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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23 11:25:28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保證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設備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2、范圍及定義

  2.1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類外包工程或項目;制度規(guī)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職責、承包方資質審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簽訂、入廠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辦理等內容和要求。

  2.2 外包工程:是指經本公司各部發(fā)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yè)的工程(勞務)項目。

  2.3 維修部:指負責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部門。一般為發(fā)包部門,按公

  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項目的維修部。

  2.4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xié)議,是外包

  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要求等。

  3、管理職責

  3.1 維修部

  3.1.1 負責廠務工程建設項目,對承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填寫《外包單位

  安全資質審查表》。

  3.1.2 工程項目施工前通知安委會、行政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出入廠手續(xù)、入廠安全教育、 在與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3.1.3 負責協(xié)調公司內部與外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3.1.4 在簽定合同時,應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3.1.5 按規(guī)定組織或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

  3.1.6 負責對安委會或維修部提出的罰款意見在工程結算中執(zhí)行。

  3.2 安委會

  3.2.1 參與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

  3.2.2 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3.2.3 負責審查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證件是否有效。

  3.2.4 負責對復雜、危險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批。

  3.2.5 負責對維修部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進行監(jiān)督。

  3.2.6 負責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現(xiàn)場。

  3.2.7 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根據工程承包期間外包單位發(fā)生的不安全情況及安全

  職責履行情況,在《工程竣工驗收單》上簽署處理意見。

  3.3 維修部門(發(fā)包部門)

  3.3.1 根據實際的外包工程項目,對承包該項目的工程負責人進行現(xiàn)場安全技術交底。

  3.3.2 負責制訂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落實或確認。

  3.3.3 負責對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審定并落實。

  3.3.4 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對施工現(xiàn)場和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3.3.5 根據外包工程施工期間外包單位人員發(fā)生的違章現(xiàn)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 在確定承包單位前,安委會和維修部共同參與對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并填寫《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合格的,禁止簽定合同。

  4.1.2 維修部負責審查的內容

  4.1.2.1 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4.1.2.2 施工簡歷或近幾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4.1.4.3 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 是否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4.1.3 安委會負責審查的內容:

  4.1.3.1 審查外包單位特種工程作業(yè)的許可證。

  4.1.3.2 審查外包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4.1.3.3 審查外包單位備有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 審查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現(xiàn)狀:承包單位必須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組織。

  4.1.4 上述部門審查中發(fā)現(xiàn)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問題,應及時向廠部報告,由維修部負責向外包單位提出,并責令其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外包單位應依據合同規(guī)定進行處理。

  4.2 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與施工前的管理

  4.2.1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在安全附件中要寫明

  發(fā)、承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如工作緊迫確需立刻施工者,由維修部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安委會。對于事故搶修等緊急情況,應由公司領導同意,可先施工,后簽合同和與安全附件,在有關附件、合同簽約前維修部負責其安全、技術管理。任何情況下,必須對外包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允許外包單位進行施工。

  4.2.2 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維修部在確定承包單位后,要將安全附件與合同交外包單位一同簽訂,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復印件給安委會保存?zhèn)浒浮?/p>

  4.2.3 發(fā)、承包雙方均應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職責。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寫安全附件。

  4.2.4 維修部應對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體安全要求進行審查,同時對承包方現(xiàn)場負責人進行現(xiàn)場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

  4.2.4.1 承包方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4.2.4.2 承包方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tǒng)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

  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4.2.4.3 在有可能發(fā)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 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yè),要求承包方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4.2.6 維修部將甲方的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在相應的欄內。對于復雜的和較危險的

  工程項目,維修部應要求承包方制訂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2.7 安委會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雙方填寫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進行最終審定,簽名后送交維修部執(zhí)行。

  4.2.8 外包人員進廠后,由行政部負責其出入廠管理;安委會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2.9 維修部應在開工前組織外包人員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學習,并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對安全措施、工作范圍、注意事項等進行重點交待。參加學習的人員須簽到。

