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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言語行為理論與翻譯

時間:2022-11-16 19:09:34 論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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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言語行為理論與翻譯

    論文關鍵詞:言語行為;翻譯;功能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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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摘要: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貫穿于翻譯的全過程,能動地指導著翻譯實踐。在翻譯過程中,譯者關注的焦點始終應是原作意圖和譯文讀者。翻譯不能僅僅停留在譯文與原文在語言表層意義上的相等,而要使二者真正達到語用或功能上的對等。

  一、引言

    現代語言學深化了翻譯理論,對翻譯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自1962年英國牛津大學哲學教授奧斯汀(J . L. Austin )的名著《怎樣用語言做事》(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問世以來,“言語行為”(speech act)就成了語用學上重要的課題。語用學是對語言使用的一種研究,而言語行為理論所要回答的問題是語言怎樣被用之以“行”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言語行為理論可以說是語用學的核心理論。

    奧斯汀把言語行為劃分為三個層次:言內行為或稱為表述性言語行為(locutionary act),言外行為或稱為施為性言語行為(illocutionary act),言后行為或稱為成事性言語行為(perlocutionary act )。表述性言語行為指的是“說話”這一行為本身,即以言述事。施為性言語行為寓于表述性言語行為之中,它是通過“說話”這一動作所實施的一種行為,即以言做事。人們可以通過說話做許多事情,達到各種目的,如發(fā)出命令、問候致意、傳遞信息、威脅恫嚇等。成事性言語行為指的是說話帶來的影響或后果。在言內、言外和言后這三種言語行為中,語言研究者所關心的焦點是與言語者說話意圖相一致的言外行為。

  二、言語行為理論對翻譯的指導

    翻譯是一種跨語言、跨文化的交際行為。從言語行為理論的角度論述翻譯,就是要求譯者正確領會原作者的主觀動機或意圖以及在原作讀者身上產生的客觀效果,并力求在譯品中對等地傳達這種主觀動機與客觀效果,以使原作信息對原文接受者的作用與譯作信息對譯文接受者的作用基本相同。從言語行為理論著手研究翻譯,有助于糾正翻譯認識上的一些誤區(qū)。許多人誤認為翻譯僅是一種從原作到譯本的轉換,認為翻譯的過程止于譯文。根據言語行為理論,譯者在翻譯的過程中,不僅要理解原文的字面意義,還要弄清原作者的真正意圖,以及對讀者產生的作用,因此,譯者必須考慮接受者的反映、譯品效果、功能對等等諸多文本之外的因素,只有當譯文被讀者所接受,翻譯的過程才算完成。只有當譯者對翻譯的過程有了正確的認識,才能根據不同的交際情景、文化傳統(tǒng)、社會條件、思維方式、語言結構和表達方式等有的放矢,切實有效地譯出精品佳作來。

    美國翻譯理論家尤金·奈達(Eugene Nida)在其著作《翻譯理論與實踐》(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中,從讀者的反應角度對動態(tài)對等(dynamic equivalence)下了定義。他強調譯文不僅要使接受者理解,還必須使他們“以行動作出反應”。奈達這里所說的反應即言語行為中的言后行為。

    無論是奈達的等效翻譯理論或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都給翻譯工作者以深刻的啟示,即在翻譯的過程中,譯者一定要以作者的意圖、讀者的預期效果作為翻譯的根本依據,在動筆翻譯之前,一定要深人研究原作者的生平、原作所處的社會歷史背景、時代特征、譯文讀者的文化背景等諸多文本之外的因素。從言語行為和功能對等人手,正確地體會原作者主觀意圖以及在接受者身上產生的客觀效果,并采用有效的語言手段或形式將原作的精神正確地傳遞給譯文讀者,使譯作像原作一樣產生預期的效果。

    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和奈達的功能對等理論都論述了讀者或聽者的實際行為反應。然而,信息接受者的行為還要由信息外的諸多環(huán)境因素和個人的許多主客觀因素所決定。對同一信息,不同的接受者會有不同的感受。同一語言內部的信息交流如此,不同語言之間的信息交流則更為復雜。但是,我們在探討翻譯原則的過程中,沒有必要過分強調個人的各種不同反應,個別的單獨要素不應影響總的復合整體,形形色色的具體差別不應妨礙共性的實現。在實際翻譯中,譯者考慮的應該是譯文對目的語文化的群體接受者的預期效果,對這一群體的共同的歷史背景、文化特征、思想認識、語言習慣等應做到心中有數,譯者應該能夠預期他們對譯文會作出何種反應,有的放矢地進行翻譯,以達到效果上的對等。因此,讀者的反應實際上指的是在一般情況下,某一文化群體接受者作出的反應或成事性言語行為。

