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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04 16:13:22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制度1

  1. 學校鼓號隊樂器,由訓練教師分類編號、登記造冊,統(tǒng)一管理。
  2. 各種樂器分類由學校登記以后,由管理人員負責管理。
  3. 要充分發(fā)揮鼓號隊的效能,積極為少先隊活動服務。
  4. 使用鼓號前,要掌握各種樂器的使用方法,正確使用以防損壞。
  5. 每次訓練或演出之后管理人員要按發(fā)出樂器數目收回樂器。
  6. 鼓號設備要妥善保管,防火、防盜、防風、防霉,如管理不善或使用
  不當,造成損失,由學校根據情況研究決定由當事人賠償部分損失乃至全部損失
  。
  7. 鼓號樂器一律不得隨意借給他人使用,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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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2

  為規(guī)范西安大明宮東郊項目的工程財務管理,保證我公司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guī)定》和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理使用項目資金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guī)和財務制;

  2.嚴格監(jiān)督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對資金來源、投資使用和資金完成三個階段,認真做好日常的會計核算。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充實、數字真實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3.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項目資金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由項目負責人簽批后方能使用;

  4.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各項財務制度,保證項目資金的完整與安全;

  5.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制度,認真填制會計憑證,及時編制并報送各類會計報表,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

  6.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制度規(guī)定,不真實和不符合基建開支范圍與標準的票據拒絕報賬;

  7.發(fā)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xù):

 、 收款單位與合同簽證單位名稱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權手續(xù)的;

 、 未按合同規(guī)定超工程進度或超工程造價付款的;

 、 工程施工或驗收中發(fā)現有較大質量問題的;

 、 無工程部“維修合格證明單”而要求支付質保金的;

 、 未辦理項目部工程付款會簽單,由施工單位人員直接到財務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xù)的。

  二、加強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領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單,寫清日期、用途、金額,按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批準后出納方可簽發(fā),簽發(fā)支票必須字跡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項開支一律按合同執(zhí)行,經領導審批后支付;工程變更部分的'開支嚴格按變更程序審批;

  3.支付支票后需盡快報賬,一般不超過十天,外出人員不得超過十五天,如到期不能報賬要追究經辦人員的責任,在未處理完畢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發(fā)生支票遺失現象,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同時辦理登報聲明作廢等事宜。如不報告后果由丟失者自負。

  三、規(guī)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項工程開工前需將經簽章的合同、協(xié)議交財務部門存檔(包括臨時工程)。(無預算、)無合同、無協(xié)議、(無審計部門審計情況)的項目,財務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辦理工程結算;

  2.工程款審批程序

 。1)由施工單位提供工程形象進度;

 。2)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由施工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加蓋公章)及工程發(fā)票,再由監(jiān)理公司、工程部經理,預算工程師及總工程師簽章;

 。3)工程款由項目部工程部負責經辦,工程預算人員負責工程款支付,填制資金支付憑證,按照審批權限經部門主管、財務部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主管副總裁或總裁簽字批準;

 。4)財務人員根據上述審批程序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xù);

  (5)加強對往來賬款的核算與管理,按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賬,經常核對、及時清理結賬,特別是竣工項目與施工單位往來賬款的清理,要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決算進行結賬,竣工驗收合格決算時,按合同約定預留工程結算款作為保證金。質保期滿后經使用部門認定工程無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后再支付施工單位保證金;

 。6)加強對材料、設備款的核算與管理,建立原材料收發(fā)制度和財產清查制度,了解基建工程預算定額,熟悉材料預算價格,隨時掌握材料市場價格變化,協(xié)助有關部門共同把好購貨合同關及材料設備采購關。認真審核材料出入庫單和匯總表,材料采購要有嚴格的驗收制度,材料驗收單必須有交貨人,驗收人,材料主管和項目負責人的簽字,采購數量和單價應與采購合同一致;

  (7)征地、報建、勘察、設計費用的款項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門根據進度按合同辦理。

  四、嚴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 財務部門須參與工程合同的審訂和修改補充工作,對合同中有關財務內容的約定和規(guī)則負責審查;

  2. 財務人員須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

  3. 嚴格按合同辦事;

  4. 簽訂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

  5. 合同的簽訂必須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程序進行。

  五、加強財務人員管理

  1.財務工作必須密切聯(lián)系基建工作實際,充分發(fā)揮財務管理對基建工程質與量的有效控制;

