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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1
一、預防燙傷
1、暖水瓶、開水壺、熱飯、熱菜、熱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2、不允許幼兒進廚房、配電室等危險區(qū)域,進出時須隨手關門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誤入或跟隨教職工混入其中。
3、幼兒尿濕衣褲須換衣、沖洗時,在盥洗前,一定要調(diào)試好水溫(用手背試水溫適宜為佳)。
4、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溫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5、冬季取暖期時,要保證熱水袋和取暖設備的安全。
二、預防外傷
1、清除園內(nèi)房屋、場地、教玩具等設施、設備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墻體的拐角、柱子的棱角、器械邊角等要做好軟化包裝處理和安全防護措施保持安全圓滑,不留隱患。
3、墻面要做軟處理。
4、大型玩具每天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排除,隱患存在或未排除前要停止使用。5、發(fā)現(xiàn)設施設備破損和損壞時要及時組織人員修復。
6、組織戶外活動時,教師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及時清點人數(shù),規(guī)范孩子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
7、外出活動時,范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及可控范圍內(nèi)。
8、進行戶外活動時要避免因過于疲勞或保護不力、措施不到位,保護方法不當所造成的意外事故發(fā)生。
9、小班的戶外活動時間和地點要與中、大班分開。
10、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wěn)固。
11、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12、剪刀、刀子、針等銳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柜、儲藏室內(nèi),要放在幼兒夠不著、摸不到的地方。
13、通過開展游戲活動的形式,在游戲活動中經(jīng)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提高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嚴防異物導入耳、鼻、喉、口、氣管等處所造成的傷害(簡稱異物傷害)
1、給幼兒投入的玩具要較大,防止幼兒誤把小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2、進行戶外活動時要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fā)現(xiàn)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耳、鼻、喉、口中。
3、如發(fā)生異物進入耳、鼻、口、氣管的安全事故時,教師不要隨意采取措施,弄清情況后,在保健醫(yī)生的協(xié)助下進行科學安全的排除。如保健醫(yī)生或老師都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yī)院進行搶救,并立即通知家長、園長。
4、每天晨檢、午檢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發(fā)現(xiàn)后統(tǒng)一收繳,由教師集中保管。
5、幼兒睡眠時,值班教師要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觀察幼兒是否在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凍、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誤吸入氣管。
6、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佩戴各種飾物。
7、建議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零食或不適玩具入園。
四、預防中毒
1、兒童活動室內(nèi)不準存放有毒物品。
2、消毒液、洗滌劑、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動室內(nèi),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柜內(nèi)。
3、培養(yǎng)孩子良好的衛(wèi)生和生活習慣,讓幼兒學會并養(yǎng)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習慣。
4、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對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5、食堂每日購進的食品,必須嚴格按照食品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采購食品時要索要票據(jù),防止有毒食品和過期變質(zhì)的食品購入。
6、杜絕腐爛變質(zhì)食品購入。
7、防止不新鮮食品購入。
8、所有藥品必須交由保健醫(yī)生或老師妥善保管,須放置于孩子觸及不到的藥品存放柜子里或其他恰當?shù)牡胤健?/p>
9、每個孩子所帶的藥要寫上幼兒姓名和服用劑量。
10、服用前,保健醫(yī)生或教師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11、服藥時要遵照醫(yī)囑和說明要求,防止過量服用和亂用。
12、做好服、喂藥交接工作記錄。如幼兒有異常情況和服藥反應要有明確記載,并及時采取措施補救或排解。
五、預防走失
1、建立科學規(guī)范嚴格的接送制度。
2、送孩子入園時,家長要與教師見面,把孩子送到教師手里,方可離開,不得讓孩子單獨行動。
3、接送人員要固定,授權委托人的信息要提前登記,實行專人專送,專人專接。
4、家長如遇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lián)系或?qū)嫖薪唤o受托人帶回幼兒園,并提前通知園方,否則不與放行。