  4.3 入廠安全教育

  4.3.1安委會接到維修部的相關信息后應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3.2入廠安全教育內容以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guī)廠紀承諾書為依據,并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重點教育。

  4.3.3 接受入廠安全教育的人在《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guī)廠紀承諾書》上簽名后,承諾書由承包方與安委會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 安全主任在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時,還應對特種作業(yè)人員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4.4.1 由維修部根據實際的工程項目,確定是否需要辦理工作票。對于需辦理工

  作票的工程項目,維修部必須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zhí)行。

  4.4.2 對于長期外包設備(系統(tǒng))的檢修、維護,由維修部負責審批并發(fā)放工作票。

  4.4.3 進行土建項目的外包工程時,如對正常的生產產生影響(使人身、設備安全受到威脅,需停止某些設備運行作為必須的安全措施等),則必須辦理工作票,工作票由與該土建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4.4.4 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辦理工作票,但維修部應將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書面記錄,必要時復印發(fā)至安委會存檔。

  4.4.5 外包工程動火工作票必須由負責設備或設施檢修的部門辦理。

  4.5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4.5.1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實行二級管理,公司(安委會)為一級管理,維修部為二級管理。

  4.5.2 安委會應設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xiàn)場進行巡查,以查各種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現(xiàn)象為主,對查出的違章現(xiàn)象及時糾正并處理。

  4.5.3 維修部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親自檢查本部門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簽定情況,并指定外包項目現(xiàn)場專人負責;對重大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負責進行審批,并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

  4.5.4 維修部負責人指定的專人為外包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外包工程項目的歸口管理。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門對特種作業(yè)人員資質審查,對外包單位編寫的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協(xié)助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習慣性違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等。

  4.5.5 維修部可以根據有關標準再制定與安全施工有關的“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規(guī)定”等制度,以此來規(guī)范施工管理工作。

  4.5.6 對于復雜的、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項目量大,外包單位較多,施工中交叉作業(yè)多,現(xiàn)場環(huán)境復雜,除做好上述二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委會應根據工程各個階段的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維修部和各外包單位等參加的安全協(xié)調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匯報各單位前一階段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情況和問題;通報在施工現(xiàn)場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各種不安全問題、違章現(xiàn)象和處理意見;協(xié)調和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程中有關的安全要求和任務。

  5、附表

  5.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合同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明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由集團公司招標確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審查,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

  公司所屬二級單位自主確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審查由駐礦安全監(jiān)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

  第三條 資質審查要杜絕無證施工、越級承包、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要嚴格審查施工隊伍是否按相關規(guī)定配備有專門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有證的特殊工種;要嚴格審查施工隊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

  第四條 合同或安全生產協(xié)議簽訂要明確各自的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并由駐礦安全監(jiān)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其履行情況。

  第五條 由二級單位總工程師或由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公司關于“一工程一措施”等技術方面的管理規(guī)定。

  第六條 由駐礦安全監(jiān)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費用、安全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等是否正常使用。

  第七條 由駐礦安全監(jiān)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八條 生產及基建礦井簽訂井下施工的安全生產協(xié)議后10日內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備案,安全管理部負責對協(xié)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九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執(zhí)行,解釋權屬水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3

  工程項目外包工隊的管理制度樣本

  一、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的人、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北京市企業(yè)治安責任制的規(guī)定,做好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民工包工隊的治安責任狀的簽定。

  二、外包工隊實行'三證一冊一卡'制度,即;身份證、進京務工證、暫住證、民工花名冊,胸卡。杜絕三證不全的人員進人施工現(xiàn)場,杜絕被公安、司法部門通緝的犯罪分子進入施工現(xiàn)場和跨省私招濫雇使用民工。

  三、進場施工的外包工隊應建立、健全治安綜合治理和治保會機構組織,做到組織上落實,責任落實,制度落實,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維護施工現(xiàn)場的治安秩序。

  四、民工宿舍實行三定制度,即。定房問,定人員、定床位,嚴禁非本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留宿。特殊情況必須報現(xiàn)場保衛(wèi)部門批準,登記,按照規(guī)定時限、住宿。