  2.財務人員要增強服務意識和現場意識,了解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變更、材料替換及各種與項目財務有關的資料和實際情況,力爭做到跟蹤到位,服務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減少損失和浪費,提高投資效益。(事前、事中、事后監(jiān)督,各盡職守 ,保證基本建設工程財務管理工作有序地進行。)

  六、財務部門的管理職責

  1.負責對建設項目的工程預決(結)算進行審查,對項目建設、竣工驗收以及財務決算審批全過程的財務活動實施財務管理和監(jiān)督。對基本建設財務活動負管理責任;

  2.對需要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負責保管及相關審核職責。

  七、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東郊項目財務部負責(執(zhí)行,由總經理批準頒行)。

  本制度于20xx年 月 日開始執(zhí)行。

工程管理制度3

  1、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受董事會委托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法令全面領導公司各項工作,并對董事會負責。

  2、決定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編制,建立以總經理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tǒng),對公司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負全面的責任。

  3、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有權決定公司中層干部的聘任。

  4、負責審查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工資獎金實施方案,獎懲方案,職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項,提請董事會審議決定。

  5、依法獎懲員工,提請董事會獎懲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

  6、負責制訂公司的經營方針,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計劃。

  7、負責主持召開公司會議,如辦公會議等。

  8、主持組織對重大監(jiān)理項目業(yè)務的.洽談,監(jiān)理大綱(監(jiān)理規(guī)劃),投標文件的審定,審簽工程項目的監(jiān)理合同。

  9、督促并檢查公司重大監(jiān)理項目的質量與安全等事項。

  10、負責對上級來文的批閱,公司內部重要文件的簽發(fā)。

  11、關心職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地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工程管理制度4

  1、總工辦在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是公司技術管理的歸口部門。

  2、總工辦按建設工程監(jiān)理規(guī)范(GB50319-20xx)的要求,完善公司監(jiān)理工作程序。

  3、參與編寫、審定重大工程的監(jiān)理投標文件、監(jiān)理大綱、監(jiān)理規(guī)劃。

  4、協(xié)助解決重大監(jiān)理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和工程質量問題。

  5、掌握工程技術發(fā)展信息,組織公司內部監(jiān)理技術業(yè)務的`研討與交流。

  6、總工辦負責公司監(jiān)理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7、協(xié)助工程部進行對項目監(jiān)理部的考核及技術考試。

  7、及時轉發(fā)國家、省、市、行業(yè)頒布的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

  8、及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5

  第一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1 、 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guī),決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tài),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4) 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 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 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 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2 、 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制

  (1)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文明生產體系,定期監(jiān)督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及遵章守紀教育。

  (3)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并監(jiān)督實施,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問題,督促全體職工做好本職工作,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中的先進和科學的管理經驗。

  (4)組織領導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5)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3、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安全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結合公司技術現狀,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方案和公司目標,并檢查實施情況。

  (2) 對各單位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全面負責,對安全技術工作實行“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及時研究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3) 負責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安全技術深入到各個施工環(huán)節(jié),具有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達到科學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 配合其他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別對外來勞務人員的進場培訓),大力推動科技進步,不斷提高全員職工的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特殊施工工藝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監(jiān)督現場實施,同時有審查、修定不符合實際的安全要求及技術條例規(guī)程等責任。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檢查實施情況。

  (7) 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各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綜合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針對查出的問題責成分公司、項目部限期整改。

  4 、 工程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積極貫徹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 協(xié)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開展危險預知活動,逐級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監(jiān)督檢查,并每月在公司生產例會上匯報安全生產動態(tài)。

  (5) 協(xié)助領導組織好定期和不定期綜合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司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6) 按照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及時向公司領導建議獎勵安全生產工作好的和處罰安全生產工作差的分公司、項目部,要有理由、事實和依據。

  (7) 正確使用防暑降溫、防凍保護費用,確保按標準發(fā)放并進行監(jiān)督。

  (8) 參加因工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分析,并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9)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5、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 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對項目工程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2)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情況,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 項目部必須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4) 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時,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并明確各業(yè)務人員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5)組織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要對本項目部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從業(yè)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jiān)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7) 領導、組織施工現場進行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fā)現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要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8) 發(fā)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6、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范、標準,結合本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yè)人員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3) 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jiān)督、落實。

