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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16 20:37:14 制度 我要投稿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餐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烹調加工是保證食品衛(wèi)生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為保障師生生命健康與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烹飪廚師必須持有效健康證、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穿戴工作衣、帽上崗。

  二、食品烹飪廚師必須加強政治、業(yè)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增強食品衛(wèi)生安全意識與法制觀念,提高業(yè)務能力。

  三、烹飪食品盛裝器具堅持生、熟分開、分類使用;抹布保持清潔,調味品、料要分類放置,用后及時加蓋。

  四、食品原料烹飪加工前應新鮮、潔凈、衛(wèi)生,腐敗變質及感官性狀異常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飪加工。

  五、烹飪加工食品要燒熟煮透,方式科學合理,不破壞和降低食物的營養(yǎng)價值。

  六、烹調的菜肴盡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欲。

  七、學校食堂嚴禁加工涼菜、涼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須經高溫煮熟燒透。

  八、食品菜肴烹飪嚴格按衛(wèi)生要求規(guī)范操作,操作人員不得對著飯菜咳嗽、打噴嚏,不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圍裙擦試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調味必須符合烹調衛(wèi)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拈菜品嘗,不能用烹飪廚具盛菜和湯汁送入口中品嘗。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須使用清潔、衛(wèi)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裝,及時送入配菜間分配案臺上,防止灰塵、蚊蠅、蟲鼠等的二次污染。成品菜肴嚴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飪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洗各種用烹飪器具,打掃灶臺、地面等烹飪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器具、灶臺清潔,地面無食渣,廢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經食堂管理人員許可,烹飪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換崗和增減。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2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并在規(guī)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三、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面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當餐未用完的'面點,應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柜內,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六、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jié){機、和面機、面條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曬干備用。

  七、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凈后定位存放。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fā)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lián)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lián)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提高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guī)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市和區(qū)、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jiān)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分別對餐飲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jiān)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guī)定負責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業(yè)管理工作。

  第五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yè)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九條餐飲經營單位從業(yè)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飲經營單位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于識別。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有警示標志,并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兩側1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踏步,并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qū)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于1.5米。

  第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qū)域容納人數,按照使用面積計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第十五條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應當明顯、連續(xù),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應當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第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qū)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斷電后連續(xù)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在營業(yè)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qū)應當與營業(yè)區(qū)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十九條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擋板。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安全技術資料,并懸掛變、配電系統(tǒng)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條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yè)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營業(yè)區(qū)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每個包間均應當設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線圖,設有10個以上雅間(包間)的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個房間內設置報警裝置。

  第二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日營業(yè)結束后,對電源、火源、熱源等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對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設備的安全使用實行重點管理。中餐廚房的抽油煙機、集煙罩、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記錄。餐飲經營單位可以委托專業(yè)清洗單位提供清洗服務,并訂立書面協(xié)議。

  第二十五條操作間燃氣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連接軟管應控制在2米以內,軟管應按規(guī)定更換。操作間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配備輕便式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用餐場所內嚴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二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和備用鋼瓶應分開放置。使用和備用液化石油氣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或鋼瓶總數超過30瓶的應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應靠建筑物外墻設置,不得設置電器開關及存放易燃物品、雜物,并有通風設施。氣瓶間周圍應劃定禁火區(qū)、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八條餐飲經營單位燃氣管道、燃氣管道自動切斷閥、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裝置、燃氣灶具及閥門等應每天進行檢查。放置烤箱、燃氣灶具等部位應配置滅火器材,燃氣調壓裝置室、氣瓶間等部位應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器。

  第二十九條餐飲經營單位設置在地下的營業(yè)區(qū)域,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二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營業(yè)區(qū)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于25米;

  (四)疏散通道長度超過20米無自然通風或者超過40米的,應當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設置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三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廣播和指揮系統(tǒng),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從業(yè)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散座和包間等營業(yè)區(qū)域的應急廣播系統(tǒng),并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yǎng),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jiān)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jiān)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fā)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guī)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yè)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yè)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處罰;

