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離職證明(推薦)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證明了吧,證明一般由標題、稱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證明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離職證明,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單位離職證明1
姓名:xxx,性別:xxx,年齡: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
自xxx年xxx月至xxx年xxx月于我單位工作,在此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因個人原因辭職,現(xiàn)與我單位已不存在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年xx月xx日
單位離職證明2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xiàn)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單位離職證明3
xxx:
該同志于X年X月至X年X月期間在X單位(或X執(zhí)業(yè)機構)工作,X職務,于X年X月離開X單位,并辦理了相關離職手續(xù),至此與X單位無任何人事和勞動合同關系。
特此證明。
X單位(或X執(zhí)業(yè)機構)公章
xxxx年X月X日
單位離職證明4
一、用人單位是否必須為員工開具離職證明?
首先,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并且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nèi)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边@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法定義務,即開具離職證明并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轉移手續(xù),這是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來源。
其次,用人單位若未依法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還需要承擔不利后果!秳趧雍贤ā返89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里的賠償責任包括:
1、賠償失業(yè)保險待遇。根據(jù)《社會保險法》,勞動者符合失業(yè)人員條件的,可以憑失業(yè)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手續(xù)。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因為拿不到離職證明,無法辦理失業(yè)登記證明從而無法拿到失業(yè)保險金的,用人單位要對此承擔過錯責任。
2、勞動者無法就業(yè)的.損失。用人單位在招錄員工時,一般會要求勞動者提供已與前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如果勞動者無法提供該證明,可能就無法被錄用,因此造成就業(yè)方面的損失,這時候用人單位如果對不開具離職證明有過錯的,就需要賠償勞動者無法就業(yè)的工資損失。
二、用人單位開具勞動證明,有哪些注意事項?
首先,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guī)定,離職證明的內(nèi)容有以下必備項:原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其次,一定要注意,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入職時間不能隨意寫。因為工作年限和入職時間是勞動合同的重要內(nèi)容,決定著工資發(fā)放、社保繳納、工傷賠償?shù)臅r間長短和待遇數(shù)額。若用人單位在離職證明中記載的內(nèi)容和實際情況不一致,又無法提供相反證明,那么很可能被勞動者鉆了空子,給本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最后,離職原因要如實寫。有些用人單位認為離職證明只是用來證明了勞資雙方解除、終止了勞動關系,至于具體的內(nèi)容可以不用寫或者不用如實寫,如員工在本單位有重大違法情形被開除,礙于面子寫了“不能遵守本單位勞動紀律”這樣模糊的內(nèi)容,這種觀點含有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離職證明是法律明確要求的文件,具有相當法律效力和證據(jù)效力,可以直接證明離職原因,從而證明離職中雙方誰存在過錯,進而涉及到解除勞動關系合法與否,是否需要賠償?shù)膯栴}。
三、勞動者拒不配合交接,離職證明怎么開?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但是如果勞動者未辦理交接手續(xù),或者不配合公司辦理交接手續(xù),但又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這個時候怎么辦?