5、門衛(wèi)要堅守崗位,發(fā)現(xiàn)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兒園大門,并電話通知園長辦公室或當班老師。
6、進行戶外活動回班或交接班時,教師要及時清點人數(shù),防止孩子走失。
7、禁止孩子單獨離園。
8、禁止未成年孩子單獨來園接送幼兒,若家長執(zhí)意要求,須讓家長做出書面承諾和責任免除保證,以防事故發(fā)生后所引發(fā)的連帶責任。
9、防止孩子偷偷溜出幼兒園。
10、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
11、防止孩子跟隨家長偷偷出園。
12、防止外力侵入時所造成孩子的走失。
13、防止危機爆發(fā)時孩子走失。
14、防止意外和自然災害發(fā)生時孩子走失。
15、防止孩子被人口販子誘騙、誘拐而走失。
16、防止公共事件爆發(fā)時孩子走失。
17、防止一切可能導致孩子走失的事故發(fā)生。
六、預防觸電
1、錄音機、手提電腦須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2、讓孩子遠離電源和帶電物體。
3、電源插座(尤其是接線板)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4、經(jīng)常檢查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電子琴、電鋼琴、點樂器等一切帶電和需要用電的音樂教育器械不用時要切斷電源,關閉開關。
6、微波爐、電冰箱、消毒柜、飲水機、電視機等一切電器的電源都要置于孩子夠不到、摸不著的地方,不用時須切斷電源。
7、打雷下雨時不要讓幼兒靠近電源和電器及插座。
8、不要讓孩子在濕手情況下接觸電器。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2
一、預防燙傷
1) 暖水瓶、開水壺、熱飯、熱菜、熱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2) 不允許幼兒進廚房、儲藏室、配電室等危險區(qū)域,進出時須隨手關門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誤入或跟隨教職工混入其中。
3) 幼兒尿濕衣褲須換衣、沖洗時,在盥洗前,一定要調(diào)試好水溫(用手背試水溫適宜為佳)。
4) 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溫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5) 開水和湯菜等須在指定位置冷卻降溫后才能入班分發(fā)。
二、預防外傷
6) 清除園內(nèi)房屋、場地、教玩具等設施、設備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7) 大型玩具每天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排除,隱患存在或未排除前要停止使用。
8) 發(fā)現(xiàn)設施設備破損和損壞時要及時組織人員修復。
9) 組織戶外活動時,教師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及時清點人數(shù),規(guī)范孩子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
10)外出活動時,范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及可控范圍內(nèi)。
11)進行戶外活動時要避免因過于疲勞或保護不力、措施不到位,保護方法不當所造成的意外事故發(fā)生。
12)小班的戶外活動時間和地點要與中、大班分開。
13)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wěn)固。
14)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15)剪刀、刀子、針等銳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柜、儲藏室內(nèi),要放在幼兒夠不著、摸不到的地方。
16)通過開展游戲活動的形式,在游戲活動中經(jīng)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提高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嚴防異物導入耳、鼻、喉、口、氣管等處所造成的傷害(簡稱異物傷害)
17)給幼兒投入的玩具要較大,防止幼兒誤把小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18)進行戶外活動時要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fā)現(xiàn)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耳、鼻、喉、口中。
19)如發(fā)生異物進入耳、鼻、口、氣管的安全事故時,教師不要隨意采取措施,弄清情況后,在保健醫(yī)生的協(xié)助下進行科學安全的排除。如保健醫(yī)生或老師都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yī)院進行搶救,并立即通知家長、園長。
20)每天晨檢、午檢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發(fā)現(xiàn)后統(tǒng)一收繳,由教師集中保管。
21)幼兒睡眠時,值班教師要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觀察幼兒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凍、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誤吸入氣管。
22)幼兒在進食或吃水果時要保持情緒穩(wěn)定、愉快,要在安靜的`狀態(tài)下進行,防止食品誤入氣管。
23)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佩戴各種飾物。
24)建議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零食或不適玩具入園。
四、預防中毒
25)兒童活動室內(nèi)不準存放有毒物品。
26)消毒液、洗滌劑、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動室內(nèi),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柜內(nèi)。
27)培養(yǎng)孩子良好的衛(wèi)生和生活習慣,讓幼兒學會并養(yǎng)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習慣。