  (4) 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計劃和季節(jié)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及時解決執(zhí)行中出現的問題。

  (5) 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工程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zhí)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組織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fā)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堅決杜絕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 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安全隱患,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

  (8) 參加配合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7、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對所管轄班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2) 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yè)人員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履行簽字手續(xù)并對規(guī)程措施、交底要求、執(zhí)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yè)。

  (3) 經常檢查各班組作業(yè)環(huán)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yè)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及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簽字驗收方能使用。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其執(zhí)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 定期不定期組織各班組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有關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及時組織整改存在的問題。

  (5)發(fā)現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8、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實施情況。

  (2) 制定安全作業(yè)巡視計劃,進行方針目標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視記錄,對巡視中發(fā)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本人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工程有關負責人,并可以越級上報公司。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 協(xié)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制定安全制度。

  (4) 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的培訓考核,辦理上崗證的復查工作。

  (5) 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安全信息,預測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 分析安全動態(tài),提出改進意見,制止違章作業(yè),排除安全隱患。

  (7)鑒定?貏趧颖Wo用品,并監(jiān)督其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

  (8)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tǒng)計和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9、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根據本班組人員的技術、體系、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 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對新調入的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3) 作業(yè)前,要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交底,虛心聽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議,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

  (4) 有權對作業(yè)環(huán)境、機具、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作業(yè)區(qū))等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提出整改意見,協(xié)助完善。

  (5) 有權對違反安全紀律、違章作業(yè)、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等人員進行批評、警告,有向上級報告的責任,領導班組文明生產,做到工完場清。

  (6) 每天應組織進行一次班組自檢、互檢活動,做好記錄,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糾正,并及時將有關較大安全隱患問題上報項目經理。

  (7)發(fā)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第二章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每兩周對所建工程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次周二復查。項目工程連續(xù)兩次檢查、復查不合格,給予項目部3000元經濟處罰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嚴格按照住建部建質【20xx】91號《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及專職安全員配備辦法》要求配備專職安全員,如發(fā)現安全員配備不全給予1000元罰款,責令其配齊安全員。

  3、 項目經理、安全員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檢查、復查記錄。

  4、 項目部督促施工班組要每天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后對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5、施工現場每個工種在作業(yè)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

  第三章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公司組織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培訓學習,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范圍、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2、特種作業(yè)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如有發(fā)現給予200元處罰;若由此發(fā)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當事人、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xx元罰款。

  3、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后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并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4、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酒后操作,如有發(fā)現給予當事人1000元處罰。

  第五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 根據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一章第三條規(guī)定,安全生產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施工現場若發(fā)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及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責任人一定數量的經濟處罰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

  (1)發(fā)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100萬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總經理及相關責任人20xx-10000元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發(fā)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10萬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公司安全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1000-5000元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發(fā)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xx元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傷亡事故發(fā)生后,保護好現場, 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

  4、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發(fā)生。

  5、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6、對發(fā)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六章 門 衛(wèi) 制 度

  1、門衛(wèi)人員不得監(jiān)守自盜。

  2、門衛(wèi)人員對進、出場材料、機械車輛進行檢查并做好出入登記。

  3門衛(wèi)人員對進場人員要求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 消防保衛(wèi)制度

  1、 建立消防保衛(wèi)組織,配備義務消防隊員,定期進行教育培訓。

  2、提高認識,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分工到人。

  3、施工現場滅火器的配備

  (1)、一般設施區(qū)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

  (3)、倉庫或材料堆場內,應根據滅火對象的特性、分組布置酸堿、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于四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30m。

  (4)、各工種要嚴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進行作業(yè),施工中發(fā)現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20xx元-5000元處罰。

  電 工

  (1)、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施工現場暫設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與維修應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3)、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

  (5)、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guī)定,發(fā)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6)、配電盤內應保持清潔干燥,嚴禁在附近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7)、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fā)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8)、 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處,各種電氣設備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9)、雨季前檢查避雷裝置,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倉庫保管員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m;照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應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庫前應進行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6)、庫房門窗等應當嚴密,物資不能儲存在預留孔洞的下方。

  (7)、庫房內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 并做到人走斷電、鎖門。

  (8)、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9)、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準離開。

  (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yè)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電器設備

  (1)、雨季施工來到之前,應對每個配電箱、用電設備進行一次檢查,都必須采取相應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隨時檢查有樹木地方電線的情況,及時改變線路的方向或砍掉離電線過近的樹枝。