    在翻譯中,譯者不可避免地要考慮文化共核問題,具體指目的語與源語在詞匯選擇、詞語搭配、語法結構、修辭手段、形象比喻、作者意圖和讀者反應等方面的一致。在這種情況下,譯者基本上只需作兩種語言符號的直接轉換即可達到效果等值。然而在翻譯中,文化差異又往往會影響或限制有效轉換的完全實現,因此,原文某些語義在譯文中不同程度的喪失或虧損難以避免。例如,西方人拖地時總要放塊標有“Wet Floor',的牌子來告示人們不要靠近剛剛拖過的地面,西方人會深解告示者的意圖,并身體力行地作出語后反應—遠離或小心翼翼地經過所警示的地方。而“Wet Floor',如被直譯為“潮濕的地面”,中國讀者首先作出的反應很可能是將它作為一種描寫性的陳述,因而僅理解了它的言內行為,譯文因此扭曲了原語的意圖或言外行為,從而不能使譯語讀者像原語讀者那樣作出預期的語后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譯者不必拘泥于源語的語言形式,而應按照源語的意圖及目的語的表達習慣將原文“Wet Floor”譯為“地面潮濕,注意防滑”,以再現原文的語用意義和言外行為,從而達到功能對等。

    由于認知環(huán)境及語言文化的不同,譯者難以完全轉換源語的文化語境并在目的語中再現,但通過體會原作的施為性言語行為,也就是源語作者的意圖,譯者應能使其譯作對譯文讀者產生的影響和效果接近或類似于原作給源語讀者帶來的影響和感受,從而在目的語文化中充分再現源語的文化語境。至于作者在字里行間暗含的意圖,譯者要通過具有關聯的各種信息進行推理而有所認知。如預料譯文讀者無法透過異化翻譯的字面意思來領悟作者意圖,那就可以舍棄字面意思而譯出作者的用意了。從語用學的角度看,譯文無論作什么樣的處理,只要它能傳達原作者的用意,即原作的“施為性言語行為”,實現交際目的,那它就是成功的翻譯。否則,譯文在表面上和原文再相似,也無法傳達出原文的精髓和意圖。試以Fara Pond翻譯的“將仲子”為例說明之。

    原詩如下:

    “將仲子兮,無安我里,無折我樹祀,豈敢愛之,畏我父母,仲可懷之,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將仲子兮,無邊我墻,無折我樹桑,豈敢愛之,畏我諸兄,仲可懷之,諸兄之言,亦可畏也,將仲子兮,無畏我園,無折我樹檀,藝敢愛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懷之,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譯文:

    Hep Cat Chung,~my town,

    Don' t break my willow down.

    The trees don’t matter

    But father's tongue,mother' s tongue

    Have a heart, Chung,

    It' s awful.

    Hep Cat Chung,don’t jump my wall

    Nor strip my mulberry boughs

    The boughs don' t matter

    But my brother' s clatter!

    Have a heart, Chung,

    It’s awful.

    Hep Cat Chung,that is my garden wall

    Don' t break my sandal wood tree

    The trees don’t matter

    But the subsequent chatter!

    Have a heart,Chung,

    It' s awful.
   原詩描寫的是一位青年女子對其鐘愛男子的一番表白,充分顯示了她對意中人的大膽示愛又喜又驚的心情。原詩風格是非常誠摯和含蓄的,因為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沒有父母之命,媒約之言,年輕女子是不能自主擇偶的。與異性的來往是受到限制的,接受異性的求愛就更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谶@種文化語境,該詩作者以隱諱的筆調表達了兩大主題:怕和愛。由于害怕父母的責備,兄長們的訓斥和鄰居的閑言碎語,女孩子懇求仲子不要來找她,但這并不表明她就不愛仲子了。從詩中反復出現的“仲可懷之”,可見該女子對仲子還是很動心的。所以這首詩表面上是拒絕仲子的求愛,而實際上卻是女孩子對仲子感情的試探,并非常希望他能夠繼續(xù)愛下去的表現。這種想愛又不敢愛的心情通過作者含蓄而誠摯的筆調得到了生動的體現,而這也正是這首詩的魅力所在。通過對比分析不難發(fā)現譯文卻使這首誠摯感人的詩變成了一出鬧劇。譯文僅僅表現了女孩子的驚恐情緒,卻完全沒有表達出她對仲子的愛。因為譯者把“仲可懷之”譯成了“Have a heart, Chung",相當于“仲子,有點理智吧”或“仲子,求你不要再來了”的意思,這樣就嚴重偏離了原詩作者的意圖。而且譯者用“hep cat'’這一雙關語來修飾仲子,也是很不恰當的。因為這個詞內含爵士樂手或流行樂手的意思。這樣整首詩給譯文讀者的印象就是:一個瘋狂的樂手在女孩子家附近為見到女孩子跳墻上樹,企圖引誘她,而女孩子則驚恐萬分,拼命懇求他不要再來了。這與原詩帶給作者的印象大相徑庭。由于譯者沒有能夠傳達原詩的“施為性言語行為”,源語的文化語境也無法在目的語中得以轉換和再現,從而導致言語交際的失敗。相反,如果譯者在翻譯過程中能充分體會原作者的寫作意圖,即“施為性言語行為”的話,即使是文化負荷偏重的原文,譯者通過周全的分析和準確的判斷,并在此基礎上制訂適當的翻譯策略,也能在譯文中準確有效地傳達原文的文化語境,F以楊憲益夫婦和Hawkes翻譯的《紅樓夢》為例略加闡釋:

    寶釵獨自行來,順路進了怡紅院……不想步入院中,鴉雀無聞。

    這句話有兩種譯文,Hawkes的譯文是:...The courtyard was silent as she entered it .Not a bird' s cheep was to be heard.從譯文推斷,院子里是有鳥兒的,只是聽不到它們的聲音罷了。另一個譯文是楊憲益夫婦的:To her surprise , his courtyard was utterly quiet.這里一點也沒有提到鳥兒,但譯文正好表達了原作的意思:周圍一片寂靜。原作中的“鴉雀”也是虛的,在譯文中完全可以省略。由此可見翻譯中根據語境辨認原文的隱性意義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字面表達出來的意思往往不是原作真正的用意。原作的施為性言語行為需要仔細推敲,以便更好地表達。讓我們再看看下面一個例子:

    ·····一句話未了,只見院外人說:“二奶奶來了。”林黛玉便知是鳳姐來了,連忙立起身說:“我從后院子去罷,回頭再來。”寶玉一把拉住道:“這可奇了,好好的怎么怕起她來。”林黛玉急得跺腳,悄悄地說道:“你瞧我的眼睛,又該她取笑開心呢。”寶玉聽說趕忙地放手。黛玉三步兩步轉過床后,出后院而去。(《紅樓夢n第三十四回)

    (a)…

    At this point~maids in the courtyard announced Hsi-feng's arrival .Tai-yu at once stood up.

    "I' ll go out the back way and drop in again later,”she said .

    Pau-yu caught her hand protesting, "That's a strange thing to do. Why should you be afraid of her?"

    Tai-yu stamped one foot in desperation .

    " Look at my eyes,"she whispered."She' d make fun of me if she saw.”

    At once he released her and she slipped past his bed and out through the back court . ( Traps . Yang )
   (b)…

    The words are scarcely out of her mouth when they heard someone outside in the courtyard saying:

    "Mrs . Lian has come .”

    Daiyu had no wish to see Xifeng, and rose to her feet hurriedly.

    Baoyu seized hold of her hand.

    "Now that’s funny.Why should you start being afraid of her all of a sudden?"

    "Look at the state my eyes are in!”she cried.“I don' t want them all making fun of me again.”

    At that Baoyu released her hand and she bounded round to the back of the bed,slipping into the rear court-yard.( Traps .Hawkes )

    其中“黛玉三步兩步轉過床后,出后院而去”Hawkes把這句話譯為:she bounded round to the back of the bed, slipping into the rear courtyard楊氏夫婦把這句話譯成:she slipped past his bed and out through the back court.對于黛玉的身體語言,兩個譯本有著不同的譯法。中國的封建禮教對年輕婦女有很多約束,舉止端莊、溫文爾雅是她們的言行準則,激烈活潑的身體語言是不被贊同的。尤其對于林黛玉這樣的貴族女子而言,更是如此。她孤傲文雅,言行謹慎,在這樣的情況下是不太可能bounded round to the back of the bed的,因為bound一詞意指彈跳、躍進,這不符合原作者希望呈現給讀者的林黛玉形象。有鑒于此,楊氏夫婦采用了slip一詞,突現了黛玉小心謹慎的性格,也較符合原作的文化語境。

    對比上述譯文,我們不難發(fā)現語用學理論中言語行為理論對翻譯的指導作用。在源語的文化語境轉換傳遞過程中,譯者只有充分體會原作者的寫作意圖,仔細揣摩原作的語用用意,才能正確地理解原文,從而將原文作者意圖再現給譯文讀者。引人語用學機制,尤其是言語行為三分說中的施為性言語行為理論,不失為跨越文化語境翻譯屏障的一項頗有意義的嘗試工作。

  三、結語

  了解作者的主旨意圖,使原作與譯作達到功能對等是翻譯活動的核心和關鍵。語言和文化差異的存在使得翻譯中的等值概念不同于數學中的全等概念。在大多數情況下,原作與譯作在各個層次上完全等值只是理想,而意義喪失常常是不可避免的,特別是形式意義的喪失,只有承認這種翻譯限度,承認這種虧損,才是真正科學的客觀的求實態(tài)度。譯者的任務就是要使譯品盡量與原文保持最大的等值量,即在言內、言外和言后三種行為中的等值量。在不無遺憾地犧牲原文語言形式意義的情況下,譯者應在譯品中最大限度地反睞原作的思想內容與風格,原作者的主觀動機與意圖,以及原作對讀者產生的客觀效果,盡可能使譯文讀者獲得與原文讀者相同的感受與反應。

    總之,理想的翻譯應是原文與譯文在語言的表述形式、作者的意圖或作品的思想內容、讀者的感受或反應等方面完全吻合。然而,在實際翻譯中,由于文化差異,譯者有時不得不舍棄言內行為意義而追求譯文與原文在言外行為意義和言后行為意義上的和諧統(tǒng)一。因此,從言語行為理論的角度對翻譯進行再認識,譯者可以得到新的啟示。言語行為理論能使譯者從理論上更加科學地認識翻譯的目標與過程,能夠更加具體地指導翻譯工作者的翻譯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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