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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先進個人事跡材料范文及消防簡史
導語: “消防”即預防和撲滅火災的意思。那么消防工作先進個人事跡材料怎么寫呢?下面由YJBYS小編告訴你吧。
消防工作先進個人事跡材料范文
我叫**,1982年8月出生,XX年12月入伍,中共黨員,現(xiàn)任**市消防三中隊副政治指導員。今天,我非常榮幸在這兒做報告,其實談不上什么先進事跡報告,我只是把自己所做的工作向領導和同志們匯報。實實在在的說,這些都是我作為一名人民子弟兵和黨員應該做的。作為一名部隊基層干部,我所擁有的只是一份在別人看來不起眼的事業(yè)和責任,在工作中我也曾遇到過千難萬苦,然而,卻從未動搖過我對自己所鐘愛的事業(yè)的追求。
2011年1月下旬,**市出現(xiàn)了50年未遇的凝凍天氣,交通、電力、水利設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1月25日全市停電、停水,給全市20多萬市民的正常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一時間,廣大市民的生活用水成了最迫切解決的問題。為解決廣大市民的飲水困難,**市政府緊急抽調**市消防大隊官兵二十余人、六臺消防車,為廣大市民送水。
災情就是命令,我在接到調度后積極安排部署送水所需車輛、器材、人員、物資等各項工作。做好參戰(zhàn)官兵戰(zhàn)前動員后,主動請纓,帶領十余名消防官兵迅速奔赴抗凝救災工作中。雖然天寒地凍、滴水成冰,但我仍熱情高漲,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帶領三中隊十余名消防官兵兵分三路,每天起早貪黑,堅守在抗災救災取水送水第一線,直到結束。
我每天早早地起床簡單洗漱,安排好參戰(zhàn)官兵一天的工作和生活后,便帶領官兵前往一線,為市民送去生活用水。持續(xù)的低溫冰凍雪凝天氣還在加重,氣溫低至零下幾度,路面積了一層厚厚的冰雪,到處是白茫茫的一片,連消防車行走都非常困難,經常聽到車輪壓破冰塊的響聲。每到一個送水點,我顧不上天氣的寒冷,都熱情地為群眾服務,一邊做好現(xiàn)場指揮維護秩序,一邊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做好各項安排,幫助老人接水,并將情況及時反饋給指揮部,保證了整個送水過程有序進行。經常是衣服濕了、褲子也濕了,在寒風中凍得瑟瑟發(fā)抖,手上腳上長了凍瘡,但我都毫無怨言,一直堅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當一個送水點送完一車水,我又立即帶領戰(zhàn)士迅速趕往取水點取水,由于路面結冰,取水點與送水點之間相隔太遠,每次往返在兩點之間的車輛要在冰路上緩慢行駛很長一段時間。此時我沒有半點輕心,隨時觀察路面情況,并不時叮囑駕駛員要小心行駛、安全駕駛。為了不讓群眾久等、挨冷受凍。裝滿水后來不及休息,我又帶領戰(zhàn)士立即趕往送水點,只要看到有群眾在接水,我根本顧不上自己的冷暖,我經常給戰(zhàn)士們講:“我們辛苦一點多送一車水,就可解決幾十家的用水困難”。
由于停水、停電,晚上的**到處都是黑漆漆的。我身為副政治指導員首先想到的是其他的戰(zhàn)士,一方面鼓勵戰(zhàn)士們在關鍵時期要發(fā)揚持續(xù)作戰(zhàn)、英勇頑強的戰(zhàn)斗精神,另一方面囑咐他們要注意安全、注意保暖。一天的送水工作結束后,只有在確認大家都已歸隊后,我才能放心的回到隊里。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這是我常常教導戰(zhàn)士們的一句話。面對突如其來的災情,面對人民群眾的利益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候,我們必須挺身而出,連續(xù)奮戰(zhàn),積極投身于抗凍救災的第一線。不為別的,只因為我是人民的子弟兵,哪里有災情,哪里就有我們消防兵出現(xiàn)。在持續(xù)十余天的連續(xù)作戰(zhàn)中,我始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視駐地為故鄉(xiāng)、視人民為父母”。連續(xù)為多個居民點送去生活用水,解決了人民群眾的用水問題。到了2月2日,持續(xù)的低溫使凝凍災害加重。