  五、施工現(xiàn)場不準留宿民工家屬住宿。民工家屬來京務工、經商、探親訪友、治病應租住現(xiàn)場和生活區(qū)以外的旅館。

  六、民工宿舍內不得存放大量的私人現(xiàn)金和貴重物品,防止發(fā)生盜竊案件。人員離開宿舍應關好門窗、鎖好門、鑰匙專人保管。

  七、民工生活區(qū)及宿舍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宿舍有專人負責嚴禁在宿舍進行賭博、酗酒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

  八、外包工隊應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地方政府的法規(guī)、規(guī)章及企業(yè)的管理制度。服從施工現(xiàn)場的行政管理,執(zhí)行企業(yè)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

  九、做好包工隊的行政管理,預防煤氣中毒事故,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預防發(fā)生食物中毒,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杜絕工傷死亡事故。

  十、發(fā)揚團結友愛,互助合作,相互支援的協(xié)作精神,杜絕爭搶材料、工具、場地問題的發(fā)生。

  十一、嚴禁在施工現(xiàn)場內亂寫亂畫,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4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員工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防止以“包”代管,以“罰”代管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為實現(xiàn)年安全事故零目標,對分包工程及分包隊伍進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規(guī)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監(jiān)督到位。

  1、管理目標:

  1、1項目部:杜絕死亡和重傷及群傷事故,不發(fā)生輕傷事故,不發(fā)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1、2工地(分包隊伍):杜絕輕傷及以上事故,不發(fā)生質量事故,不發(fā)生任何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1、3班組:杜絕質量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杜絕任何施工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1、4文明施工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

  1、5工程質量指標: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職責:

  2、1項目部負責制訂本施工項目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負責管理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2、3項目部負責指導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的編制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3、管理內容及管理辦法:

  3、1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有關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方針、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遵守項目部、工地有關安全健康和環(huán)境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監(jiān)督和指導,并定期向項目部匯報工作。

  3、2項目部必須制訂年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管理辦法。經總工程師審批后監(jiān)督執(zhí)行。

  3、3項目部規(guī)范承包合同的形式,應按規(guī)定要求完善分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內容,明確各自有關承擔的責任,凡由分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事故,由分單位自己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3、4項目部監(jiān)督分包單位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色盲和其它不適應施工現(xiàn)場的病癥,對老、弱、病、殘、童工嚴禁錄用。

  3、5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參加由項目部組織的安全交底會議,并保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3、6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參加由工地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按本工地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yè)技術要求,施工場所內主要危險作業(yè)場所及有毒、有害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環(huán)境衛(wèi)生要求進行教育、

  3、7對于不服從項目部及工地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yè)的分包單位要立即終止合同,嚴禁重新錄用。項目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fā)現(xiàn)分包單位有嚴重違章現(xiàn)象,責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否則一律清退出現(xiàn)場。

  3、8對分包單位項目部將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根據工程量的大小,預留承包合同承諾的安全施工保證金(2—10萬元),發(fā)生一次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100%,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并立即清出現(xiàn)場,不再錄用。發(fā)生一次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給予黃牌警告、通報批評。發(fā)生一次輕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通報批評。發(fā)生一次質量事故中的嚴重未遂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發(fā)生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比照以上事故的劃分進行處罰。

  3、12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及本企業(yè)的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yè)和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項目部對其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突出貢獻的分包單位集體或個人,項目部安保部將申請給予獎勵。對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將給予重獎,對不服從安保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必須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錄用。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5

  1 范圍

  本標準的目的是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證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實現(xiàn)公司的安全目標。

  本標準規(guī)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職責、承包方資質審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簽訂、入廠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等內容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各類外包工程或項目。

  2 術語和定義

  2.1 外包工程:是指經本公司工程管理部發(fā)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yè)的工程(勞務)項目。

  2.2 施工管理部門:指負責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部門。一般按公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部門。

  2.3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xié)議,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要求等。

