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其是工資總額的一個主要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的標準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
對標準工資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正常工作時間” 的概念。
正常工作時間,是指用人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所確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勞動,是指員工按照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對于正常工作時間的概念人大、國務院、勞動部及地方政府都頒布了一些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主要有人大的《勞動法》(1995年1月1日施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1995年5月1日施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問題解答》1997年5月1日以前,企業(yè)既可以施行每周40小時的工時制度也可以施行每周44小時的工時制度,并以每周40或44小時為基礎計算加班加點時間。1997年5月1日以后,一律應以每周40小時為基礎計算;《深圳經濟特區(qū)勞務工條例》(2004年6月25日修改):勞務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依據(jù)以上法律規(guī)定,“正常工作時間”應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為準。在該標準時間內為用人單位提供了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就是標準工資,標準工資是計算加班工資的基礎,超出標準工作時間之外提供的勞動都屬于加班工資。
標準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
(一)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yè)務提成等;
(二)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
計算方法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如月工資、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
標準工資是計算加班工資、假期工資、病傷假期工資停工期間工資等的基數(shù)。是加班工資等勞動權益的計算基數(shù),所以,作為勞動者掌握什么是“標準工資”相當重要。勞動合同約定你的基本工資是1200元,崗位工資為500元,技術津貼為1000元,則你的標準工資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很多用人單位僅僅以基本工資作為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基數(shù),這顯然是錯誤的,是不按照勞動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huán)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qū)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yè)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yè)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jiān)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