  (六)未按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氣、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處罰;

  (七)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八)設置在地下兩層及其以下,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guī)定中對容納人數要求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tǒng)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處罰;

  (五)未按本規(guī)定的要求設置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處罰;

  (六)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guī)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本規(guī)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5

  一、食品原料采購與索證制度

  1、采購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guī)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要求。

  2、采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供方索取生產經營資質(許可證)和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同時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核查。

  3、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4、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fā)霉生蟲、有害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5、無《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6、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應當索證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索票。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y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索取口岸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建議合格證書。

  7、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驗收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好記錄。

  二、食品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質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料在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5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加蓋密封并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經常通風、防潮、防腐,保持室內干燥整潔。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經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fā)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料應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料。

  三、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yè)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yè)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五、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管理制度

  1、從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wèi)生技術要求,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嚴格衛(wèi)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yè)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yè)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yè)人員要注意個人衛(wèi)生形象,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滌、消毒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qū)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zhèn)溆谩?/p>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wèi)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wèi)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huán)境、設備衛(wèi)生、不留衛(wèi)生死角,保持清潔。

  七、預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jié){、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須煮熟煮爛方能發(fā)售。

  2、馬鈴薯(土豆)發(fā)芽時,因芽內含有龍葵素,必須將芽徹底挖掉,才可進行烹調食用。

  3、未煮紅熟透的海產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蝦、海蟹應一次或當天食用,如有剩余,放涼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熱煮透。

  4、夏秋季多發(fā)細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嚴防發(fā)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及時化解矛盾,以免發(fā)生過激行為。

  6、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7、食堂內不得有員工住宿、午休房間。

  8、如懷疑有事物中毒發(fā)生時,應迅速上報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衛(wèi)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采取及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八、食品衛(wèi)生綜合檢查制度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衛(wèi)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衛(wèi)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wèi)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wèi)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wèi)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操作程序,逐步養(yǎng)成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和衛(wèi)生操作習慣。

  4、衛(wèi)生管理組織及衛(wèi)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fā)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guī)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wèi)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wèi)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和衛(wèi)生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和衛(wèi)生管理辦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2、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出具的衛(wèi)生證明。

  3、食品添加劑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或衛(wèi)生部公告名單規(guī)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經批準、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劑。

  5、不得以掩蓋儀器腐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十一、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區(qū)域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盛裝海水產品的容器要專用。

  3、各種食品原料不得說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須先檢查質量,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不得加工。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qū)或池進行。肉類清洗后無血、毛、污,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活禽宰殺放血完全,去凈羽毛、內臟。

  6、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拖清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wèi)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十二、配餐間衛(wèi)生管理制度

  1、配餐間工作人員應嚴格注意個人衛(wèi)生,嚴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fā)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立即撤換做出相應處理。

  3、傳遞食品需用專用的食品工具,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開紫外線燈進行紫外線消毒30分鐘,然后對配餐臺進行消毒。

  5、工作結束后,清理配餐間衛(wèi)生,配餐臺無油漬、污漬、殘漬,地面衛(wèi)生清潔,紫外線消毒30分鐘。

  6、配餐間按專用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其他人員不可隨意進出,傳遞食品從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進行。

  十三、餐廳衛(wèi)生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單位必須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食品安全有專人管理和負責。

  2、《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于醒目可視處。

  3、食品從業(yè)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4、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個人衛(wèi)生。

  5、保持餐廳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加強通風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應洗凈、消毒、保持潔凈。

  7、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搞好“三防”工作。

  十四、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fā)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衛(wèi)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時間30分鐘以上,然后沖洗干凈。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凈后立放。

  4、糕點存放在專庫或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開保存。

  5、按規(guī)定要求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

  6、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jié){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7、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潔后定位存放。

  十五、食品留樣制度

  1、學校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2、學校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保存。

  3、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4、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5、食品留樣必須立即密封好、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6、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7、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后方可倒掉;

  8、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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