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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和損失賠償是否能夠同時約定
違約金和損失賠償是否能夠同時約定
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根據(jù)違約情況向?qū)Ψ街Ц兑欢〝?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適當減少。也就是說,我們國家的違約金是補償性的,訂立違約金的目的在于補償實際損失,而不具有懲罰性,所以除了在約定的違約金低于于實際損失的情況下主張違約金同時要求不足實際損失部分的差額外,一般不能同時主張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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