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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jié)后找工作,需警惕哪些陷阱
春節(jié)剛過,又有大批農民工開始進入各大城市,帶著新的期待,尋找致富門路。
與此相關的陷阱、騙局也開始增多。如一些人通過黑中介、假信息等方式,大肆坑蒙拐騙;也有一些單位故意不簽勞動合同,為日后拖欠工資、侵害權益埋下伏筆。
返城務工人員在找工作中需要警惕哪些陷阱?面對五花八門的招工信息,應該如何樹立維權意識,識穿騙局?
近日,記者采訪了相關法律人士,借由具體案例的分析,為進城務工人員防范騙局、依法維權支招。
警惕黑中介 專騙中介費
【案例】小王一直想出國打工,于2012年2月與北京某中介公司簽訂出國勞務合同,并交納中介服務費3萬元。但直到2012年6月,該中介公司也未能安排小王出國務工,小王遂要求中介公司退款,中介公司以正在為其辦理出國事宜拒不退還。
法院經審理查明,該中介公司未取得境外就業(yè)職業(yè)介紹機構資格,與小王簽訂的出國務工合同應屬無效合同,依法判令中介公司退還小王中介費3萬元。
【點評】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法官盧濤提醒,在通過中介公司找工作時,一定要選擇經國家行政機關批準的正規(guī)中介公司。對于提供出國務工服務的中介,不但要看其營業(yè)執(zhí)照,更重要的是要看是否有主管機關批準的資格證明或經營許可證;同時,一定要和中介公司簽訂合同,并索要費用收取的發(fā)票,在合同中對期望的工作地點、工作性質、收入條件等做出明確約定,以便日后發(fā)生糾紛時有據(jù)可查。
輕松致富 常是陷阱
【案例】老張從電視上看到一則養(yǎng)蝎致富的廣告,廠家一再宣稱是“低投入、高回報、見效快”,承諾百分之百回收,老張遂從村里的親友處借了2萬元購買了廠家的所謂種蝎。好容易蝎子養(yǎng)大了,卻發(fā)現(xiàn)廠家早已人去樓空。到工商局一查,得到的答復是:“沒有這家公司的注冊信息。”
【點評】據(jù)調查,虛假致富信息主要有這樣幾類:
一是養(yǎng)殖類。以廠家名義許諾提供種植、養(yǎng)殖技術培訓,高價回收產品,誘騙群眾購買所謂良種、幼崽、種苗;二是加工類。虛擬某種市場前景看好的產品,承諾產品包銷,款到后逃之夭夭,或以產品不達標為由拒絕回收;三是融資存款類。以要搞大工程、大項目等為由,進行融資、吸納“存款”,承諾支付遠超銀行貸款利率數(shù)倍的所謂“返利”、“分紅”,最終卷錢而逃;四是傳銷類。以業(yè)務培訓為名,對應聘者進行洗腦式授課,實際是搞非法傳銷。
對此,法律人士表示,尋找致富信息應通過正規(guī)渠道,比如通過由政府主導的一些惠農致富項目科學致富。不要抱有可以不勞而獲、輕松致富的“速成”心理。“如果一旦被騙,應及時報警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盧濤強調。
口說無憑 維權無據(jù)
【案例】2012年3月,老李在北京找到一份保潔員的工作,老板口頭承諾月工資1200元,但“每個月只發(fā)1000元,剩下的200元到年底一次性發(fā)放”。老板給出的理由是想讓老李長期干,不想中間再換人。老李覺得這個理由也能接受,就答應了。
2012年9月,老板把公司轉給了別人,新來的老板只同意按照一個月1000元給老李開工資,對老李所稱的口頭合同不予認可。無奈之下,老李最終選擇了辭職,并將公司告上法院。
此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公司同意補發(fā)老李工資1400元。
【點評】據(jù)介紹,不注重簽訂書面合同,僅與用工方口頭達成簡單協(xié)議,是進城務工人員常見的做法。這導致在他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因用工方故意刁難,不予認可口頭約定,而難以拿出有效證據(jù)進行維權。
盧濤提醒說,應與用工方簽訂一份書面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別是要寫明工資數(shù)額、計酬方式、福利待遇、保險交納、事故賠償?shù)葪l款,用工方的各種口頭承諾也應一并寫進合同。這將是日后矛盾發(fā)生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憑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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