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簽證手續(xù)是整個留學之前的一個重中之重,有很多的家庭在很多時候因為一些手續(xù)的問題,而沒能及時赴日留學,有時候甚至造成了經(jīng)濟上的巨大損失。所以去日本使館簽證前,就該檢查一下相關(guān)的證件。首先辦理簽證的留學生該持有中國政府簽發(fā)的有效護照(并且附有出境卡)以及其他各種必備文件。
目前赴日 留學的簽證分為兩種類別:
(1)“留學”簽證(直接進入大學、短期大學、專門學校及高等?茖W校等高等院校)
(2)“就學”簽證(去日本語學校學習的人)
由于目前幾乎所有赴日留學人員申請簽證均為委托在日本的代理人來代理申請的,同時這種方法迅速而簡單,我們在這里就主要介紹這一種。申請人在獲得某高等院校的入學許可后,其在日本的代理人為其申辦《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申請在留資格時,代理人須向該學校所在地區(qū)的地方入境管理局及該局支所審查課或第一審查課提交下列書面材料各一份
(1)在留資格認定證明申請書。
(2)外國申請人兩張照片。
(3)護照的復印件。
(4)證明適合代理人資格的證件。
(5)入學許可書的復印件或其它準許申請人入學的證明材料。
(6)申請人履歷表。
(7)最終學歷畢業(yè)證明書。
(8)日本語學校的修業(yè)完了證明書及出席、成績證明書。
(9)證明本人或本人以外有能力支付在日本停留期間一切費用的資料。
(10)居住在日本的身元保證人出具的身元保證書。
(11)申請人擬在日本學習的內(nèi)容(科目、時間數(shù))的證材料。
(12)申請人畢業(yè)后的出路說明材料(專門學校生)。
(13)其它入境管理局所要的證明材料。
(14(回郵信封(附430日元郵票)。
代理申請后,若無問題,則于2~3星期內(nèi)向代理人寄出《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該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有效期限為6個月。代理人在收到證明書后會立即寄給申請人。申請人在收到材料后即可向日本駐華使館申請留學簽證。
申請簽證時須遞交材料如下:
(1)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正本。
(2)兩份留學理由書(詳細寫明去日本學習的目的和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