  (2)、雨季之前,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用儀器進行搖測,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使避雷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

  (3)、電石、乙炔氣瓶氧氣瓶、易燃液體等應在庫內或棚內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曬發(fā)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應遠離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產生高熱引起周圍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簾、草袋等堆垛不宜過大,垛中應留通氣孔,頂部應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發(fā)生自燃。

  (5)、明火作業(yè)要嚴格審批手續(xù),發(fā)現火情,立即撥打119報警,并積極組織人員撲救。任何個人或施工班組不經過項目部批準擅自進行明火作業(yè)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XXX元處罰。

  第八章 廁所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場要按規(guī)定設置廁所,廁所的合理設置方案如下:

  廁所的設置要離食堂30米以外,屋頂墻壁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便槽內鋪設瓷磚。廁所要有專人管理,應有化糞池,嚴禁將糞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溝渠中,露天糞池必須加蓋。

  2、廁所定期清掃,設專人天天沖洗打掃,做到無積垢、垃圾及明顯臭味,并應有洗手水源,市區(qū)工地廁所要有水沖設施保持廁所清潔衛(wèi)生。如每次檢查時發(fā)現廁所不干凈給予項目經理200元罰款。

  3、廁所滅蠅蛆措施:廁所按規(guī)定采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定期打藥或撒白灰粉,消滅蠅蛆。

  第九章 食堂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1、食堂距離廁所、拉圾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的場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場地平整、清潔、無污。

  2、食堂內設置通風、排氣和污水排放設施。

  3、食堂外墻面,抹灰刷白,內墻面局部貼面磚,抹水泥地面,安裝紗門窗。

  4、生熟食品分開并設有標記,有防蠅設施,室內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時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飲食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wèi)生,飲食和生活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持衛(wèi)生防疫部門發(fā)的健康合格證上崗。

  第十章 醫(yī)療保健制度

  1、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殊作業(yè)人員要定期檢查。

  2、對防暑降溫藥品要保證及時供應,并檢驗清涼飲料衛(wèi)生狀況。

  3、協(xié)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防治。

  4、發(fā)生工傷事故要積極搶救治療,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和歇工日數。

  第十一章 治安保衛(wèi)制度

  為了維護工地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和保證正常施工,特制訂以下制度:

  1、項目部成立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安全員為副組長,其它管理人員及班組長為組員。

  2、項目經理從整體上抓好本項目的治安綜合治理,確保項目部正常生產,各班組長具體負責本班組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搞好班組的安全生產。項目安全員及其它管理人員監(jiān)督管理施工現場與周圍環(huán)境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3、領導小組每天對工地進行治安巡邏值班。

  4、 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5、 建立聯(lián)防體系,與當地派出所聯(lián)系,搞好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人員不受到傷害。

  第十二章 施工防塵、防噪音及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及噪聲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應妥善處理泥漿水,不得將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除設有符合規(guī)定的裝置外,不得在工地現場融瀝青或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

  4、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區(qū)內施工,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采取有效的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二十二時后,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使用噪聲大的施工機械。

  6、 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必須進行清掃沖洗干凈,不得污染馬路,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筑垃圾運到規(guī)定的地點卸放。

工程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通信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須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jiān)管、行業(yè)自律和社會監(jiān)督的機制。

  第四條 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執(zhí)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增加項目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jiān)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yè)時,應當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fā)通信工程安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并在設計交底環(huán)節(jié)就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各通信專業(yè)操作規(guī)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應當由通信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yè)人員統(tǒng)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范進行施工作業(yè)。按照國家規(guī)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jiān)督。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yè)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yè)人員、電工作業(yè)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六)應當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yè)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yè),必須嚴格實行作業(yè)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yè)”,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yè);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jiān)護措施作業(yè);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fā)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yè)人員通報。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yè)人員繳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 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jiān)理規(guī)范實施監(jiān)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jiān)理責任。

  (二)監(jiān)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jiān)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安全監(jiān)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yè)。

  (三)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監(jiān)理規(guī)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jiān)理內容的監(jiān)理規(guī)劃和監(jiān)理實施細則,項目監(jiān)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jiān)理人員。

  (四)監(jiān)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范,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jiān)理單位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guī)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yè)提取、政府監(jiān)管、確保需要、規(guī)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zhí)行財政部、安全監(jiān)管總局相關規(guī)定。

