各學院組織選拔推薦時,重點以學生的在校學習成績(專業(yè)必修課為主,具體計算范疇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創(chuàng)新精神、科研潛質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等方面來綜合評價、擇優(yōu)推薦。
4.各學院的推免名單應在本學院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三、推薦工作時間安排
1.9月5日下午14:00組織召開工作布置會;
2.申請者向學院提交推免申請截止時間為9月12日下午17:00;
3.9月6日至22日,各學院組織推薦工作(含學院公示);
4.9月23日下午15:00之前各學院報送推薦名單,并交驗推薦資格證明材料(原件);
5.教務處負責在學校主頁公示全校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名單,公示期10天。公示期異議受理電話:23766255(教務處)、23766343(校紀委)
第二階段 接收工作
(研究生院負責組織)
一、接收推薦免試生基本條件及專業(yè)說明
(一)符合下述各項條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均可申請攻讀我校碩士研究生。
1.申請人須獲所在學校的推薦資格;
2.申請人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愿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4.申請學術型學位(不含藝術門類專業(yè))考生大學英語六級成績應達到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請學術型藝術門類專業(yè)考生大學英語四級成績應達到 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請專業(yè)學位考生大學英語四級成績應達到400分及以上水平。修讀其他語種的考生應通過相同水平的外語等級考試;
5.申請人在本科學習期間品行表現(xiàn)優(yōu)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二)申請辦法
1.根據(jù)教育部關于2015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薦生均須在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對我校相關專業(yè)提出申請。
2.推薦生申請我校(本校推薦生除外),復試時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偻鈬Z等級證書;
②成績單及本專業(yè)排名,必須有教務處公章;
、燮渌牧希嚎蒲谐晒@獎證書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復試時提交到報考院系。
(三)接收專業(yè)說明
根據(jù)教學廳[2013]8號文規(guī)定,為切實維護考生利益和公平競爭環(huán)境,各專業(yè)接收推薦生數(shù)量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的50%,必須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計劃用于招生統(tǒng)考考生(具體各專業(yè)接收推薦免試名額另附)。
二、復試錄取工作
學校各招生單位,須確定本學院具體復試方案及程序(含復試方式、考核科目、擬接收錄取辦法等具體事項),按專業(yè)成立相關專家復試組。遴選過程應堅持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強化對考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核,擇優(yōu)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