我們給大家的建議是:照開不誤,同時給大家提以下兩個建議:
1、離職證明里寫明:勞動者并未配合辦理交接手續(xù)。一來用人單位履行了義務;二來,留下了勞動者并未辦理交接手續(xù)、后期方便追責的證據(jù);三來,相信不會有用人單位愿意招錄一個和原用人單位尚有糾葛的勞動者。
2、完善本單位的工作交接制度。最好是在勞動合同或者規(guī)章制度里寫明,“勞動者在離職時可以隨時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其離職證明” ,這樣,就變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的被動為主動:并不是我不給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而是勞動者未找我辦理手續(xù)。
由此可見,離職證明開不開、怎么開都有一些講究,HR不僅在入職時需要把好關,在離職時也要把好關,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單位離職證明5
茲證明XXX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本公司擔任XXX職務,個人在公司任職期間,工作努力,具有較高業(yè)務素質,樂于奉獻,積極為公司工作,得到了公司領導及各同事的高度評價。
由于個人原因,XX先生提出辭職申請,公司在考慮到本人的個人意愿并分析和平衡公司的`現(xiàn)實需要之后,同意XX先生的辭職申請。同時,社員XX認真履行了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沒有留下任何問題,是一位良好的員工。
經(jīng)過與XX先生妥善處理,現(xiàn)證明XX先生已順利離開公司。
特此證明
xxx公司
20xx年x月x 日
單位離職證明6
眾所周知,員工從原單位離職都會開具離職證明,如果原單位不開,可以去協(xié)商處理。離職證明對部分新單位入職是有影響的。那么,沒有離職證明可以入職新單位嗎?今天就給大家分享一些專業(yè)知識。
沒有離職證明可以入職嗎
當然是可以入職的。離職證明主要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避免招用其他單位的員工,從而造成糾紛。但離職證明并非勞動者與新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必需的材料,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勞動關系的建立從來就不是以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為準,而是自用工之日起開始算的。
原用人單位不出具證明的責任
雖然從法律上來說,沒有離職證明,勞動者也是可以入職的,但在現(xiàn)實中,有些新用人單位還是會以勞動者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為由拒簽勞動合同,從而出現(xiàn)“因原單位未提供離職證明而導致勞動者失去新單位入職機會”的情況。這時,新用人單位的做法是合情合理的,勞動者的損失應由原用人單位承擔。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勞動爭議案件實操中,如果出現(xiàn)上述現(xiàn)象,原單位就要向勞動者賠償經(jīng)濟損失,具體數(shù)額一般按照職工未入職的時間、原公司未開證明的`過錯、損失擴大的情況等因素參照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酌情確定。
如何補辦離職證明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可知:“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nèi)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對已經(jīng)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所以,原用人單位應當給離職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如果單位未開具離職證明的話,勞動者可以向其人力資源部申請補發(fā)離職證明,并要求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如果單位拒絕辦理手續(xù)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單位由此給員工造成損失的,員工可以請求賠償。
以上便是“沒有離職證明可以入職新單位嗎”等相關內(nèi)容,綜上可知,員工在沒有拿到離職證明的情況下,只要確實已經(jīng)與原公司解除了勞動關系,也是可以入職的。當然,如果想要更順利地入職新公司,建議大家還是向原公司申請補辦一張離職證明。
單位離職證明7
xxx: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部門)的xx職務,由于x個人xx原因被辭退,現(xiàn)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單位離職證明8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從xx年的`工作,我公司為xx xx xx部門xx職位,xx年xx每月原因離開xx xx,在這期間,沒有不好的績效、工作良好,同事間的和諧關系,期間被評為“xx”稱號(榮譽)。公司仔細考慮離開理所當然,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沒有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有選擇的權利。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單位離職證明9
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任職于xxxxxx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xxxx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單位離職證明10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的xxx職務,由于xxxxx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以資證明!
xxxx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離職證明11
xx先生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人事專員職務,至20xx年06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jīng)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xx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月xx日
單位離職證明12
茲有本單位員工陳億權,性別男,身份證: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20__年07月01日至20__年06月30日,因員工個人發(fā)展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同意與其接觸勞動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自20__年08月24日開始,我公司與該員工正式解除勞動關系。
本員工離職前職位為:系統(tǒng)工程師。
特此證明。
_______公司(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離職證明13
xxx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為_________)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xx年xx月xx日因______________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單位離職證明14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_______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_______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_______公司(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離職證明15
xxx,身份證號碼為:xxxx;與我公司于X年X月X日簽訂了勞動合同,崗位為駕駛員,期限為X年。經(jīng)過協(xié)商,解除該勞動合同,解除日期為X年X月X日。在我單位工作期限為X年X月。
現(xiàn)與我丹東結清所有工資、獎金、社保、加班費及其他費用,無任何爭議,特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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