我已連續(xù)奮戰(zhàn)在抗凝凍救災第一線十余天,當?shù)弥?16廠方向群眾沒有飲用水時,我立即帶領隊友裝滿水后前往目的地,由于道路較滑,加之山高路險,送一車水往返需要2個小時左右,但只要一想到有群眾還沒有水喝時,我顧不上個人安危,力保供水,使 116廠方向群眾和武警教導隊的生活用水得到保障。我深刻的記得在116廠送水時,一位老大爺對我說的話:“你們送水解決了人民群眾的燃眉之急,給受災群眾增加了抗災救災的信心和力量,讓我感受到了政府的關懷和人民子弟兵的可愛,我們很感謝你們啊”!還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大娘來接水時,我們的戰(zhàn)士把水送到她家中,她感動得說啥也要叫我們在她家吃飯,哪怕吃一碗面條她才心里踏實。當我們的戰(zhàn)士對他說:“老奶奶,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我們不能留在這里吃飯,還有許多人等著我們送水呢!”過幾分鐘后,這位老大娘居然拿著一個暖水壺給我們送來了熱開水。這杯熱開水溫暖了我們的身體,更溫暖了我們的心。
雖然我們在抗災救災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我知道,我的工作與黨組織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我將以此為動力,再接再厲,像雷鋒同志那樣,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之中去,為了勻城美好的明天,我愿做一頭任勞任怨的老黃牛,繼續(xù)耕耘在這片土地上。我將繼續(xù)視駐地為故鄉(xiāng),視群眾如父母,一如繼往,再創(chuàng)佳績,把我的全部精力,奉獻給我所鐘愛的消防事業(yè)。
消防簡史
古代火災記錄與消防措施
《甲骨文合集》刊載的第583版,第584版兩條涂朱的甲骨卜辭,記錄了公元前1339——1281年商代武丁時期,奴隸夜間放火焚燒奴隸主的三座糧食倉庫。這是有文字以來,最早的火災記錄。 事實上,文字出現(xiàn)之前,先民們早已遭到火災的焚掠。為了生存的需要,我們的祖先早就開始了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當考古工作者,把一座埋藏在地下數(shù)千年的人類居住遺址,發(fā)掘并展現(xiàn)在世人面前時,我們驚異地發(fā)現(xiàn),這些居住遺址,簡直就是早期建筑火災的見證。如果說二千年前西安半坡遺址,那一座半地穴式的方形小屋,因火災毀壞后留下的木炭還清晰可見,足以表明是一座比較原始的早期建筑火災現(xiàn)場遺址的話,那么五千年前甘肅秦安大地灣大型公共建筑遺址,就不僅僅是建筑火災現(xiàn)場遺址,那此在木柱周圍用泥土構筑的的“防火保護層”和殘存的“防火保護層”中、涂抹于木柱上的一層堅固防火涂料(膠結材料),就更能證明我們的祖先,很早心前就在探索建筑防火的技術,其卓越成就,令今人驚嘆不已。
古代消防思想及政策
面對防范和治理火災,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則一向十分看重。 春秋早期在齊國任宰相,并使齊國富強起來,一躍成為春秋“五霸”中第一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為關系國家貧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憲”的主張。春秋晚期儒家的創(chuàng)始人孔子,是我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門人所撰的《左傳》,記載了火災23次,數(shù)量之多,居所記各類災害的前列,開了國史記載火災的先河。尤其難得的是對宋國、鄭國和魯國防范和治理火災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詳加記述,并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這此,都反應了儒家對防范和治理火災的重視。 戰(zhàn)國時的思想家墨子,是墨家的創(chuàng)始人,他注重實踐,在《墨子》一書中,不僅包含著力學、光學、聲學許多科學原理,而且在防范和治理火災方面,也有許多獨到的主張。他在《備城門》、《雜守》、《迎敵詞》等篇中提出許多防火技術措施,既在設置、建造的具體要求,又有明確的數(shù)字規(guī)定,可以認為,這是我國早期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萌芽。 