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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2020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須知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申報2020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須知,希望大家喜歡!
申報材料
市管社會組織將《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情況表》電子版和掃描版報送市民政局(政務郵箱:jnmzjcssyc@jn.shandong.cn)。在年報工作中,未報送專項信息報告的社會組織,應一并報送經(jīng)審計的上年度專項信息報告。首次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應當報送經(jīng)審計的前兩個年度的專項信息報告。
各區(qū)縣民政局將《2020年xx縣(區(qū))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建議名單匯總表》電子版和掃描件以及區(qū)縣登記管理社會組織填報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情況表》掃描件報市民政局(政務郵箱:jnmzjcssyc@jn.shandong.cn)。
申報時限
各區(qū)縣民政局和市管社會組織需在2020年10月23日(下周五)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市民政局,逾期未報送的,視為放棄申報資格。
申報要求
(一)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和符合評估條件但未參加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的社會組織,可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提出容缺申報的申請。但如在2021年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中,容缺申報的社會組織未能獲評3A及以上的,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民政廳將按照《公告》有關規(guī)定,依法取消其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并向社會公告。
(二)《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山東省民政廳關于2020年度山東省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第一批)公告》(魯財稅〔2020〕13號)公布的公益性社會組織,按照上述要求于10月23日前重新申報。對于不符合《公告》規(guī)定條件的,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民政廳將依法取消其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并向社會公告。
(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的其他事項按照《公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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