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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的特征及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的特征及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知識產權的特征及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
知識產權的特征:
1.無形財產權。
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guī)定。
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一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4.專有性:知識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
5.地域性:某一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fā)生法律效力。
6.時間性: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規(guī)定一定保護期限,知識產權只在法定期限內有效。
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
1.有利于實現我國經濟與國際經濟接軌;
2.有利于鼓勵發(fā)明創(chuàng)造,促進技術創(chuàng)新;
3.有利于引進國外先進技術;
4.有利于吸引境外投資;
5.有利于開拓國際市場。
知識產權的特征及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
知識產權的主要特點
1、無形性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chuàng)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chuàng)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于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2、專有性
即獨占性或壟斷性;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guī)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這表明權利人獨占或壟斷的專有權利受嚴格保護,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過“強制許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變更權利人的專有權。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體物或無體物,所以既不能屬于人格權也不屬于財產權。另一方面,知識產權是一個完整的權利,只是作為權利內容的利益兼具經濟性與非經濟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識產權說成是兩類權利的結合。例如說著作權是著作人身權(或著作人格權、或精神權利)與著作財產權的結合,是不對的。知識產權是一種內容較為復雜(多種權能),具經濟的和非經濟的兩方面性質的權利。因而,知識產權應該與人格權、財產權并立而自成一類。
3、地域性
即只在所確認和保護的地域內有效;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經一國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范圍內發(fā)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識產權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條件下又具有國際性。
4、時間性
即只在規(guī)定期限保護。即法律對各項權利的保護,都規(guī)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國法律對保護期限的長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參加國際協定或進行國際申請時,才對某項權利有統一的保護期限。
5、屬于絕對權
在某些方面類似于物權中的所有權,例如是對客體為直接支配的權利,可以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為他種支配(但不發(fā)生占有問題);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轉性(包括繼承)等。
6、法律限制
知識產權雖然是私權,雖然法律也承認其具有排他的獨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與社會文化和產業(yè)的發(fā)展有密切關系,不宜為任何人長期獨占,所以法律對知識產權規(guī)定了很多限制:
第一,從權利的發(fā)生說,法律為之規(guī)定了各種積極的和消極的條件以及公示的辦法。例如專利權的發(fā)生須經申請、審查和批準,對授與專利權的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規(guī)定有各種條件(專利法第22條、第23條),對某些事項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第25條)。著作權雖沒有申請、審查、注冊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權法第3條、第5條的限制。
第二,在權利的存續(xù)期上,法律都有特別規(guī)定。這一點是知識產權與所有權大不同的。
第三,權利人負有一定的使用或實施的義務。法律規(guī)定有強制許可或強制實施許可制度。對著作權,法律并規(guī)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7、法律特征
從法律上講,知識產權具有三種最明顯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力、多邊協定外,依一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在該國境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
二是知識產權的獨占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得行使其權利
三是知識產權的時間性,各國法律對知識產權分別規(guī)定了一定期限,期滿后則權利自動終止。
知識產權的作用
1、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調動了人們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和文學藝術作品創(chuàng)作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
2、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了法律機制,為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運用到生產建設上去,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的交流提供了法律準則,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fā)展。
4、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作為現代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中國法律體系,建設法治國家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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