28)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對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29)食堂每日購進的食品,必須嚴格按照食品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采購食品時要索要票據(jù),防止有毒食品和過期變質(zhì)的食品購入。
30)杜絕腐爛變質(zhì)、不新鮮食品購入。
31)所有藥品必須交由保健醫(yī)生或老師妥善保管,須放置于孩子觸及不到的藥品存放柜子里或其他恰當?shù)牡胤健?/p>
32)每個孩子所帶的藥要寫上幼兒姓名和服用劑量。
33)服用前,保健醫(yī)生或教師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34)服藥時要遵照醫(yī)囑和說明要求,防止過量服用和亂用。
35)做好服、喂藥交接工作記錄。如幼兒有異常情況和服藥反應要有明確記載,并及時采取措施補救或排解。
五、預防走失
36)送孩子入園時,家長要與教師見面,把孩子送到教師手里,方可離開,不得讓孩子單獨行動。
37)接送人員要固定,實行專人專送,專人專接。
38)家長如遇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lián)系或?qū)嫖薪唤o受托人帶回幼兒園,并提前知會園方,否則不與放行。
39)門衛(wèi)要堅守崗位,發(fā)現(xiàn)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兒園大門,并電話通知園長辦公室或當班老師。
40)進行戶外活動回班或交接班時,教師要及時清點人數(shù),防止孩子走失。
41)禁止孩子單獨離園。
42)禁止未成年孩子單獨來園接送幼兒,若家長執(zhí)意要求,須讓家長做出書面承諾和責任免除保證,以防事故發(fā)生后所引發(fā)的連帶責任。
43)車子接送幼兒時要警惕孩子遺漏在車子上或接送點,及時做好人數(shù)清點,防止孩子走失。
44)防止孩子偷偷溜出幼兒園。
45)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
46)防止孩子跟隨家長偷偷出園。
47)防止一切可能導致孩子走失的事故發(fā)生。
六、預防觸電
48)錄音機、手提電腦須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49)洗衣機用后及時斷電。
50)電源插座(尤其是接線板)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51)經(jīng)常檢查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2)電子琴、電鋼琴、點樂器等一切帶電和需要用電的音樂教育器械不用時要切斷電源,關閉開關。
53)打雷下雨時不要讓幼兒靠近電源和電器及插座。
54)不要讓孩子在濕手情況下接觸電器。
55)讓孩子遠離電源和帶電物體。
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3
一、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特殊性
1、認識能力尚在啟蒙階段,對自我和社會的認識水平難以進行自我保護。
2、身體發(fā)育不健全,避免和承受傷害的能力差。
3、規(guī)則意識尚未建立。
4、對孩子管理、照顧的不科學。
二、幼兒園安全責任范圍
1、幼兒園對幼兒人身安全保護責任的時間范圍
從孩子入園到離園的時間段內(nèi) 幼兒園組織的園外活動時間內(nèi) 如果有園車,從早上上車,到下午送孩子下車
2、幼兒園安全保護責任的空間范圍
幼兒園負有管理責任的園舍、場地,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包括直接使用的,間接使用的所有房屋、場地、設施設備、用品、用具)
3、關于意外傷害
“意外”不等于“沒想到”
法律上的“意外”:是指不可抗力,難以預料、預防、難以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并非是指“沒想到”,幼兒園有責任盡到“注意義務”,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就是失職,就是過錯,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幼兒園的安全工作主要是盡到“注意”義務,做好幼兒人身傷害事故的預防。
三、幼兒園人身傷害事故的預防
。ㄒ唬┰O施安全
設施不安全是幼兒園傷害事故發(fā)生的重要原因
1、幼兒園要符合選址標準。
2、設施、用品、用具符合規(guī)定的質(zhì)量、安全標準。購買物品符合規(guī)定的質(zhì)量標準,保存購貨憑證。
3、幼兒園要設置安全通道。
4、設備、器械安裝規(guī)范、牢固。
5、按規(guī)定對設施、用品、用具進行維修、更新。
6、設備設施、用品、用具符合幼兒用品的規(guī)格和標準。 設施安全包括直接使用的.設施、用品、用具;也包括庫房、消防、治安、電器等基礎設施設備。
(二)教育經(jīng)常
幼兒園的安全教育重點是全體員工。
1、幼兒園安全是新員工的第一課。
2、安全教育經(jīng);。
對員工進行在各自職責范圍內(nèi)保護幼兒人身安全的教育;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制止幼兒危險行為。
3、大型活動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安全教育。
4、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教育。
5、根據(jù)幼兒的年齡和認知能力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培養(yǎng)規(guī)則意識。
。ㄈ┕芾淼轿
做到盡職盡責是預防傷害事故的根本。
幼兒園大多數(shù)傷害事故都是失職造成的,不能歸責為孩子違反制度。
所有安全預防措施都必須以教師和員工盡職盡責,加強管理為前提。每個環(huán)節(jié)、每位工作人員都必須盡職盡責,制度、措施才能起作用。
(四)救治及時
發(fā)生傷害事故,首先是救治孩子。
對幼兒發(fā)生病痛或傷害不要不懂裝懂。
。ㄎ澹 預案常備
幼兒園要有應對突發(fā)事件的緊急預案。
根據(jù)幼兒的年齡特征適當進行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演習。
四、幼兒園安全工作中需特別注意的幾項工作
1、門衛(wèi)制度及家長接送
2、幼兒活動、休息場所必須有人值守
3、不得對幼兒進體罰或變相體罰
4、不得讓幼兒獨處
5、嚴格管理幼兒餐飲
6、大型活動要有嚴密的安全工作部署
7、不得安排幼兒參加不適宜的活動
8、寄宿制幼兒的管理
9、及時向家長報告幼兒的安全信息(身體、精神狀況)
10、重視家長反映的幼兒安全信息(身體、 精神、接送時間)
