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單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錄取2人,2人均攻讀碩士學位。名單如下:
序號 | 姓名 | 學號 | 院系 | 留學項目名稱 | 留學身份 | 留學國別 | 計劃留學單位 |
1 | 周佳欣 | 1107093 | 法學院 |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 | 攻讀碩士學位 | 美國 | 康奈爾大學 |
2 | 黃妍 | 1108011 | 法學院 |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 | 攻讀碩士學位 | 美國 | 喬治城大學 |
祝賀以上同學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公派留學!
現(xiàn)將后續(xù)事宜通知如下。
二、領取錄取材料
請以上同學于即日起到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北智樓323室)領取錄取材料。
1.留學基金委錄取材料
(1)《錄取通知書》及錄取名單復印件
(2)《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
(3)《留學人員資助證明》(2份/人)藍頭
(4)《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6份/人)
2. 我校公派研究生項目材料
《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留學協(xié)議書》(3份/人)
三、相關規(guī)定
務必仔細閱讀并遵守《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管理規(guī)定(試行)》(https://www.csc.edu.cn/Chuguo/?cid=17)、及《中央民族大學研究生出國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補充規(guī)定(https://grs.muc.edu.cn/pgdetail.asp?id=467&c=8000000000)。
按照《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出國留學人員須知》(https://www.csc.edu.cn首頁下載最新版)的手續(xù)辦理流程辦理出國事宜。
四、校內相關手續(xù)
1.戶檔留存統(tǒng)一辦理
攻讀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按相關規(guī)定將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直至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