黃帝時代的《李經》,是我國最早的成文法典。到戰(zhàn)國時的法家李悝,集各國法之大成,著成《法經》,已經把防范和治理火災的內容列入“法”的條文。《法經》雖然全文已佚,僅存六篇目錄,但這一點則可從以《法經》為藍本的后世成文法典《唐律疏議》中得到證明。 我們祖先在同火災作斗爭的長期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這種經驗的科學概括最早見于《周易》:“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東漢史學家荀悅在《申鑒。雜言》中進一步明確提出:“防為上,救次之,誡為下”的“防患于未然“的思想。 公元前2070年夏王朝成立迄今四千多年來,歷代王朝都把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列為國家管理公眾事務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建立了相應的管理體制。在封建社會,作為國家最高領導人皇帝,直接過問消防治理,并發(fā)布相關的詔書,在發(fā)生重大火災時采取“素服、避殿、撤樂、減膳”等措施,甚至下“罪已詔”以自責,進行“反省”、“修德”,并廣開言路,片聽臣下的批評和建議。 西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夏四月,漢高祖的陵寢發(fā)生火災,漢武帝當即脫下“龍袍”,穿了五天白色的冠服,反映他對火災心有恐懼,采取了一種虔誠的自我的遣責任的第一道“罪已詔”。以后歷史王朝的皇帝,繼承這一做法。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皇宮三大殿發(fā)生火災后,明成祖在“罪已詔”中以極其沉痛的心情對治國安民的十二個方面進行深刻反省。清乾隆皇帝弘歷有關炎災的“上渝”,僅《中國火災大典》收錄的就達54次,為歷代皇帝之最。在嘉慶二年(1797年)十月二十一日,乾清宮不慎失火,此時弘歷已87歲高齡,身居太上皇位,但他仍承擔了主要責任,在“罪已詔”中說“皆聯(lián)之過,非皇帝之過”。
古代消防隊伍概況
消防 “御災防患”,各級地方行片長官職責所在,他們?yōu)楸R环狡桨,也曾大力推?ldquo;火政”。像漢代成都太守廉范,唐代嶺南節(jié)度使杜預、永州司馬柳宗元,宋代的戶縣知縣陳希亮,明代徽州知府何歆等,因大力推行“火政”,造福人民,“民感之”,史家為他們立傳,人民為他們建祠立碑,有的古跡至今猶存。清朝的封疆大臣林則徐,每到一地,發(fā)生火災,必到場參加撲救,更為人們稱頌。 在宋朝,管理公眾事務的消防治理,最突出的成就在于誕生了世界上第一支由國家建立的城市消防隊。這種城市消防隊,無論組織形式及其本質,與今天的城市消防隊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這支國家消防隊創(chuàng)建于北宋開封,完善于南宋臨安,到淳佑十二年(1252年)臨安已有消防隊20隅,7隊,總計5100人,有望火樓10座。 中國古代的消防,作為社會治安的一個方面,沒有獨立分離出來設置專門的機構。從漢代中央管理機構的“二千石曹尚書”和京城的“執(zhí)金吾”開始,均“主水火盜賊”,或“司非常水炎”、“擒討奸猾”。消防機構同治安機構始終在一起,也就是水火盜賊不分家。這種始終一體的治安消防體制直到社會分工已相當細化的今天,盡管我國的消防治理已有相當獨立的管理范圍,但就國家體制而言,消防治理同維護社會治安的各項工作仍由公安部門統(tǒng)一管理,這是中國的一種歷史傳統(tǒng)。 西漢長安“每街一亭”,設有16個街亭;東漢洛陽城內二十四街,共有24個街亭。這種需內的街亭,又稱都亭。唐代京師長安,沒有亭,卻建有“武候鋪”的治安消防組織,分布各個城市和坊里。這種“武候鋪”,大城門100人,大坊30人;小城門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屬左右翊府領導。在全城形成一個治安消防網絡系統(tǒng)。北宋開封“每坊三百步有軍巡鋪一所,鋪兵五人”,顯然是唐代“武候鋪”制度的繼承和發(fā)展。元化的正史中未見有“軍巡鋪“的記載,但在《馬可波羅游記中》卻有與軍巡鋪完體相同的“遮蔭哨所”。而明朝內外皇城則設有“紅鋪”112外,每鋪官軍10人。這些雖然各異,但它們都是城市基層的治安消防機構,相當于今天的公安派出所或警亭。