11、幼兒園園車
五、幼兒園對幼兒的安全教育、管理必須與幼兒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相適應
。ㄒ唬┍Wo、管理措施必須與孩子的年齡和認知、能力相適應。不能把安全建立在幼兒自我保護的基礎上。
。ǘ⿲τ變旱陌踩逃仨氉層變郝牰瑢τ變旱囊蟊仨毷怯變嚎梢宰龅降。
六、 在園幼兒的監(jiān)護權問題
1、幼兒園不是幼兒的法定監(jiān)護人
在幼兒園未接受法定監(jiān)護人委托的情況下,幼兒園對在園幼兒的人身安全履行教育、管理職責。
2、幼兒父母應履行監(jiān)護責任
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不要讓幼兒把有安全隱患的物品、玩具帶到幼兒園。
法定監(jiān)護人應與幼兒園共同做好幼兒的人身安全保護工作。
七、幼兒園傷害事故的處理
(一)相關法律概念
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承擔的資格。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滿18周歲。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16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生活來源,則視為完全民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下兒童。 簡單地講:10歲以下兒童不能獨立行使法律規(guī)定的各項民事權利(人身權、財產(chǎn)權),也不能獨立承擔相應幼兒園孩子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未成年人中受保護力度最大的群體。因此幼兒園對幼兒承擔的保護責 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規(guī)定: 行為能力)。 的法律義務。 任也是最大的,做好安全保護,預防人身傷害的工作也是最重的。
(二)幼兒園傷害事故歸責原則:過錯責任
過失:疏忽或者過于自信。
故意:明知結(jié)果會發(fā)生,希望或放任發(fā)生。
幼兒園的傷害事故絕大部分屬于過失造成的。
過失即是失職,失職即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孩子的法律行為能力不同,教育機構對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二)傷害事故處理的法律依據(jù)
1、現(xiàn)行規(guī)定:(適用到20xx年6月30日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60.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1988年)
(適用一般過錯原則)
2、新的法律依據(jù) (20xx年7月1日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按照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過錯責任一般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但按照《民事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教育機構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傷害事故適用: 過錯推定原則。
即:只要10歲以下的孩子在幼兒園或者學校受到人身傷害,即認為幼兒園、學校有過錯,就應承擔法律責任,除非幼兒園能證明自己已盡職盡責,教育、管理上沒有過錯,才能免責。 也就是適用“被告”舉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受到人身傷害,先(來自: 小龍文 檔網(wǎng):幼兒園傷害預防制度)認為教育機構有錯, 如果幼兒園不能證明自身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現(xiàn)行的<《民法通則》貫徹實施規(guī)定>160條規(guī)定的一般的“過錯責任”在《民事侵權責任法》中只適用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即10歲以上,18歲以下):
《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新的法律規(guī)定意味著加大了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保護力度,加重了幼兒園、學校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安全保護責任。
八、第三方責任
第三方責任:幼兒在園負有安全保護責任的期間,因第三方的過錯造成幼兒人身傷害的。
《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ㄒ唬┦紫扔芍苯忧謾喾剑吹谌剑┏袚熑
如果為幼兒園提供服務,或其他園外人員造成幼兒人身傷害,首先由提供服務方或其他園外人員承擔侵權責任。
。ǘ┯變簣@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補充責任
但如果幼兒園有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過錯需承擔補充責任。(承擔自身過錯的那部分)
九、傷害事故的處理途徑
。ㄒ唬┳裱耙婪、客觀公正、合理適當、妥善及時” 原則
。ǘ┨幚硗緩
民事糾紛:民不舉,官不究。
解決途徑:協(xié)商(私了);調(diào)解;訴訟
。ㄈ﹤κ鹿实呢熑纬袚黧w
1、首先由幼兒園承擔責任。
2、然后根據(jù)教師錯誤的具體情況再對教師做相應處理。
幼兒園教師無資格證,如果發(fā)生傷害事故會導致幼兒園侵權責任加重。
。ㄋ模┍4孀C據(jù):幼兒園應當注意保存發(fā)生傷害事故事實的證據(jù):攝像、錄像、照片、病情診斷書、導致傷害的物證、及相關證人的證言。
十、人身傷害保險
如果政府給幼兒園上了“幼兒園責任險”,應該由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賠償。 如果家長給幼兒上的意外傷害險,保險公司的賠償不能代替幼兒園的賠償。幼兒園仍需依法賠償。 孩子主要活動場所和大門口最好安裝監(jiān)視器。以便發(fā)生事故時提供相應證據(jù)。
幼兒園安全大于天,必須高度重視,認認真真,謹小慎微做好安全工作,避免發(fā)生傷害事故,保障幼兒人身安全,使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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