  3 管理職責

  3.1 工程管理部

  3.1.1 負責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3.1.2 負責通知防損、施工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入廠安全教育、出入廠手續(xù)、簽定《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等)。

  3.1.3 負責協(xié)調公司內部與外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3.1.4 在簽定合同時,應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3.1.5 按規(guī)定組織或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

  3.1.6 負責對其它部門提出的罰款意見在工程結算中執(zhí)行。

  3.2 施工管理部門

  3.2.1 負責根據實際的外包工程項目,對承包該項目的工程負責人進行現(xiàn)場安全技術交底。

  3.2.2 負責制訂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落實或確認。

  3.2.3 負責對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審定并落實。

  3.2.4 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對施工現(xiàn)場和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3.2.5 對需開工作票的外包工程項目,負責按公司的《工作票制度》辦理工作票。

  3.2.6 根據外包工程施工期間外包單位人員發(fā)生的違章現(xiàn)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 在確定承包單位前,由工程管理部組織施工管理部門共同參與對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禁止簽定合同。

  4.1.2 工程管理部負責審查的內容:

  4.1.2.1 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4.1.2.2 施工簡歷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4.1.2.3 審查外包單位特種工程作業(yè)的許可證。

  4.1.2.4 審查外包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4.1.2.5 備有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2.6 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網絡和安全監(jiān)督網絡。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須設有兼職安全員。

  4.1.3 施工管理部門負責審查的內容:

  4.1.3.1 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3.2 是否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4.1.4 上述部門審查中發(fā)現(xiàn)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問題,應及時向工程管理部報告,由工程管理部負責向外包單位提出,并責令其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外包單位應依據合同規(guī)定進行處理。

  4.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4.2.1 外包工程項目一般應在施工前依法簽訂外包工程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外包合同中須規(guī)定發(fā)、承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已簽訂,但合同還未正式簽訂,如工作緊迫確需立刻施工者,由工程管理部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施工管理部門。

  對于事故搶修等緊急情況,應由公司領導同意,可先施工,后簽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有關附件、合同簽約前施工管理部門負責其安全、技術管理(管理上同借工)。

  任何情況下,必須對外包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允許外包單位進行施工。

  4.2.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在確定承包單位后,必須將填寫了相關內容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和《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其格式見附錄c)交外包單位填寫其相關內容。

  4.2.3 發(fā)、承包雙方均應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職責。對需承包方制訂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應在“□ 是”欄內的“□”上打“√”。否則打“×”。

  4.2.4 承包方提出對工程施工的具體安全要求并填寫在相應的欄內。

  4.2.5 施工管理部門應對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體安全要求進行審查,同時對承包方現(xiàn)場負責人進行現(xiàn)場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

 、 承包方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 承包方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tǒng)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 在有可能發(fā)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yè),要求承包方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如工作項目有增加,應相應進行補充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以上三方面由于工作變動后需補充的部分。

  4.2.6 施工管理部門將甲方的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在相應的欄內。對于復雜的和較危險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應要求承包方制訂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2.7 雙方經確認同意《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前五項所填內容后,由承包方現(xiàn)場負責人和施工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簽名,送交防損部。

  4.2.8 防損部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雙方填寫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進行最終審定,簽名后送交施工管理部門執(zhí)行。

  4.2.9 外包人員進廠后,防損部對《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上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審核(包括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登記情況),并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2.10 施工管理部門接到經過入廠安全教育的《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后,應在開工前組織外包人員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學習,并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對安全措施、工作范圍、注意事項等進行重點交待。參加學習的人員須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上簽名,該表由施工管理部門保存。

  4.2.11 施工管理部門在接到防損部審定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后,由施工管理部門現(xiàn)場負責人與承包方現(xiàn)場負責人共同在工作現(xiàn)場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檢查,確認已具備施工條件時,雙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最下欄上簽名,其外包工程才可以進行施工。

  4.3 入廠安全教育

  4.3.1 防損部接到工程管理部的通知后應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3.2 入廠安全教育內容以《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guī)廠紀承諾書》為依據,并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重點教育。