  第十二條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招標文件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并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jiān)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tǒng)、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yè)防護、交叉作業(yè)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jiān)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yǎng)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jiān)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guī)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發(fā)生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 事故發(fā)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對于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通信管理局應于收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報送通信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 對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應按季度匯總,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處理決定),監(jiān)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理決定的落實,并及時將處理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理結果報部(信息通信發(fā)展司)。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通信行政監(jiān)督部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監(jiān)督部門可以委托通信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依法對通信工程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規(guī)范。

  (二)監(jiān)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guī)行為信息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guī)行為信息。

  (七)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標準規(guī)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jiān)督、指導本行政區(qū)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qū)域內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yè)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并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guī)行為信息并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guī)范組織落實,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顚S;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通信行政監(jiān)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像,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 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信行政監(jiān)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yè)內予以通報;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從其規(guī)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的。

  (二)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guī)定每年對從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本規(guī)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工信部規(guī)[20xx]111號)同時廢止。

工程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guī)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yè)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guī)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jiān)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yè)時,應當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jiān)理單位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jiān)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jiān)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xié)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現場監(jiān)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xù)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工程管理制度8

  第一條 項目辦工程管理人員條件

  1. 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的施工現場管理實踐經驗,并經考試合格方可擔任。

  2. 需具備較高的工作責任心、自覺性和原則性,并能吃苦耐勞,熱愛本職工作。

  第二條 工程管理人員堅持主材料必須進場驗收。凡主要材料進入工地,須會同監(jiān)理人員對材料質量和數量的驗收并同時簽證,必要時,還須有顧客簽證。作好記錄以備檢驗。

  第三條 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國家或行業(yè)現行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標準和設計要求;

  2. 符合在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或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標準,符合以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第四條 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 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 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3. 產品包裝和商標樣式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要求;

  4. 設備應有產品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

  5. 實施生產許可證或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的產品,應有許可證或質量認證的編號、批準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條 在工程質量監(jiān)督過程中,要求質量監(jiān)督人員堅持科學、公正的原則,按照國家和企業(yè)的相關標準,施工作業(yè)規(guī)范,開展質監(jiān)工作。正確處理好顧客、企業(yè)、施工隊三者的相互關系,事事處處顧及企業(yè)的利益和信譽,

  第六條 工程管理人員應按合同和規(guī)范要求逐項、逐條進行進場材料驗收,并在進場材料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記錄決不允許弄虛作假,項目建設或交付使用后,如發(fā)現存在問題,經檢查,驗收記錄和實際情況不相符時,必須追究責任。

  第七條 項目辦負責人、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質量負責,作為公司項目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員,承擔以下責任:

  1. 施工現場有違規(guī)行為,每次扣罰50元;如在施工現場重復發(fā)現三次以上違規(guī)行為,作下崗處分

  2. 主材料進場如不及時參與檢驗、驗收,每出現一次扣罰50元,如發(fā)生質量上的問題,由項目辦負責人和工程管理人員負全責,作下崗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3. 出現投訴且反映的問題屬實,確認是責任人員責任的,每出現一次扣罰當月工資;如屬重大失職行為,造成公司利益損失的,作下崗處理并賠償損失;

  4. 項目辦管理人員管理工程項目全年無差錯的,年終一次性獎勵1000元——10000元。

工程管理制度9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yè)務的發(fā)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guī)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會計和出納的職責

  1、會計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總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依法組織會計日常核算、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xù)完備,帳目清楚。按期報帳,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總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數據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jiān)督。

 。3)緊密聯(lián)系工程計量部,準確核算聯(lián)合施工單位應分攤的各項稅費、應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隊的計價工作。

  (4)與設備部、材料部保持緊密聯(lián)系,協(xié)助設備部和材料部搞好機料管理,嚴把成本控制關。

 。5)按照經濟稽核原則,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挖掘增收節(jié)支的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6)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不得泄露經理部機密。

 。7)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2、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zhí)行現金管理制度,根據財務會計審核簽字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收付,并在登記后將收付款憑證返回會計。

  (2)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檔案。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不得泄露經理部機密

  (7)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第二條、 財務部門的職責與權利

  1、財務部門的職責:依法組織與實行經理部的日常會計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數據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jiān)督。

  2、財務部門的權利:審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于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項目經理。

