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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通知
各地社保繳費基數已有所調整,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準備了相關通知,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通知(一)
接臺州市社保通知:
1、從2016年7月份開始,社保繳費基數由原先的2419元提升至2586元;
2、城鎮(zhèn)戶口個人扣款由原先的211.12元/月增加至225.31元/月,每月增加扣款14.19元;
3、農村戶口個人扣款由原先的199.02元/月增加至212.38元/月,每月增加扣款13.36元。(注:農村戶口個人不需要繳納失業(yè)險)
4、企業(yè)繳納金額由原先的622.07元/月增加至663.16元/月,每月增加41.09元。
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通知(二)
根據鄭州市關于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自7月份起參保人員繳費基數增加,具體相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2016年7月——2017年6月
二、調整內容:
三、與去年相比:
1、個人:2015年度每月繳納總額:258.72元/月/人;2016年7月開始繳納總額:272.89元/月/人;增加:14.17元/月/人。
2、單位:2015年度每月繳納總額:763.83元/月/人,2016年7月開始繳納總額:799.05元/月/人;增加:35.22元/月/人。
四、繳納方式:
按照鄭州市2016年的繳費基數計算,個人承擔保險費用為272.89元/月,此項費用將從參保員工每月15日工資中代扣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基數個人承擔保險費用以基數乘以相應的繳費比例為準。
注:員工第一個月繳納醫(yī)保時,需要扣除大病救助費用(每月11元,截止12月,繳納一年的費用,如:6月份交醫(yī)療,需繳納12-6=6個月的大病救助,總計66元。12月份開始扣除下年度費用130元)。
六、如對以上有疑問,請直接咨詢員工關系專員。
咨詢電話:55599005
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通知(三)
根據《關于統(tǒng)一2016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京社!2016〕14號)文, 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基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下限2834元、上限21258元;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下限4252元、上限21258元。
《社會保險法》及北京市相關規(guī)定要求:參加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依據以上社會保險相關政策,公司已于2016年7月對在職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進行了調整申報,因此,各位員工的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扣款金額會相應增加,并將于7月工資中體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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