  4.3.3 接受入廠安全教育的人在《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guī)廠紀承諾書》上簽名后,將第一頁交防損人員,《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guī)廠紀承諾書》的`內容自己留存,以便在工作中對照學習。

  4.3.4 防損人員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上填寫入廠安全教育的時間并簽名。

  4.3.5 防損人員在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時,還應對特種作業(yè)人員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4.4.1 由施工管理部門根據實際的工程項目,確定是否需要辦理工作票。對于需辦理工作票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公司的《工作票制度》執(zhí)行。

  4.4.2 對于長期外包設備(系統(tǒng))的檢修、維護,由施工管理部門負責按“外包工作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4.5 外包工程動火工作票必須由負責設備或設施檢修的部門辦理。

  4.5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4.5.1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實行二級管理,公司為一級管理,施工管理部門為二級管理。

  4.5.2 防損部應設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xiàn)場進行巡查,以查各種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現(xiàn)象為主,對查出的違章現(xiàn)象及時糾正并處理。

  4.5.3 施工管理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親自檢查本部門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簽定情況,并指定外包項目現(xiàn)場負責人。對重大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負責進行審批,并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監(jiān)督和考核現(xiàn)場施工中的不安全情況。

  4.5.4 施工管理部門的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指定的專人為外包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外包工程項目安全的歸口管理。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門對特種作業(yè)人員資質審查,對外包單位編寫的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協(xié)助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習慣性違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等。

  4.5.5 外包項目現(xiàn)場負責人負責對所管項目全過程的安全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確保“安全附件”中的各項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實,對工程的危險點必須進行嚴格地控制,對在施工中發(fā)現(xiàn)的各種不安全現(xiàn)象應及時向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和項目負責人匯報,并做好記錄。

  4.5.6 施工管理部門應根據本標準要求制定有關“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規(guī)定”等制度,以此來規(guī)范施工管理工作。

  4.5.7 對于機組大修一類的復雜的、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項目量大,外包單位較多,施工中交叉作業(yè)多,現(xiàn)場環(huán)境復雜,除做好上述二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防損部應根據工程各個階段的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施工管理部門和各外包單位等參加的安全協(xié)調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匯報各單位前一階段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情況和問題;通報在施工現(xiàn)場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各種不安全問題、違章現(xiàn)象和處理意見;協(xié)調和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程中有關的安全要求和任務。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各發(fā)包單位負責本單位發(fā)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四條管理原則

  (1)外包單位系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qū)域及我公司作業(yè)場所,從事施工作業(yè)的施工隊伍,應具有和施工作業(yè)相適應的資質。

  (2)公司內部生產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做好合同評審。

  (3)外包單位應保證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安全用具等必須齊全、有效。

  (4)公司與外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xié)議。安全管理協(xié)議具有與項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無安全管理協(xié)議的承包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5)外包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6)嚴格控制承包單位的承包范圍,外包工程項目承包單位不得擅自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他人;更不得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一經發(fā)現(xiàn)公司有權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業(yè)現(xiàn)場,同時要追究承包單位的管理責任。

  第五條安全教育

  外包單位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我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定。

  第六條安全施工管理

  現(xiàn)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公司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施工)規(guī)定的有關部分。

  第七條安全責任

  (1)外包單位對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2)外包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擅自拆除和損壞安全防護設施,對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3)施工作業(yè)人員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對提出的問題不進行整改,視情節(jié)輕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現(xiàn)場或終止合同,并給予經濟處罰。

  (4)對于因一方責任發(fā)生的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xiàn)場,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項目發(fā)包單位安全責任:

  (1)施工項目開工前,項目發(fā)包單位對承包單位負責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作業(yè)項目的內容、特點、環(huán)境、危險點、注意事項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

  (2)提供或租賃給承包方施工的機械、設備、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等,做好交接記錄。

  (3)交叉施工作業(yè)時,由項目發(fā)包單位進行協(xié)調安排。

  (4)公司對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jiān)督,對不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對違章作業(yè)行為,有權責令停止其工作并進行教育處罰。