  第三條、財務日常工作辦法

  1、公司財務部采取印鑒分管制度,出納一枚,會計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時,交由總經理監(jiān)管。

  2、財務人員審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于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總經理。

  3、大額購買材料、辦公用品等,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買。

  4、報賬發(fā)票需用發(fā)票粘貼薄,由財務會計審核后,總經理簽字報銷。

  5、外出辦事交通費,視具體情況由會計主管及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6、費用報銷的程序是:報銷人收集原始單據→會計初步審核同意→總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制憑證→出納付款或會計制憑證沖帳。

  7、不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銷程序的,一律不給予報銷。

  8、報銷金額,不能有任何涂改,涂改后的報銷憑證,不能報銷。

  第四條 備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采購人員、項目經理、對外聯(lián)系業(yè)務人員等可借支備用金;每人借支累計總額具體規(guī)定為: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1萬元,總工5000元,辦公室主任1000元,部門負責人1000--3000元,其他人員視具體情況而定。

  2、備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請→會計審核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出憑證→出納付款。

  3、民工個人,不能直接向財務部借支,必須通過所屬施工工區(qū)負責人向財務借支。

  4、借款人必須在每年年底、或離職、工程竣工前報銷沖帳,對借款人未及時償還的借支,財務部門有權扣工資償還。

  5、超過借支總額累計金額的,不能再次借支。

  6、備用金使用過程中,1000元以內的經濟活動可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負責,1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同意,否則不給予報帳。

  上述相關規(guī)定,若遇到特殊情況,可視具體情況,總目經理簽字同意后,靈活變通處理。

  第五條 支票領用管理

  1、支票由出納管理,出納開具支票,應由會計審核。

  2、項目負責人有需要領用支票 需經總經理特批方可跟出納領用。

  3、支票領用人對所領用的支票的大小寫金額、收款人名稱等全部內容可能發(fā)生的差錯負全責。

  第六條、業(yè)務招待費和誤餐費

  1、業(yè)務招待費僅限于招待與本項目有關的'單位及個人。

  2、因辦理經理部相關業(yè)務事項,發(fā)生的誤餐費,可以報銷。

  3、業(yè)務招待費和誤餐費必須取得正式發(fā)票,并在發(fā)票后注明時間、經辦人及證明人。

  4、業(yè)務招待費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以上報銷,但發(fā)生業(yè)務招待費前應告知總經理。其他人員一般情況不得報銷業(yè)務招待費,若特殊情況需由部門負責向總經理反映審批后方可發(fā)生,報銷程序按財務日常工作辦法執(zhí)行。

  5、業(yè)務招待過程中發(fā)生的無票支出,由總經理同意后,財務統(tǒng)一辦理。

  6、項目部各部門的業(yè)務招待費,應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合理開支。

  第七條 差旅費的報銷

  1、因為需出公差,項目部主要人員和負責人,由總經理根據事由緩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飛機、火車或汽車,票務費用,按實報銷;其余人員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緊急情況下,總經理特批者除外。

  未經同意的飛機票,只能按照火車(硬臥)票報銷,差價由經辦人自行承擔。

  2、住宿費標準,按總經理規(guī)定。

  3、差旅費報銷只能包括車船費和住宿費,出差期間發(fā)生的其他費用,要單獨報銷。

  4、所有出公差者,均需填差旅費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第八條、工程款項管理

  1、 公司工程項目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注明工程款項匯入公司的銀行賬戶名稱。

  2、所有項目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公司指定銀行賬戶,公司直管項目根據工程情況按計劃安排支付。各項目部應及時提供材料發(fā)票,如果在公司劃撥工程款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發(fā)票的,應由項目經理寫借條,借條交給公司財務處,原件留委會計處,到時用材料發(fā)票兌換借條。如果到工程完工還有發(fā)票未提供的,公司按5%的比例收取稅費。

  3、項目從建設單位收取的所有款項(包括借款、甲方供料),一律作為工程款收入,

  4、項目資金必須確保用于項目生產經營,?顚S,不得挪作他用。

  5、掛靠項目應及時交納稅金及公司管理費。

  第九條 計價單的開具

  1、項目部發(fā)生的相關工程成本費用支出,收款單位(或個人)憑部門開具的《工程計價領款書》到財務部結帳。

  2、《工程計價領款書》由計價者根據工程部門相關業(yè)務的原始單據,核實計算后開出。財務部審核只對金額正確與否負責,不對原始單據的正確性負責。

  3、《工程計價領款書》由相關部門簽字以明確責任后。交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作為記帳憑據。

