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
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方案
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優(yōu)秀音樂人才選拔培養(yǎng)力度,2015年我院同時接收院內(nèi)外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具備攻讀碩士研究生的能力和素質(zhì)。
(二)接收本院推免生,本院推免生須符合《中央音樂學院關于推薦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的條件與辦法》所規(guī)定的各項條件。
(三)接收非本院推免生,本年度僅限民族聲樂表演專業(yè),優(yōu)先接收具備專業(yè)培養(yǎng)潛質(zhì)者。
二、申請者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院推免生根據(jù)本院教務處相關要求提交材料。
(二)非本院推免生須向本院研究生部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中央音樂學院接收外院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2、本人自薦書1份及專家推薦書2份;
3、本科在校已修畢課程成績單1份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已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曾獲得的各類獎勵、成果證明復印件。
6、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帶、MD、DVD),演唱內(nèi)容詳見2015年碩士招生考試附件2(下載地址:
https://www.ccom.edu.cn/aboutccom/jigou/jfjg/yys/zs/yjszs/201407/t20140709_26990.html)。
三、申請及接收辦法
(一)本院推免生
本院推免生材料由各系上報本院教務處,確定推免名單后公示十天,被推免者于2014年10月11-13日進行主科考試。
(二)非本院推免生
1、非本院推免生將材料于9月20日之前寄送或直接交至研究生部,同時進行網(wǎng)上報名,經(jīng)審核后提交相關部門和專業(yè)導師組復審并確定主科考試名單,2014年10月11-13日進行主科考試。
2、研究生部根據(jù)主科考試情況提出非本院推免生擬接收名單,報請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批準,確定最終擬接收名單。
3、擬接收名單在本院網(wǎng)上公示十天,無異議的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發(fā)出初步錄取通知。
四、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鮑家街43號中央音樂學院教學樓506室
郵政編碼:100031
咨詢電話、傳真:010-66425586
中央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