  (5)涉及到動火作業(yè),必須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流程辦理審批。

  第九條外包單位安全責任:

  (1)認真編制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可請項目發(fā)包單位協(xié)助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正確執(zhí)行。

  (2)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guī)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3)施工過程中作業(yè)人員應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動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見,定期匯報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疑難點。

  (4)施工周期較長的單位(一個月以上),承包方要組織安全學習活動,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使作業(yè)人員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5)工程結束后,外包單位必須通知項目發(fā)包單位及使用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

  (6)施工中發(fā)生不安全情況或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安全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第三章附 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7

  一、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勞務合同總稱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項目成本經理和分包單位協(xié)商擬定,經項目經理審核同意后,雙方正式簽定。

  二、項目選擇分包單位應遵循公司《程序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再選擇時需進行招標工作。分包商的選擇,合同的簽定執(zhí)行《北京中鐵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合同評審辦法》及《項目部合同評審及管理細則》。

  三、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1、明確工程名稱、施工地點、分包工程項目及范圍、工程造價、施工期限及其他雙方認為應明確的事項。

  2、總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組織審查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計劃和綜合進度計劃,組織分包單位配合總包進行施工。

  b、向分報單位提供有關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審核并簽定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圖預算;對分包工程的進度、::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監(jiān)督。

  c、為分包單位創(chuàng)造條件:做好分包單位需用的施工現(xiàn)場的場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礙物、接通分包單位施工用的水源、電源;修通道路;鋪設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設備堆放場地;疏通現(xiàn)場積水;安裝夜間施工照明等。

  d、負責辦理撥款簽證和竣工驗收手續(xù)。

  3、分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參加總包組織的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綜合進度計劃的工作,編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圖預算,送總包單位審核簽認。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c、嚴格做好施工記錄。工程竣工后,及時將有關技術資料按規(guī)定退還給有關方面。

  d、配合總包向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及移交手續(xù)。

  4、任務范圍及施工責任劃分。

  5、施工技術資料管理:包括總包應向分包單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應向總包提供的資料兩部分。

  6、預結算及工程款撥付辦法:

  a、施工圖預算編完后,送交總包單位審核。審定后的工程預算造價,作為總分包單位簽定合同的工程造價。

  b、工程款撥付的規(guī)定。

  c、工程竣工并經總包(或建設單位)驗收后,雙方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具體要求可在總分包合同中規(guī)定。

  7、設計變更及經濟責任:

  a、凡是由于建設單位的責任造成的設計變更,影響分包工程甚至總包工程正常施工導致工程停工時,應由建設單位負責賠償其全部損失,影響工期的,工期應響應順延。

  b、由于總包單位責任而造成分包工程須變更設計時,必須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并辦好洽商手續(xù)。若因此而影響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導致停工的,由總包單位負責賠償經濟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c、凡因分包單位責任影響總包正常施工甚至導致總包停工時,其經濟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賠償,工期不得順延。

  8、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

  a、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施工圖及說明書、國家頒發(fā)的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如兩者或三者之間的要求有矛盾時,以施工圖設計要求為準。

  b、隱蔽工程驗收:分包單位應于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總包單位(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到現(xiàn)場檢查,經檢查合格后,共同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xù)。

  c、設備安裝工程中,凡需由總包單位在施工中預留的各種孔、洞、溝、槽或預埋鐵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圖紙上有注明的,由總包單位負責預留埋設。分包單位如需在已作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鑿洞時,一律必須通過總包單位同意,并負責保證土建工程的結構和裝修質量。若有損壞,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偡职谑┕ぶ袘嗷プ⒁獗Wo成品,如施工中損壞成品時,所需一切修理費用由責任一方承擔。

  d、竣工驗收:分包單位應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總包單位提出書面的竣工驗收通知'(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應按期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兩方或三方應及時辦好'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在竣工驗收時,如發(fā)現(xiàn)工程質量有不符合驗收標準者,屬于分包責任造成的,分包應在商定的期限內負責修完,待符合驗收標準后,再進行辦理驗收手續(xù)。驗收完后,交給總包負責保管。

