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市高溫補貼政策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jié)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yè)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fā)放標準。以下是yjbys社保網為大家準備的2017年成都市高溫補貼政策,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據了解,四川高溫津貼的發(fā)放標準為每人每天8元~12元,而成都市的發(fā)放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12元。市人社局提醒,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據了解,四川高溫津貼的發(fā)放標準為每人每天8元~12元,而成都市的發(fā)放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12元。“目前成都市執(zhí)行的是每人每天10元~12元的標準,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應當按此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市人社局提醒,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同時,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要據實單列,同時應計入企業(yè)的工資總額。人社部日前下發(fā)關于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guī)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決定6月15日至7月29日,在全國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通知中,用人單位遵守高溫津貼的規(guī)定情況列入了檢查內容。
延伸閱讀:發(fā)放“高溫津貼”須增強行動自覺
“高溫津貼”相關規(guī)定,從國家到地方,早已“白紙黑字”寫得清楚,說得明白。但盡管如此,每年高溫天氣來臨之時,關于高溫津貼未到位的吐槽“濤聲依舊”,究其原因,無非就是用人單位出于降低成本的考慮,或“裝傻充愣”無視高溫補貼,或“耍小聰明”用降溫物資沖抵。凡此種種,都讓高溫補貼成了“紙上福利”,終究與員工無緣。
針對上述問題,工會等相關部門依法依規(guī)嚴厲查處高溫津貼落實不到位的用人單位,是必然之舉,員工敢于站出來維護自身的利益,也是有效之策。但政府部門監(jiān)督,多是事后懲處,覆蓋面有限,而員工維權也會造成與用人單位的關系的僵化,不易推廣。為此,提升用人單位行動自覺顯得更為有效、可行。
工會等部門要加強與用人單位負責人的溝通交流,增強其法制意識。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尊法、守法是“時尚”,是要求,更是用人單位發(fā)展的底氣。一個單位負責人,沒有尊法的意識,法律法規(guī)必然會被分成“三六九等”,守法的行為也會出現(xiàn)選擇性。高溫津貼,雖不如偷稅漏稅那樣涉及金額大,法律后果嚴重,但兩者之間就是“五十步”與“百步”的關系。違反任何一條,都是違法違規(guī)行為,其影響是同等的。因此,要加強法制宣傳,讓單位負責人認清法治社會的要求,看清法制意識的重要,莫讓一時的“疏忽”泄了單位發(fā)展的底氣。
同時,用人單位也要有長遠的發(fā)展眼光。員工是一個單位最大的.競爭力。高溫津貼是激勵員工工作熱情,增強員工職業(yè)歸屬感的重要舉措。足額發(fā)放的高溫津貼,對于用人單位來說,短期內是成本的增加,但從長遠來看,短暫幾個月的高溫津貼卻體現(xiàn)了一個用人單位完善的運營制度、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它能讓員工感受到單位負責人“換位思考”的溫馨和自上而下的關懷。而這些正是支撐企業(yè)存在的根本,促進企業(yè)發(fā)展的后勁。
高溫津貼,不過幾十、幾百塊錢,但它卻立于國家、地方規(guī)定之內,這對于保護員工身體健康,體現(xiàn)人文關懷,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它必須有。同時,高溫津貼,對于維護企業(yè)形象、促進企業(yè)發(fā)展,有著“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所以它應該有。因此,政府、用人單位、員工都要積極行動,尤其是用人單位,更要形成行動自覺,共同促進高溫津貼的早日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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