  4、《工程計價領款書》應每月開一次,手續(xù)完善后交財務列帳,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計價領款書》采用公司統(tǒng)一印制的。

  第十條 工資核算

  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fā)工資;

  2、 每月10日發(fā)放上月基本工資及提成或績效工資,由公司財務部統(tǒng)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jié)假日順延);

  3、 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xù)后于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 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統(tǒng)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 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tǒng)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由財務部門審核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tǒng)一制工資表,執(zhí)行公司有關制度、規(guī)定;

  6 工資單經財務主管、總經理簽字方可發(fā)放;

  二、保密原則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 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yè)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yè)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yè)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yè)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lián);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 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四、薪酬結構

  1、 薪酬結構種類

  1) 年薪制

  2) 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

  3) 基本工資加提成制;

  2、 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交通補貼等構成。

  3、 對應于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guī)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yè)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yè)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4、 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5、 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6、加班費計算方法:

  (1)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fā)加班費:

 。ū救嗽鹿べYx300%)÷21.75天x加班天數

  法定節(jié)假日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效益工資的評定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職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態(tài)度來評定,各部門負責人由總經理評定。

  8、各部門職工各種補貼遵照國家勞動法和總公司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材料款核算

  1、鋼材、水泥、砂石料、主要裝修材料等建材,購進時,材料部應向財務部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結算表》,并附過磅磅單,經材料部負責人簽字,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核,項目經理審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采購,由項目部與固定的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定點采購,分月結算。零星材料,必須附有詳細清單和單價,由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電器材料、漆料、等。

  3、每月25日為材料結帳日,同時材料部向財務部上報《材料使用匯總表》,并附材料領用的詳細清單。上述單據,最后經材料部主管簽字生效,財務部以此為依據,進行項目成本核算,結算各項工程的材料實際成本

  4、每月材料部必需與財務部進行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合,帳實相合。對于產生的差異,材料部填報《材料盤點表》,說明情況,并報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 實施

  1、本財務管理辦法為試行辦法,其未盡事項,由財務部制定相關條款的《實施細則》予以補充。

  2、本財務管理辦法上報公司總經辦審核、備案。

  3、本財務管理辦法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生效,自 年 月 日起實行。

工程管理制度10

  管理制度是指組織對內部或外部資源進行分配調整,對組織架構,組織功能,組織目的的明確和界定。消防工程質量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

  消防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管理

  施工單位圖紙自審是施工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 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組織,消防部門、設計單位參與,提出自審中發(fā)現的問題, 并經各方商討,最終形成書面紀要, 作為施工與驗收的依據。

  對于該階段質量的管理,主要是要找出圖紙設計中存在的, 影響今后施工、驗收和使用的隱患,看其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系統(tǒng)中管材的使用、管材的連接方式、管路的坡度等;

  (2)噴淋頭和探測器的選型、設置場所向等;

  (3)噴淋頭的安裝朝和探測器的保護面積等;

  (4)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門、消防水泵鄧消防控制設備的聯(lián)動控制方式等。

  2.施工過程階段的質量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主要從“人、料、機、環(huán)、法”五個要素進行質量管理, 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消防工程產品質量的測量、分析和改進。以下主要針對以上五個要素展開討論:

  2.1“人”―參與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員

  工程質量的基本保證主要就是是工程項目參與各方員工的素質。因此,對于施工人員的選擇,一般應選擇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經驗的, 如果沒有消防工程施工經驗則必須對其進行包括消防工程施工技術培訓以及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等的崗前培訓。另外,對施工班組的技術交底必須在各分項工程開始前進行, 從而正確領會設計意圖、設計變更的要求,最終執(zhí)行和滿足施工規(guī)范、規(guī)程、工藝標準、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2“料”―工程材料和設備

  消防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與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材料與設備來源的廠家必須具備材料證明書或合格證,并應具備良好的信用和質量管理體系。另外,消防專用產品應為公安部消防產品信息網上網產品, 并嚴格按物資進場驗收程序進行驗收, 嚴防不合格物資進入施工現場。

