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日本申請簽證時,日本使領館通常要求提供證明其經(jīng)濟實力或信用狀況的相關證明。而由實力雄厚、市場聲譽卓越的銀行簽發(fā)的資金證明,可大大提高留學生資金實力和守信情況證明的可信度和說服力。如中國四大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
個人資金證明業(yè)務就是銀行為客戶出具中英文對照的資信證明書,如實證明其在該行的金融資產(chǎn)數(shù)量及與該行業(yè)務往來情況(包括存款、購買理財產(chǎn)品、基金、保險、賬戶黃金/實物黃金、貸款、信用卡等)的業(yè)務。資金證明書是對個人資金實力、信用狀況、資金往來情況的有力客觀證明。
目前銀行可出具的個人資金證明內(nèi)容不一,以工行為例,包括:個人存款(含憑證式/儲蓄式國債)證明、個人購買記賬式國債證明、個人購買本外幣理財產(chǎn)品證明、個人購買基金證明、個人購買保險證明、個人購買賬戶黃金/實物黃金證明、個人貸款證明、個人信用卡守信證明、個人信用卡信用額度證明以及個人客戶在銀行辦理的其他業(yè)務證明。
開立存款證明時,需憑本人身份證件和未被凍結掛失的存款憑證到銀行網(wǎng)點辦理。委托他人代辦的,應同時出示代辦人的身份證件。
存款證明到期后,個人存款自動解除止付。如要求提前解除止付,必須交回存款證明、存款證明委托書原件,同時出示原存款憑證、個人身份證件,并填寫個人存款提前解除止付委托書。
若存款未能達到使館要求的期限,開立存款證明不足以確保其順利簽證時,可向銀行申請辦理個人留學貸款,將個人信用轉化為銀行信用,以解決資信不足的問題。同時,銀行將根據(jù)實際發(fā)放留學貸款的情況,出具個人留學貸款證明。
小編溫馨提示:
1. 申請開立資金證明客戶的信息必須與其提供的用以辦理資信證明的存款賬戶、相關理財協(xié)議、交易單據(jù)或記錄相關交易的存折、銀行卡中所記載個人信息一致。
2. 開立存款證明或理財產(chǎn)品持有證明的金額最少是學費和平均生活費的總和。日本留學一般是要求20萬的存款證明。
辦理存款證明只是日本留學的第一步,接下來還需要準備其他材料,日本留學雖然是眾多留學國家中花費較少的,但是對于普通家庭來說還是有點小小壓力,童鞋們需要跟父母認真商量打算,得到家長的支持再申請,最后希望日本留學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