  9、總包在施工現(xiàn)場應給分包提供食宿和生產設施的方便。

  10、獎勵與罰款應明確規(guī)定,總包分包在工期和質量方面各自承擔的責任,并規(guī)定針對責任所進行獎懲的具體數(shù)額。

  11、仲裁:總分包合同在簽定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時,可報北京市主管部門仲裁。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8

  1 目的

  為規(guī)范和加強公司對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將外包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來,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監(jiān)督,確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本公司范圍內,由外來單位進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大、中、小檢維修項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動。

  3 定義

  3.1 外包工程項目:是指經本公司發(fā)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yè)的工程(勞務)項目;

  3.2 外包單位(承包方):是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qū)域及作業(yè)場所,從事施工作業(yè)的施工隊伍;

  3.3 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指對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負有主要管理職責的部門。一般按公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項目的管理部門。

  3.4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xié)議,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份。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方案等。

  4 職責

  4.1 工程項目主管部門

  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的歸口管理。主要負責資質審核和承辦工程招標、合同簽訂、過程質量、進度監(jiān)督管理、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等。

  4.2 安全環(huán)保部

  4.2.1負責審查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擬定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書》;

  4.2.2對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員及作業(yè)人員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4.2.3審查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證件是否有效;負責對復雜、危險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審批;

  4.2.4對外包施工單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4.2.5 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4.3 工程所在部門

  負責外包工程在本部門施工過程的現(xiàn)場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管理,參與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4.4 外包單位

  4.4.1 外包單位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管安全施工作業(yè)。

  4.4.2 開工前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4.4.3 教育和監(jiān)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qū)域場所;

  4.4.4 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本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4.4.5 落實施工項目的各項安全措施。

  4.5 財務部負責根據安全環(huán)保部提供的安全生產考核結果,同外包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保證金的結算。

  4 管理程序及要求

  4.1 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 本公司對所有外包單位實行安全資質評審確認和準入制度。外包單位在進入本公司承攬工程前必須經過安全資質評審。任何單位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嚴禁錄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業(yè)。

  4.1.2 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條件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a.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b.法人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書或授權書;

  b.施工資質證書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c.安全管理網絡機構、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具有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d.施工涉及特種作業(yè)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身份證及操作證原件,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e.員工安全教育記錄;

  f.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

  g.過去一年的安全生產業(yè)績記錄;

  h.具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和勞保用品。

  i.工程施工計劃/方案;

  j.外包單位全體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k.外包單位購買工傷保險或意外保險的人員的清單及相應材料。

  4.1.3 評審程序

  a.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和工程所在部門對中標外包單位進行施工資質審查。

  b.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外包單位必須向安全環(huán)保部提供上述資質材料,填寫《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外包單位不能獲得安全資質確認,不得進入本公司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和施工作業(yè)。

  a.不能提供4.1.2條所述安全資質材料或材料不齊全的,或提供虛假資質材料的;

  b.在兩年內在本公司施工作業(yè)期間有發(fā)生過重傷、死亡事故的記錄的;

  c.新的外包單位在進入本公司之前兩年內曾發(fā)生過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單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4.2 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要求

  4.2.1外包單位通過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后,才能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關施工協(xié)議。

  4.2.2 在與外包單位簽訂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單獨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作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由本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領導與外包單位簽訂。

  4.2.3 《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書》必須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簽訂協(xié)議后的2天內,外包單位應按工程施工合同總額的1%-10%繳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具體數(shù)額由雙方按實際情況協(xié)商,并在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中予以明確。

  4.3 安全教育

  4.3.1 經審查合格并簽訂安全協(xié)議的外包單位,在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組織施工人員接受本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工程施工相關的安全知識、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記錄,未經教育不得進行工程施工。

  4.3.2 外包單位應自覺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辦理開工申請手續(xù),填寫《外包工程開工申請審批單》,經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開工。