  2.3 “機”―施工機械、測量和檢測儀器

  消防工程的機具主要指的是施工機械、測量儀器和檢測儀器等。應定期維護和保養(yǎng)常用施工機械, 使其保持完好狀態(tài)。測量儀器和檢測儀必須經檢驗合格, 并測試所敷設線纜的絕緣電阻、火災探測器的性能等。

  2.4“環(huán)”―施工內外環(huán)境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可操作性強的確保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技術保證措施并嚴加落實, 與土建總承包單位、其他專業(yè)承包單位共同締造一個整潔有序、安全有序的施工現場。

  2.5“法”―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和施工組織設計

  2.5.1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項目質量技術管理人員均應持證上山崗。貫徹落實質量責任制,建立完善的施工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包括隱蔽工程)和施工技術復核制度。組織特定班組在實施中落實, 加大實物質量的控制力度,使其符合設計、合同和強制標準要求。

  此外,要按程序及時進行處理工程施工中發(fā)生的質量問題(事故),且不留隱患,責任明確。現場質量管理應處于受控狀態(tài)。

  2.5.2施工組織設計

  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施工組織設計, 工程的重要部位和施工階段及專項應有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應明確有關的施工工藝與技術要求、工程成品、半成品的防護措施, 工程項目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2.5.3文件和資料管理

  應做好消防工程項目有關文件和過程施工記錄的管理工作, 確保施工中所使用的圖紙與規(guī)范的有效性,并收集保管好消防工程從建審開始形成的有關文件和記錄, 如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消防設施審核意見書、圖紙自(會) 審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主要材料或設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水壓試驗記錄、絕緣電阻測試記錄、施工技術復核記錄, 技術質量問題(事故) 論證處理記錄, 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檢查驗收記錄, 報告, 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等。

  此外,還應通過完善的、可靠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按PDCA 循環(huán)方法對消防工程產品質量的測量、分析和改進,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常見的消防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并采取預防措施;

  (2)對新發(fā)生的消防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剖析, 采取糾正措施;

  (3)建立質量問題與對策臺帳,消除引起質量問題的隱患,促使消防工程質量的.持續(xù)改進與提高。

  3.施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管理

  對于消防部門的驗收,為確保消防工程的一次性通過, 在消防工程報驗前, 應做好驗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落實土建專業(yè)與消防相關的作業(yè)是否已竣工,各消防設備的電源是否已到位。

  (2)各消防聯(lián)動設備的聯(lián)動關系是否已按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設置, 并經自檢正常。

  (3)做好消防系統(tǒng)各子系統(tǒng)的調試與整體聯(lián)動調試工作, 檢查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有關閥門是否安裝正確, 均已開啟。

  (4)有關的標志以及工程竣工圖和竣工資料(包括建審意見)是否已完備。

  4.結語

  對消防工程的施工,不僅要加強施工質量的管理,為確保消防系統(tǒng)的可靠運行還應該提高消防工程的服務質量,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4.1培訓業(yè)主消防系統(tǒng)管理人員

  在調試驗收階段,可以培訓業(yè)主消防系統(tǒng)管理人員, 必要時協(xié)助業(yè)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施工單位不可能全職協(xié)助業(yè)主進行消防系統(tǒng)的維護, 因此培訓好業(yè)主方消防系統(tǒng)管理人員, 使其熟悉本工程消防系統(tǒng)的組成與原理、消防系統(tǒng)的日常維護、報警處理程序、消防系統(tǒng)操作規(guī)程是做好售后服務的關鍵。

  4.2定期做好上門回訪工作

  由于調試驗收階段的培訓基本上是理論為主, 而要熟悉整個消防系統(tǒng)的維護工作需在實踐中不斷學習, 因此在驗收后應定期上門回訪, 認真解答業(yè)主方人員提出的問題, 及時解決出現的故障, 并做好記錄。

  4.3故障響應速度要快

  在收到投訴電話時, 維護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對出現的故障應進行分析, 如屬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違規(guī)操作應予以耐心解釋, 并教其正確的操作方法; 如屬施工質量或材料質量問題, 應認真查找原因, 并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 以防同樣問題在其他工程中出現。

  4.4加強對售后服務人員的選拔和培訓工作

  售后服務人員是直接面對顧客的一線工作人員, 其素質及表現反映了一個企業(yè)的文化與實力。因此應選擇責任心強、服務態(tài)度好的技術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 提高服務質量, 從而提高顧客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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