從元、明、清到中華民國時期,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火災也隨之增加,而消防治理、消防技術又都與時俱進,不斷發(fā)展。 數(shù)千年的人類歷史證明,消防是世界文明進步的產物,社會愈頻繁,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愈顯重要。
秦代防火法令
我國古代的防火法令,早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就已經出現(xiàn)了。當時,越王為了檢驗老百姓肯不肯為自己賣命,有一次曾下令將宮室點著,自己坐在一旁等待老百姓前來救火,但是等了半天,無一人前往。在這種情況下,越王只得下了一道命令:“救火而死的,可以與殺敵而死得到同樣的獎賞。”于是,老百姓才有的用防火物質涂抹身體,有的披著用水浸濕的衣服奔走而來,總算把火撲滅了。這說明,當時的統(tǒng)治者已開始意識到在火攻管理中運用法的威力。其實,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防火法令還僅僅處在雛形階段,應當說,到了秦代才逐步完善。
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建立起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中央集權國家。在法家思想的指導下,秦朝的封建制度、法律日臻完善。在這些法律制度中,有關防火內容的法令也得到了發(fā)展和加強。當然,這些法令決非為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而是為了維護統(tǒng)治階級的切身利益而建立的。關于這方面的法令條文,僅在《秦律十八種》中,就有以下的記載:
倉儲防火。秦自從接受了商鞅等法家重本抑末的思想,十分重視農業(yè)生產,農業(yè)的發(fā)展給經濟帶來了繁榮,為統(tǒng)治階級創(chuàng)造了大量財富。為了保護好這些財富,統(tǒng)治階級就不得不嚴加注意倉儲防火。秦王朝明文規(guī)定,貯藏谷物的倉庫要加高墻垣,在貯存芻草的倉和用茅草覆蓋的糧倉附近不得住人。夜間要嚴加巡查防范,閑雜人員不得過入倉儲區(qū),倉儲區(qū)關門時必須滅掉火燭。
庫府防火。庫府在古代是專門收藏器械、財物和文書的地方,是非常重要的場所。因此,秦法規(guī)定,嚴格禁止把火種帶進庫府,吏員將物品收好后官吏派嗇夫和吏員輪番晝夜看守,夜間關門之前還要仔細檢查一遍,看看有無可疑的火種。
為了保證這些防火法令的實行,秦法還規(guī)定了懲罰制度。《秦律十八種》和秦簡《法律問答》中明確規(guī)定:看守倉庫的吏員如果違反法令或玩忽職守而導致火災,吏員本身和主管官吏都必須承擔罪責。
為了區(qū)別失火后的責任,秦簡《法律問答》中還以是不是火災的肇事者為依據(jù)規(guī)定了賠償?shù)臉藴。如在官府的施舍居住的人,如果因旅舍發(fā)生火災而燒毀了他所攜帶的官家物品,官府則不要求賠償,如焚及所借用的車馬,官府還可作適當?shù)难a償。至于百姓家失火,如果蔓延燒毀里門的,肇事者罰盾牌一個;如燒毀城門,罰甲一領。
總的來講,秦朝的防火法令同其他法律制度一樣,對于鞏固秦王朝的統(tǒng)一,發(fā)展生產和繁榮經濟以及加強封建的中央集權統(tǒng)治,是起了一定重要作用的。但是,由于秦朝的統(tǒng)治時間較短,加上年代久遠,大量史料的散落和遺失,因此,有關火事方面的內容則不得其詳,值得一提的僅僅是秦末項羽火燒阿房宮和始皇陵的事。那是秦始皇在統(tǒng)一六國之后,嫌原先的宮廷規(guī)模狹小,于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在渭南上林林苑中大砌宮室,全部工程到秦亡時尚未完成,可見規(guī)模之大。已建成的前殿名叫“阿房”。
據(jù)《史記·始皇本紀》載:阿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封建帝王不僅生前窮奢極欲,在靈魂永存的迷信思想支配下,還企圖把生前的生活享受搬到冥間。秦始皇13歲(公元前247年)即王位時,就開始了陵墓工程,直到死時(公元前210年)還未完工。從1977年發(fā)現(xiàn)并隨后發(fā)掘出來的始皇陵墓兵馬俑來看,其工程之大、隨葬品的豐富都達到了驚人的程度。雖說這兩大工程興建的目的是為了封建統(tǒng)治者生前和死后的享受,并且是犧牲了無數(shù)勞動人民的生命來完成的,但這是勞動人民創(chuàng)造的工程奇跡,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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