  4.4.2 外包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必須與工程所在部門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包括:

  a. 外包單位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b. 外包單位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tǒng)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發(fā)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yè),要求外包單位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4.4.3 外包工程施工計劃/方案的編寫

  4.4.3.1 外包單位在施工作業(yè)前必須編寫安全施工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公司工程所在部門、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環(huán)保部審查,同時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宣貫。

  4.4.3.2 安全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安全目標、組織管理措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保護措施、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環(huán)境保護措施等。

  4.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a. 外包工程項目中涉及危險作業(yè)時,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辦理高危作業(yè)安全審批手續(xù)。

  b.對設備(系統(tǒng))檢維修、維護時,必須辦理“停電作業(yè)票”。

  c.在禁火區(qū)內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辦理“臨時用電審批表”。

  e.進行土建項目的外包工程,如對正常的生產產生影響(使人身、設備安全受到威脅,需停止某些設備運行作為必須的安全措施等),則必須辦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門協(xié)助外包單位進行辦理。

  4.4.4 作業(yè)過程的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4.4.4.1 外包單位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管理網絡,明確現(xiàn)場負責人和安全員,F(xiàn)場負責人和安全員對所負責項目全過各的安全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實,對工程的危險點必須進行嚴格控制,對在施工中發(fā)現(xiàn)的各種不安全現(xiàn)場應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并做好記錄。

  4.4.4.2 工程所在部門和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的現(xiàn)場管理,經常到現(xiàn)場進行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

  4.4.4.3 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應安排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xiàn)場進行巡查,重點監(jiān)督和檢查現(xiàn)場施工中的不安全情況,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違章違規(guī)行為。檢查中發(fā)現(xiàn)隱患的,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外包單位限時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同時做好檢查整改記錄,作為對外包單位的考核依據。

  4.4.4.4 對于外包單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yè),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有權根據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或責令停工。

  4.4.5 設備啟動、調試的安全管理

  4.4.5.1 施工過程中需要設備試運轉時,必須與工程所在部門聯(lián)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員或崗位員工負責操作,嚴禁外包單位私自啟動設備。

  4.4.5.2 主體設備安裝、系統(tǒng)調試必須有施工、調試方案,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配備專職的監(jiān)護人員,落實監(jiān)管責任。

  4.4.5.3 施工過程中工作負責人應熟悉管轄范圍的設備的制作、安裝、調試、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內容。

  4.4.6 外包單位現(xiàn)場文明施工要求

  4.4.6.1 設備設施、材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生產人員的操作、巡檢;

  4.4.6.2 廢舊料要按規(guī)定地點分類堆放,嚴禁亂扔亂堆,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4.4.7 竣工安全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同時進行安全驗收,不符合本質安全要求的不得驗收通過。

  5 懲罰與考核

  5.1 外包單位違反本制度條文或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違章違規(guī)操作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罰款。

  5.2 外包單位施工現(xiàn)場違反文明生產規(guī)定或未做到工完場清的,視情節(jié)收取乙方20xx—10000元違約金。

  5.3 安全環(huán)保部根據外包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安全評價,按《外包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考核細則》進行評分,評分為100分制,評定結果:總分90分以上為優(yōu)秀,將繼續(xù)保留合作,在使用過程將享有承接工程優(yōu)先政策,總分70---90分之間為較好,將列為觀察使用單位,總分70分以下為一般,將列入為臨時單位和重點監(jiān)視對象單位;對評審總分60以下為差,將給予淘汰清退處理;

  5.4 外包單位在工程施工期間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發(fā)生人員輕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1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fā)生人員重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5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造成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施工保證金作為承包方的違約金,并取消其施工資質,兩年內不得進入本公司范圍內承攬工程?鄢WC金的行為,并不能免除或減輕承包方對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賠償責任。

  5.5 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工程所在部門違反本制度條文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6 制度未涉及的事項,按照公司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8 本制度自20xx年8月30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

  9 附件

  《外包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

  《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

  《外包工程開工申請審批表》

  《外包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現(xiàn)場文明考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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